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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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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3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 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目 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近13000人。
学校拥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其中,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023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1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5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学科按 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7个为自设二级学科(学科代码第5位为“Z”)。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中(其中工程专业学位5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 人左右。
4. 拟在9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设计)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2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49人左右(其中10个计划数用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计划数均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 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校对研究生实行弹性修业年限,硕士研究生(包括各种专业硕士学位等人员)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
3.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8万元/人/年,金融硕士3.5万元/人/年, 会计硕士3.5万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10万元/人 (前两年4万元/人,第三年2万元/人), 其他均为1.8万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为8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2000 元/人/年,艺术硕士16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生:学费2.2万元/人/年。3.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8万元/人/年,金融硕士3.5万元/人/年, 会计硕士3.5万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10万元/人 (前两年4万元/人,第三年2万元/人), 其他均为1.8万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
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岗位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有王大纯创新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无锡金帆奖学金、爱贝尔奖学金、华狮化工奖学金、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更多生源地贷款信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六、信息公开与服务
1. 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及初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ug.edu.cn)对外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cugyzb)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3. 我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单位代码:10491 |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 号 | 邮政编码:430074 |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贾老师、洪老师 |
网 址:http://yz.cug.edu.cn | 电 话:027-67885153 |
电子信箱:yzb@cug.edu.cn | 微信公众号:cugyzb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多层次、多种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学位为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每个专业接收申请人数不超过50人,具体学科专业及统考如下表:(学科专业简介及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详见附件1)
三、申请程序及个人资格审查
1.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具体申请操作指南参考网址链接:
(https://yjxy.cug.edu.cn/info/1016/3204.htm)
2.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时间:学校于每年3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集指纹、图像,我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2)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3)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2份;
(5)个人项目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份。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2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装订成册详见附件3)
3.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四、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2023年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申请人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5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统考考试科目:按国家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详细见下表)。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注:本表中所有考试大纲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五、培养管理
培养管理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节假日,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
1.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合格后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拟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第一、第二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学费及收缴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学费3.3万元,学费分两个阶段收取,课程学习阶段先缴纳前两年学费(分两学年度收取,每年度1.1万元),通过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后缴纳第三年学费(学位论文阶段,1.1万元);
收缴方式:学费通过研究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http://pay.cug.edu.cn/xysf/)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或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或http://yjxy.cug.edu.cn/)公布。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韦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88950 027-67886320 027-67884110
邮箱:cug_tdxl2019@126.com
中国地质大学远程教育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多层次、多种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学位为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每个专业接收申请人数不超过50人,具体学科专业及统考如下表:(学科专业简介及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详见附件1)
序号 | 学科专业 | 学科代码 | 所属学院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 |
1 | 地质学 | 070900 | 地球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2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081801 | 资源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3 |
地球探测与 信息技术 |
081802 |
地球物理与空间 信息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4 | 地质工程 | 081803 | 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5 | 土木工程 | 081400 | |||
6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3700 | |||
7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环境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8 | 水利工程 | 081500 | |||
9 | 海洋科学 | 070700 | 海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1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600 |
地理与信息 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11 | 体育学 | 040300 | 体育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
12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5 | 公共管理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1.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具体申请操作指南参考网址链接:
(https://yjxy.cug.edu.cn/info/1016/3204.htm)
2.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时间:学校于每年3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集指纹、图像,我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2)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3)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2份;
(5)个人项目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份。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2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装订成册详见附件3)
3.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四、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2023年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申请人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5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统考考试科目:按国家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详细见下表)。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大纲版本 | 备注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
公共管理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 第三版 | 土地资源管理 |
五、培养管理
培养管理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节假日,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
1.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合格后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拟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第一、第二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学费及收缴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学费3.3万元,学费分两个阶段收取,课程学习阶段先缴纳前两年学费(分两学年度收取,每年度1.1万元),通过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后缴纳第三年学费(学位论文阶段,1.1万元);
收缴方式:学费通过研究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http://pay.cug.edu.cn/xysf/)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或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或http://yjxy.cug.edu.cn/)公布。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韦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88950 027-67886320 027-67884110
邮箱:cug_tdxl2019@126.com
中国地质大学远程教育
- 附件【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简介.docx】
- 附件【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docx】
- 附件【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材料装订成册模板.docx】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组织。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当年学校及报考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3.对通过复试、政审和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规则由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