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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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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1〕 2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 2022 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 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1. 硕士推免生: 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 代 码为 1251)、公共管理(MPA 代码为 1252) 、工程管理(MEM 代码为 125601)等三个专业 学位外]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2. 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冶金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化学 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系统科学) 均可接收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 2022 届本科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
格, 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 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
2. 勤奋好学, 刻苦钻研, 成绩优秀; 具有科研潜力,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倾向; 学风端正, 无学术不端行为; 遵纪守法,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4. 直博生的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 另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接收推荐 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附件) ;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 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接收程序
1. 申请者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 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 复试。
3. 经学校审核,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 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 ·年,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 ·年。
2.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 超过16000元/人 ·年。
一、接收专业
1. 硕士推免生: 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 代 码为 1251)、公共管理(MPA 代码为 1252) 、工程管理(MEM 代码为 125601)等三个专业 学位外]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2. 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冶金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化学 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系统科学) 均可接收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 2022 届本科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
格, 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 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
2. 勤奋好学, 刻苦钻研, 成绩优秀; 具有科研潜力,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倾向; 学风端正, 无学术不端行为; 遵纪守法,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4. 直博生的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 另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接收推荐 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附件) ;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 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接收程序
1. 申请者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 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 复试。
3. 经学校审核,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 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 ·年,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 ·年。
2.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 超过16000元/人 ·年。
(二) 学校资助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人 ·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 奖学金为4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 ·年; 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 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 人 ·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执行。
2.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 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 ·年 (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 ·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 于7000元/人 ·年。
3.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执行。
4.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 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6.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 ,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 校7000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 “铌钢”、 “涟钢”、 “濮耐”、 “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 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 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 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 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 助研究生出国(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 执行。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人 ·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 奖学金为4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 ·年; 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 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 人 ·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执行。
2.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 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 ·年 (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 ·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 于7000元/人 ·年。
3.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执行。
4.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 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6.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 ,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 校7000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 “铌钢”、 “涟钢”、 “濮耐”、 “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 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 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 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 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 助研究生出国(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 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27-68862830
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27-68862830
武汉科技大学 2022 年各学院(中心) 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 信息一览表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类型、专业代码及名称 |
001 机械自动化学院 | 027-68862252 | 朱老师 |
学 术 型: 0802机械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 0855机械、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
002 材料与冶金学院 | 027-68862108 | 张老师 |
学 术 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0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27-68862338 | 余老师 |
学 术 型: 0703化学、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 027-68862349 | 周老师 |
学 术 型: 0808 电气工程、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4 电子信息 |
0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27-68893531 | 徐老师 |
学 术 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J2 网络信息安全、 0835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0854 电子信息 |
006 恒大管理学院 |
027-68862672 027-68862273 |
张老师 吕老师 |
学 术 型: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1253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
007 文法与经济学院 |
027-68893239 | 彭老师 | 学 术 型: 0202 应用经济学、0305Z1 马克思主义法学、1204 公共管理 |
027-68893686 | 张老师 | 专业学位: 0352 社会工作 | |
027-68893333 | 鲁老师 | 专业学位: 0254 国际商务 | |
0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7-68893331 027-68893329 |
杨老师 桂老师 | 学 术 型: 0101 哲学、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09 理学院 | 027-68893248 | 王老师 | 学 术 型: 0701 数学、0702 物理学、0711 系统科学、0714 统计学、0801 力学 |
010 医学院 |
027-68893430 |
杨老师 |
学 术 型: 0710 生物学、1001 基础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105102 儿科学、105109 全科医学、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 疗学、105111 外科学、105115 妇产科学、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 1054 护理、1055 药学 |
011 城市建设学院 | 027-68893616 | 薛老师 |
学 术 型: 0813 建筑学、0814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9 土木水利、135108 艺术设计 |
012 外国语学院 | 027-68893231 | 孔老师 |
学 术 型: 0502外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 055101英语笔译 |
01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27-68862892 | 李老师 |
学 术 型: 0814 土木工程、 0819矿业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7资源与环境 |
014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027-68896947 | 蒋老师 |
学 术 型: 080204车辆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0855机械、 0861 交通运输 |
015 艺术与设计学院 | 027-68896966 | 王老师 |
学 术 型: 1204Z1艺术管理、 1305设计学 专业学位: 135107美术、 135108艺术设计 |
017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 027-68897343 | 许老师 |
学 术 型: 0710 生物学 专业学位: 0860 生物与医药 |
018 临床学院 | 027-51228644 | 程老师 |
学 术 型: 1001 基础医学 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105109 全科医学、105111 外科学 |
019 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 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027-86862212 | 马老师 |
学 术 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翌年招收博士生。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8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30余人,专任教师1688人,其中教授346人。设有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4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6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详情请查阅:http://www.jsnu.edu.cn/70/list.htm
二、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招生专业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请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拟安排在2022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5.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及旅游管理硕士(代码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学费20000元/年,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5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3)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4)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8000元/项。
(5)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艺术硕士(音乐领域的音乐教育方向)学费为15000元/年,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学费为40000元/年,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住宿安排和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与录取栏目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jsnu.edu.cn/)上发布。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656219;邮箱:yzb@jsnu.edu.cn;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