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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3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广东海洋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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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推荐阅读:2024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滨海农业学院、船舶与海运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9万人。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3个本科专业,其中1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五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拥有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入学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文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六、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 http://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759-2396185
联系人: 赵老师、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9-2383146,0759-2383145(仅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七、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各学位点(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件1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
2.住宿费1700-18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类型 标准 适用对象 备 注
助学金 10000元/学年 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 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学校助学金4000元/学年。
学业奖学金 一等:12000元/学年
二等:9000元/学年
三等:6000元/学年
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其中,一等不超过30%,二等不超过40%,三等约30% 发放依据: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上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人均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和在校硕士生人数40%比例给予支持。其他部分按评审办法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学年 硕士生 按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评审。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4.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详情请登录各学院网页查询或咨询各学院招生秘书(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足额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以水产学科为主要支撑的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了ESI全球前1%。
二、招生计划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约50名。(备注: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其考试科目
详见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方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方向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五、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六、报考条件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同等学力不接受跨学科报考。
3.身心健康,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5.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博连读招考方式
面向本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的1、3、4项要求。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3.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经硕士生导师推荐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同意。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6)在以英语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且署名本校为第一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或录用)1篇以上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且署名本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件及以上。
(三)“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
1.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满足报考条件(二)中的第1-5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中科院JCR分区期刊论文至少1篇。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2021年1月25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自行报名,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报名号。同时须于 2021年3月15日-3月20日内通过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确认一条对应招考方式的有效报名信息,以最终确认报名号为准。需要强调的是:参加“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选拔未被拟录取且选择参加普通招考选拔的申请者,可在4月9日前在研招网系统中再确认一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名信息。)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现场提交(或务必通过邮政EMS快递)下列材料:
1.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专家推荐意见;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3.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申请表》。
(三)准考证领取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不需领取准考证。
2.普通招考考生经资格审核,研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一律在考前1天(具体时间2021年4月通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领取。
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由各招生学院(学科)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与录取
1.综合考核:各招生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联合)成立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复试综合考核小组,并于2021年4月1日-3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做好详细复试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须保管1年)。
2.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须在学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2021年4月5日前递交所报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对于复试成绩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各招生学院(学科)根据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各招生学院(学科)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40%。
各招生学院(学科)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所有材料、复试登记表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选拔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九、普通招考招生程序
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届时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成绩。
(一)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时间
2021年5月(具体时间2021年4月通知)。
(二)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
(三)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业务课(两门)。
3.自然辩证法(仅同等学力考生)。
(四)复试
1.时间: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五)录取
复试及格者,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学科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体检
(一)时间、地点
考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二)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为1300-1700元/学年,具体按学校规定收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奖助政策
对于品学兼优且通过学校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学校和学院奖助学金,具体按国家及学校规定评审和发放。
1.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可获1000元奖励。
4.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博士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毕业与就业
被录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被录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政策就业。
十三、纪律和要求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研究生院、各培养学院和导师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联系与咨询
考生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联系。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rs.gdou.edu.cn/index.ht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行政楼216室
联系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524088
联系电话:0759-2396185
博士报名QQ群:976860604
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老师、陆老师
十五、其它事项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我校可能对考试时间、招考形式作出相应调整,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的官方通知。
(二)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招生学院(学科)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