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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2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北京交通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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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22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2年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单考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单位: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1年10月5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 报考025700审计、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政审
1.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 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评价,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四)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北京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0000元/生·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金融 (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41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12000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8000元/生·学年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北京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智慧交通与物流方向) 93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综合管理方向) 84000元/生·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方向) 79000元/生·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其他方向) 59000元/生·学年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49000元/生·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2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威海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8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30% 2000
 
(三)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毕业时纳入派遣计划,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手续。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七)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威海校区招收的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中外合作办学)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位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示信息,链接地址为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2203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毕业要求时将同时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全学程学费为13万,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学费均为6.5万。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八)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
3.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十)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十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二)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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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全日制(北京校区)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http://sem.bjtu.edu.cn/ jgyjs@bjtu.edu.cn 010-51687171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硕)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7046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cms/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cms/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s://mece.bjtu.edu.cn/cms/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理学院 http://sci.bjtu.edu.cn/cms/ flyou@bjtu.edu.cn 010-51688373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zyxy.bjtu.edu.cn/ wangz@bjtu.edu.cn 010-51683209
软件学院 http://sse.bjtu.edu.cn/cms/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s://yyxy.bjtu.edu.cn/cms/ qlu@bjtu.edu.cn 010-51688622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附表2-全日制(威海校区)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威海校区 http://wh.bjtu.edu.cn mnlu@bjtu.edu.cn 0631-3806071
 
 
附表3-非全日制(经济管理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专业 网站 邮箱 电话
应用统计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7046
会计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工商管理(MBA)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工程管理(MEM)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附表4-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联系方式
专业 网站 邮箱 电话
法律(非法学)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法律(法学)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建筑学 http://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计算机技术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导师组) http://sse.bjtu.edu.cn/cms/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人工智能(电信学院导师组) 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机械 https://mece.bjtu.edu.cn/cms/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交通运输(运输学院导师组) http://trans.bjtu.edu.cn/cms/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交通运输(土建学院导师组) http://civil.bjtu.edu.cn/cms/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艺术设计 http://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附件:



202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
表1 各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公开招考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学位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条件(二)及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四)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直接攻博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报名考试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具体相关报考程序见以下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通知。
(四)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及安排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及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21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六)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七)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七)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九)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要求会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3.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0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205B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宋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1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5313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2896 田老师 机械工程楼Z812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9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4377 陈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