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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山东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相关资讯,以下是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山东财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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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共有78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 [代码125601] (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MTA)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招生专业学习方式
类别 专业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硕士(MTA)
其他专业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3年实际下达指标、各专业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做增减调整。
三、学费标准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每人每年)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元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2000元
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00元
工程管理硕士(MEM) 15000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5000元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0000元
其他专业 10000元
 
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将以新的文件政策为准。
四、基本学习年限
类别 专业 基本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3年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法律硕士(非法学)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年
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
其他专业
 
五、奖、助学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山东省和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详细条件和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我校培养目标要求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 [代码125601] (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
七、推免生接收
具体规定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工程管理、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 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初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具体名称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1-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第四单元: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旅游管理硕士(MTA)、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一区,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后再作公布。
(四)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旅游管理硕士(MT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
(五)加分规定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另行公布。
十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将综合研判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采取下列考核方式: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状况;对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掌握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填写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四、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工作。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
十五、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并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序号 学院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01 经济学院 0531-88583187 舜耕校区
02 财政税务学院 0531-82617883 舜耕校区
03 金融学院 0531-82911084 舜耕校区
04 保险学院 0531-82917381 舜耕校区
05 国际经贸学院 0531-82917211 舜耕校区
0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525845
0531-88525938
燕山校区
07 工商管理学院 0531-88583170 燕山校区
08 会计学院 0531-81793500 燕山校区
09 公共管理学院 0531-88583102 燕山校区
10 法学院 0531-82911118 燕山校区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31-88198929 燕山校区
12 外国语学院 0531-82617795 舜耕校区
13 统计与数学学院 0531-88525952 燕山、舜耕校区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1-88596229 燕山校区
15 MBA学院 0531-82617768 舜耕校区
16 MPA中心 0531-81793535 燕山校区
17 体育学院 15589985038 舜耕校区
18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31-82617648 舜耕校区
19 公共外语教学部 0531-88583146 燕山校区
20 国际教育学院 0531-88198937 舜耕校区
21 艺术学院 0531-88525260 燕山校区
22 中国国际低碳学院 0531-88525256 燕山校区
 十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官方网站为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dufe.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可从该网址查询进入,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
山东财经大学
2022年9月15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财经领域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贯通四种方式,其中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硕博贯通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贯通方式报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招考。
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者TOFEL成绩达到80分,雅思成绩达到5.5分;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满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表格填写);
(七)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并经报考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不少于43人(含硕博贯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导师信息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五、招生类别
我校只招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六、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0日至3月10日(后续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二)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220元/人,未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的,不予退费。
(三)提交材料
请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待拟录取后交至研招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照片;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提交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6.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7.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单,或TOFEL、雅思成绩单;
8.学术、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
不进行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暂定2021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3.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二)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含专业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考核等。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所有被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提前一年毕业。
十、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以获取与我校博士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简章内容与学校原有文件相冲突之处,以本简章为准。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后续文件政策有冲突之处,以有关文件政策为准。
山东财经大学
2020年12月29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财经领域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贯通四种方式,其中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硕博贯通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贯通方式报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招考。
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者TOFEL成绩达到80分,雅思成绩达到5.5分;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满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表格填写);
(七)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并经报考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
2020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9人(含硕博贯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招生导师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五、招生类别
我校只招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六、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网报信息填写务必准确详细,报考学院将对考生的基本信息、学术科研能力等进行初审。
(三)报名费
220元/人。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4月10日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1号教学楼XX教室(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0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提交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6.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7.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单,或TOFEL、雅思成绩单;
8.学术、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
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为2020年4月11-12日(星期六、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3.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三)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含专业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考核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所有被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提前一年毕业。
十、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以获取与我校博士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鉴于教育部尚未下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后续政策文件有冲突之处,我校有权根据上级规定对本简章进行调整。
山东财经大学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