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烟台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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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正文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以及《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草稿)的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院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承担纪检监察职责的党总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复试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按照本年度我校公布的本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形式以问答为主。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专业综合测试时重视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题库。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50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对每位面试者在面试时间、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做到统一、公正。复试小组对面试过程做记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研究生复试考核表》中记录评分和考生作答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专业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重点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做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远程复试前,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复试方式,联调复试设备,测试网络环境,明确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所有考生应采用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区域网络或设备原因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认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换其他网络通讯软件、电话复试等方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调剂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依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的国家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
    4.本科所学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已取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双专业、双学位考生除外)。
    四.录取
    (一)学院按照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
    初试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1.4+外国语成绩*权重1.5+业务课一成绩*权重0.7+业务课二权成绩*权重0.7。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四)其他方面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页公示。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1977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严格执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在招生录取上以质量为中心,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本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
    (四)复议制度
    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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