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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山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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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2年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中山大学 2022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8500 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  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 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
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 1、2、3、6、7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 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
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 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 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
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 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 业学位。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6、7 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 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招生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 工作经验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  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  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 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 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 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  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  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  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 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 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 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 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 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  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 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招网发布中山 大学报考点2022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 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
三、初试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
际商务、保险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数学(三)  或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不超过 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 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 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 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  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单 位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
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校内招生单位的调剂需 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 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  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  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  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 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校内招生 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校内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校指定的医院 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 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  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
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  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  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  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  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  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2 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  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  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  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 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
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校内各招生单位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 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 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 考或录取资格。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 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http://xxgk.sysu.edu.cn/zdly/)。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 助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
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 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  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 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 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八、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 3 年(EMBA 为 2 年)。各学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  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请 考 生 关 注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网 页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 84111686。考生也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单位电 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中山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良治理念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全国第一批取得MPA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其行政管理专业连续多年评估全国领先,也是中国“MPA之父”夏书章教授的现任职单位。
      自2001年招生以来,依托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悠久的学科积淀、雄厚的师资力量、居龙头地位的学术研究等优势,中山大学MPA教育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2009年,中山大学成为国内首批招收双证MPA学生的院校;2010年,中山大学MPA项目被教育部选定为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2013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专家组的评估验收;2018年7月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等;在第一届、第三届的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均获得冠军。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山大学MPA项目已成为中国最具价值和竞争力的MPA项目之一。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人数
      2022年,中山大学拟招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具体人数将在后续通知公布。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对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初试需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联考,复试分为“提前面试”和“常规复试”两种形式。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提前面试”的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量及其综合素质决定。2022年通过“提前面试”招入的人数不超过MPA招生总计划的30%。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22年9月1日):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七)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形式。
(八)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不接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提前面试”将优先考虑以下条件的考生:
1.在公共部门有更长工作年限的申请人;
2.综合考虑考生的工作业绩,优先(但不限于)考虑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习和实践上有突出表现者(如在国内外优秀院校获得公共管理或相关专业学位、曾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公共管理关联议题的论文等);
3.优先(但不限于)考虑在公共领域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相关领域获得重大荣誉称号的申请人(如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省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九)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考试流程
(一)提前面试
1.考试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不接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提前面试”将安排在全国联考(初试)之前,面试成绩仅在该招生年度有效,考核方式为面试。
2.“提前面试”时间安排
1.申请提前面试的考生报名、提交提面面试材料 2.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评审 3.公布评审结果及提前面试名单 4.现场材料审查,开展面试 5.公布提前面试结果 6.考生进行全国初试报名 7.按报名点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等工作
9月6日前 9月20日前 9月20日前 10月中旬 10月中旬 10月 以各报考点公布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者需在9月6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请登陆“提前面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ebiah.sysu.edu.cn/apply/mpa2020tqms),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同时,请在报名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相关材料的PDF文档压缩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22年MPA提前面试考生报名信息(在系统填写),包含一段案例主要内容的摘要(在系统填写,不超过200字);
2)将下文提及的每份材料制作成单独的PDF,然后提交集合以下PDF文档的压缩包至系统上传资料处:
A.详细工作简历或自传PDF;
B.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自行撰写一个公共管理问题相关的案例(编写建议请参见附件),选题内容自定,字数不限,使用PDF版本;
C.身份证复印件PDF(正反面);
D.教育背景相关资料PDF(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E.获奖情况证明材料PDF(请按“工作业务类获奖”、“工作期间的其他获奖”、“工作前学业获奖”等相应的类别排序整理成一个获奖类的PDF文档,要求与填报的奖项一一对应);
F.其他辅助材料PDF(可自愿提交,如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各类资格证书、语言考试证书等)。
4.资格审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则不得参加考试。
5.材料评审
      提前面试报名结束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将围绕公共部门工作年限、在公共领域中为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习和实践情况等方面进行,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6.提前面试的方式、内容
      提前面试环节将围绕考生在报名阶段提交的案例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考生需对所提交的案例进行陈述,而后面试官围绕考生提交的案例进行提问,根据考生的表现对考生进行评价。
7.面试结果的确定
      面试满分值为120分。“提前面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72分)为合格。我校将根据成绩排名高低和当年计划招生人数列出“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结果。
(二)全国联考(初试)    
1.考试对象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即初试。
2.报名                                                                                                              
1)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的规定完成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    
2)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核验。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两门,均为全国联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下旬。
请考生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了解相关信息。
(三)常规复试
1.复试对象和复试考核范围
以下四类考生可进入“常规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未参加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2)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已参加“提前面试”但未在“提前面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3)已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考核;
4)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具体专项分数线要求后,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2.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复试形式 具体内容及方式 分值 合格分数 占复试成绩比例
笔试
(闭卷)
专业课:
回答论述题
60分 36分 20%
思想政治理论:
回答论述题
60分 36分 20%
外语应用能力:
翻译或概述英文材料
60分 36分 20%
面试 抽取试题,根据所给问题回答,考察其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120分 72分 40%
 
 
      “常规复试”在每年3月中下旬进行,地点设在中山大学东校园(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内。“常规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见届时公布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录取
(一)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前提条件为:
1.面试成绩合格;
2.“常规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及外语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均合格。
      学校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提前面试”和“常规复试”的考生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分类录取。必要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二)拟录取资格
1. 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若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2.对未报名参与“提前面试”的考生、“提前面试”不合格或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其联考成绩达到学院分数线并参与“常规复试”的笔试和面试环节,我校将根据2021年MPA“常规复试”计划招生人数,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录取:
1.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均合格;
2.无其他不符合国家或中山大学相关录取政策的情况。
五、体检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六、学习年限、方式和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大学城)。
(二)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每人每学年人民币32000元。按学年收取,逾期不交学费者,将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8月修订)处理。
(二)学生来校上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三)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八、奖励制度
(一)按照学年成绩参评中山大学MPA奖学金;
(二)参评全国MPA优秀论文奖;
(三)学院相关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制度。
九、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电话:(020)39332632,(020)39337060
E-mail:mpa@mail.sysu.edu.cn
网址:http://mpa.sysu.edu.cn
地址: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中山大学东校园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D101室)。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十、声明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MPA招生工作,具体事务由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完成,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学院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
      鉴于广大考生的实际需求,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将举办“善政良治 学在中大——2022年中山大学MPA项目线上招生说明会”。详情请关注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