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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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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中原工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1、2、3、4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 - 2 - 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 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 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 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 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 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 - 3 -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 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方准予考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 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 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 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形式、 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 - 4 - 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 人员进行核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注:《入伍批准书》应提供原件 或加盖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应提供原件。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 四、初试 1、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 月 25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5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 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 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 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英 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 - 5 -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 和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 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 绩。 6、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 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 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 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 - 6 - 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 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 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 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 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2-3 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 究生每生 0.8 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 表。 1-1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机械 3 0.8 能源动力 3 0.8 电子信息 3 0.8 土木水利 3 0.8 材料与化工 3 0.8 - 7 - 法律硕士(法学) 3 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工商管理硕士(MBA) 2 1.5 会计硕士 2.5 0.8 新闻与传播硕士 2 0.8 工程管理硕士(MEM) 2 1.2 艺术硕士 3 0.8 2、奖助 2-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奖励比例 1 2 万元/生/年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2-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获奖等级 奖励 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 12000 元/生/年 获奖者须 参加研究 生助课工 作 二等奖 20% 8000 元/生/年 三等奖 10% 4000 元/生/年 2 中原工学院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 --- 60% 4000 元/生/年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2-3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国家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12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9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2000 元 - 8 - 2-4 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0 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 元 2 专利奖励 2-5 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托福成绩≥110或 雅思成绩≥7.5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 奖励人民币 5000 元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 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 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 水平要求执行 2 托福成绩≥100或 雅思成绩≥7.0 报销 8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4000 元 3 托福≥95 或 雅思≥6.5 报销 6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4 托福≥80 或 雅思≥6 报销 40%考试报名费, 另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5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 分 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2-6 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15% 600 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 25% 600 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10% 600 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 20% 1000 元/班 2-7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 - 9 - 士研究生项目奖 学金 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 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2 国(境)外修读双 学位项目奖学金 3 短期对外交流项 目奖学金 学费的 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 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 理暂行办法》,国家留 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 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 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 1000 元到 5000 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 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 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 《中原工学院硕士研 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 学金实施细则》 2-8 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元/生/年 按相关规定发放 2-9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3 助管 600 元/月/人,每年发放 10 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 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2-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1 省级 奖励论文作者 6000 元 —— 校级 奖励论文作者 2000 元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 学位论文数量的 10% 2-11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备注 - 10 - 1 1000 元及以下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 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 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 意外的研究生。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审批 2 1000 元以上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 审领导小组审批 2-12 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 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 向就业考生),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 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按教 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 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 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 2021 年硕士研 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 根据 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 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 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 任何参考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1 号 - 11 -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788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址:http://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招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001 李老师 袁老师 0371-62506783 0371-69975773 法学院 002 张老师 林老师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理学院 003 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机电学院 004 乔老师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院 005 秦老师 张老师 0371-62506861 18236425950 电子信息学院 006 朱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865 计算机学院 007 崔老师 杨老师 0371-62506701 能源与环境学院 008 窦老师 蔡老师 0371-62506812 0371-62506813 建筑工程学院 009 赵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904 纺织学院 010 郭老师 赵老师 0371-62506972 艺术设计学院 011 王老师 苏老师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 012 罗老师 甄老师 0371-62506141 0371-62578139 新闻与传播学院 013 李老师 宋老师 0371-62506178 - 12 - 外国语学院 014 柴老师 吕老师 0371-69975821 0371-62506173 经济管理学院 015 黄老师 杨老师 0371-69975776 0371-62506113 (MBA) 黄老师 韩老师 0371-69975776 0371-67698117 前沿信息技术研 究院 016 朱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781 纺织服装产业研 究院 017 何老师 任老师 18903851901 15866708890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和航空技术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 理、经、法、哲、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学校始建于 1955 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98 年划 转为河南省管理,2000 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分龙湖校区、中原校区和西校区三个教学区,占地 1,610 亩。