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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沈阳化工大学考研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沈阳化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2年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点击下载:2021年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沈阳化工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理工类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学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型学制为3—5年。
四、学费及奖助办法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收费标准10000元/人/年。
其他奖助办法及优惠政策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要求请考生按照所在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网报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九、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其它
1.2021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招生网址:
(1)考生可直接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syuct.edu.cn“研究生招生”专栏。
(2)考生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网站:http://www.syuct.edu.cn 后点击“招生就业”中的“研究生招生”专栏。
邮 箱:yzbsyict@126.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 编:110142)
乘车方式:
地铁(推荐):乘1号线,开往十三号街方向,十三号街站下车,B出口转乘172路公共汽车沈阳化工大学站下车即是。
公共汽车:沈阳站乘206路公交车,沈阳化工大学东门站下车即是。
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 报 名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简称“推免生”,下同),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 10 人。
招生专业仅限如下非全日制专业:(1)中央校区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代码 085400]; (2)辽阳分校化工装备学院:机械[代码 085500]。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0 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15 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7(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1 月10 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 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
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
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89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0 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 复 试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
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 2020 年 3 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 码 125602]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第九条 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