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烟台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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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正文

    烟台大学药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均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包括复试资格审查、试题命制、考务组织、成绩评定、成绩统计等。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药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组成,不少于6人(包括复试小组秘书1人)。每组中需包含至少2位具有外语测试能力的教师,均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每组配备助理1人。
    二、考生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要求按照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统一使用学校指定的复试平台,将QQ视频作为备选平台。
    1、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为主。专业综合测试由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在基础理论模块和综合应用模块中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出综合评分,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学生英语自我介绍、外语测试模块问题回答、交流等。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复试小组给出综合评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此部分还应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依托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由复试小组给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院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的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门类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需达到调出、调入专业国家线。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英语一、二视为相同科目。
    6、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一致,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调剂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在此范围内择优接收调剂生源。
    (1)不接收小语种和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2)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及省级以上(包括国家教指委)药学相关实验、实践、创新大赛、论坛获奖的考生优先录取。
    7、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8、专业型学位考生不可调剂学术型学位专业。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一)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监督电话:0535—6706033
    (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复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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