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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河南中医药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河南中医药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中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除上述条件外,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八年制转段生,详见相关招收章程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部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转段生及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或转段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和转段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备份准考证电子版(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政审表》原件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和转段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公共管理除外)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
十四、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含继续教育学历):
①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
②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
③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2021年9月1日以前毕业);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方式
1.报考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照相。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报考时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
四、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
◆初试: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写作、数学、逻辑,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线上及线下各大书店均有售相关辅导书籍,与MBA、MPAcc等通用),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五、考试时间
◆初试:2022年12月25日(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2023年3月中下旬,含笔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综合素质、英语应用能力、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人数及专业方向
◆录取人数:计划招生约40人左右(实际招生名额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确定)。
◆专业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数字公共治理。
七、学习年限、学费、学习方式、专业学位代码
◆学习年限:3年。
◆学费:学费13000元/年(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学习方式:集中时段上课,提供宿舍,住宿费约1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管理学院
◆电话及联系人:
李老师13203834386(微信同号),0371-65926538。
单位代码:10471
单位网址:http://www.hactcm.edu.cn/邮编:450046
MPA教育中心:http://glxy.hactcm.edu.cn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我校仅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3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7名,其中17名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0名为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 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可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
(5)定向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我校中医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中医类(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学位等)硕士研究生教育背景;报考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药学或中药学类硕士研究生教育背景;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申请者须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并经所报考导师同意;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5日;
2. 普通招考: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
3.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2)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 普通招考报名费80元(参加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
2. “申请-考核”制免报名费。
第三阶段:提交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寄送材料。
1.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5.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6.考生须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普通招考寄送1-7项内容,“申请-考核”制寄送1-9项内容,“申请-考核”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须在2021年1月16日之前快递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转当年普通招考仅补寄第1、6项材料,寄送时注明“补寄第1、6项材料”, 普通招考材料寄送须在2021年1月26日之前。
第四阶段: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考核与录取
1. “申请-考核”制
通过审查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办法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2.普通招考
(1)初试:外国语考核
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地点:拟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初试准考证:考生报名后经审查合格,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复试: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
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专业课考核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所报院部决定专业课考核内容(一志愿专业课考核科目见专业目录),形式: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核心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进展掌握情况。、此外,以综合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口语、听力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将按照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实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进入调剂环节的考生,专业课考核内容为中医基础综合(中医类专业考生)或中药基础综合(中药类专业考生),中医基础综合内容:中医基础理论、伤寒、温病、金匮、内经等。中药基础综合内容:中药学、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等。
八、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九、其他说明
1.普通招考报名工作将于“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后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考核”制录取情况发布普通招考专业目录,请考生关注。
2.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
3.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6.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7.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大楼BN911研招办,电话:0371-65998824。邮编:450046。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