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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一志愿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优秀二志愿调剂考生,二志愿招生计划200余个。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5-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5-08方向)、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主要在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等学位类别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75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5-08方向)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各院系将于复试前在其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九)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以及“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
十三、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四、奖助体系
      详见我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
(一)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 5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硕士预修助学金 6000元/人 ——


助研岗位津贴
最低标准
理工类 2000元/年/人 10000元/年/人
社科类
(学术学位)
1000元/年/人 3000元/年/人
人文类、数学
(学术学位)
2000元/年/人
注:
1.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生均15000元/年,其中10000元由学校直接发放;5000元为导师调控助学金。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二)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 8000元/人 ——
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 8000元/人 20000元/人
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 4000元/人 ——
科技竞赛奖学金 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 ——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30000元
卓越奖学金 40000元 60000元
社会奖学金 20多个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
(三)其他资助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自主科研项目等。
     (四)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将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十五、其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四)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一志愿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优秀二志愿调剂考生,二志愿招生计划200余个。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5-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5-08方向)、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主要在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等学位类别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75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5-08方向)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各院系将于复试前在其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九)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以及“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
十三、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四、奖助体系
      详见我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
(一)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 5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硕士预修助学金 6000元/人 ——


助研岗位津贴
最低标准
理工类 2000元/年/人 10000元/年/人
社科类
(学术学位)
1000元/年/人 3000元/年/人
人文类、数学
(学术学位)
2000元/年/人
注:
1.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生均15000元/年,其中10000元由学校直接发放;5000元为导师调控助学金。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二)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 8000元/人 ——
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 8000元/人 20000元/人
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 4000元/人 ——
科技竞赛奖学金 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 ——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30000元
卓越奖学金 40000元 60000元
社会奖学金 20多个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
(三)其他资助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自主科研项目等。
     (四)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将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十五、其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四)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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