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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湖南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湖南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 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之外,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以2023年9月中下旬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15日—9月15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
2.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 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之外,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以2023年9月中下旬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15日—9月15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
2.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xlsx】已下载2733次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doc】已下载2057次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已下载1128次
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近3000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89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1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7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7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5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6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3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6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6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27人,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27人。
学校先后同47个国家和地区的197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学校图书馆藏书410余万册,其中古籍22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115个。学校主办14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5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2000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1200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热忱欢迎各位推免生来我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3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以即将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20日—9月20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yjsy.hunnu.edu.cn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
2.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学习年限和专项计划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直接攻博 4 种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非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得少于 4 年;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公共管理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30505)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030500)招生计划(不含思政专项计划) 原则上全部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 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最终下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已 在专业目录的备注中注明)
(二) 直接攻博
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直博生) 简章》。
(三) 硕博连读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我校 2020 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 “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符合( 一)中第 1 、2 、4 、5 各项的要求;
2. 已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
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 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直接攻博 4 种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非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得少于 4 年;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公共管理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30505)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030500)招生计划(不含思政专项计划) 原则上全部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 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最终下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已 在专业目录的备注中注明)
(二) 直接攻博
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直博生) 简章》。
(三) 硕博连读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我校 2020 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 “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符合( 一)中第 1 、2 、4 、5 各项的要求;
2. 已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
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 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 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 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 有 3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有良好的人文素 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 师; 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 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六)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符合( 一)中第 1 、2 、4 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 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 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 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 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 制。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76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文件规定的体 检要求。
7.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8.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思政司最终下文为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新的通知要求为依据。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已录取的直接攻博生不再参加本次报名。
(二) 报名时间:“申请-考核”制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3-5 日 硕博连读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8-10 日
普通招考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28 日-2 月 28 日。
(三) 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
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 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 (应届生) /学历(往届生) 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认证报告》。
同时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认证报告》(限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学位者) 。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 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 网站 (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往届生) 认证,获取书面《认证 报告》。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 有 3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有良好的人文素 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 师; 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 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六)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符合( 一)中第 1 、2 、4 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 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 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 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 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 制。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76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文件规定的体 检要求。
7.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8.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思政司最终下文为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新的通知要求为依据。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已录取的直接攻博生不再参加本次报名。
(二) 报名时间:“申请-考核”制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3-5 日 硕博连读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8-10 日
普通招考网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28 日-2 月 28 日。
(三) 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
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 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 (应届生) /学历(往届生) 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认证报告》。
同时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认证报告》(限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学位者) 。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 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 网站 (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往届生) 认证,获取书面《认证 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 0731-82116082。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四)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350 元/人) 。
普通招考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 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方式及缴费金额详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五) 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邮 寄(以 EMS 的方式邮寄, 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原件及学 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在专业目录中 备注了“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 同意其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 考生同时还须提交《全脱产攻读博士 研究生承诺书》 );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③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上注册申请) ;
已获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历证书; 硕士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位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需提供: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
考资格审查表》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 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硕士学位论文; 已有科研成果: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 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 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行政职务证明、现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 须加盖人事部门章;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四)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350 元/人) 。
普通招考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 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方式及缴费金额详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五) 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邮 寄(以 EMS 的方式邮寄, 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原件及学 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在专业目录中 备注了“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 同意其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 考生同时还须提交《全脱产攻读博士 研究生承诺书》 );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③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上注册申请) ;
已获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历证书; 硕士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位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需提供: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
考资格审查表》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 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硕士学位论文; 已有科研成果: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 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 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行政职务证明、现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 须加盖人事部门章;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⑥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 《高校思政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
考生请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上述材料接收情况。普通招考考生 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 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 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 .准考证: 2021 年 3 月 15-21 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2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3 .初试时间: 2021 年 3 月 20-21 日 初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
初试科目: 外国语、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中报考外语专业 的考生选考二外时,复试中加试口语而不考专业外语。
4 .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 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一般为 3:1。
(二) 硕博连读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我校 2020 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 “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五、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录取。
报考教育博士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 向就业。
全脱产学习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将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 弃录取资格。
考生请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上述材料接收情况。普通招考考生 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 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 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 .准考证: 2021 年 3 月 15-21 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2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3 .初试时间: 2021 年 3 月 20-21 日 初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
初试科目: 外国语、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中报考外语专业 的考生选考二外时,复试中加试口语而不考专业外语。
4 .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 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一般为 3:1。
(二) 硕博连读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我校 2020 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 “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五、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录取。
报考教育博士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 向就业。
全脱产学习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将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 弃录取资格。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 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 (如有变动,按省物价 局最新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 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 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 除外)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1.3 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 0.9 万元 /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6 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2 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0.9 万元; 一等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获得, 但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 20%;二等奖学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人数的 30%;三等奖 学金不设比例,未获一、二等奖学金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获得。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项和额度等奖助学金的信息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七、其它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yjsy.hunnu.edu.cn)和报
考学院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2 .导师本年度若已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考生,一般不再接收普通 招考考生报名,请考生报名前与报考学院或导师联系。
报名及初试联系部门: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学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 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 (如有变动,按省物价 局最新文件执行。)
层次类别 | 专业 | 学费(元/人/年) |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 所有专业 | 10000 |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 教育博士 | 14000 |
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 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 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 除外)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1.3 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 0.9 万元 /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6 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2 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0.9 万元; 一等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获得, 但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 20%;二等奖学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人数的 30%;三等奖 学金不设比例,未获一、二等奖学金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获得。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项和额度等奖助学金的信息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七、其它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yjsy.hunnu.edu.cn)和报
考学院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2 .导师本年度若已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考生,一般不再接收普通 招考考生报名,请考生报名前与报考学院或导师联系。
复试及录取联系部门: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 -88873095
联系电话: 0731 -8887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