现有全日 制在校生 23000 余人,其中研究生 1471 人,留学生 28 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 4083 人。校舍建筑面积 84.65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6.64 亿元,共 有藏书 446.42 万册,其中纸质图书 167.2412 万册;电子图书资料 279.1788 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 1974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86 人,具有高级职称 638 人, 博士、硕士以上学位教师 1275 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 5 人、全国模范教师 1 人、 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2 人;有河南省学术 技术带头人 10 人、河南省教学名师 13 人、省级优秀教师 10 人,河南省政府特 殊津贴 3 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 5 人。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 人,中原英才 计划 2 人,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11 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A 类 1 人, B 类 1 人,C 类 12 人。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等 21 个教学部门,现有 65 个本科专业,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5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纺 - 13 - 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和“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2 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 涵盖 7 个一级学科。有 8 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 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 学科。纺织工程等 17 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2 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18 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 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 学校遵循“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立德树人,办对学生负责的教育、办主动服务 社会的大学”的办学思想,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 具有爱国主义情怀、强烈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2016 年 5 月,顺利通过教育 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7 个,国家级特色 专业 4 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 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 1 个,国家 级一流本科课程 2 门。还有一批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 验室)、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一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 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 12 项。“十三五”期间,我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共获得国家级奖项 677 项,省级以上奖项 2306 项,在 2016-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 科,TOP300)中我校位列全国第 135 名。其中包括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 68 项;“挑战杯”系列竞赛 122 项;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年会展示 1 项;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我校获得特等 奖 2 项、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3 项,三等奖 4 项,续写“连续六届获全国最高奖” 的历史,并且首次取得“同一届获得 2 个最高奖”的好成绩;2019 年全国大学生 电子竞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8 项,河南省一等奖 17 项、河南省二 等奖 19 项及多个省级三等奖,综合成绩位列河南省第一名。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 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 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 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 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 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新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国际联 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 - 14 - 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智能仿生机器人国际联合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 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能源互联网优化运行与调度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 智能冷链关键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 LNG 冷能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 省柔性电力接入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等 52 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2011 年以 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290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179 项,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 43 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 课题等 14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784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社科项目 227 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 1200 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174 项,其中国 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1 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3 项、 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3 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 1927 篇,出版著 作 718 部,获授权发明专利 722 件。2017 年,学校获批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 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作为河南省首批自主建设的大学科 技园,于 2017 年成功入选首批河南省双创基地,中原工学院众创空间备案为河 南省众创空间。2018 年,学校获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辐射点。2019、 2020 年连续两年入校科研经费突破 1 亿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围绕“以国际化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主动服务国 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开放活校战略,先后与俄罗斯、意大利、泰国、英国、 德国、美国、台湾等 24 个国家和地区的 55 所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我 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自 2002 年开始,我校先后与 世界百强高校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新西兰国立理工学校等高校 合作举办纺织工程、服装设计、建筑工程等 9 个本、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17 年,学校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申办的非独立法 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电 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等三个专业开始招生。2018 年 7 月,河南省省委书记王国生访问我校合作高校--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 中俄两校在省委书记见证下,签署了“航空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协议,该中心被列 入河南省建设“一带一路”重大工程。2019 年 5 月,我校第一所海外分校——中 原工学院轩辕学院正式获批备案。分校设于泰国格乐大学,首批开设汉语国际教育 和会计学两个专业,于 2020 年正式招收国内学生,海外分校的设立标志着我校 - 15 - 合作办学取得新突破,国际合作走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展的新道路。 学校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截止目前,已经招收了 19 名项目学生。学校开展“留学中工计划”,设立外国留学生专项奖学金,俄罗 斯、韩国、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埃及等“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攻读硕士研究生,校园国际化氛围浓厚。我校还成 功承办了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主办了“第三届物流管理与工程国际旅行 会议(中国站)”和“国际产业用纤维及纺织品学术会议”,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共同主办了“第九届三维织物及其应用国际学术会议”;与德国不来梅大学共同设 立了“物流管理与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我校在国际化联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 用,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河南教育交流协 会的挂靠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我校积极开展国际高 端引智工作,先后荣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引进外国 人才和智力工作先进单位”。2018 年,在创业时代网联合京领教育发布的中国大 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中,我校国际化竞争力在河南省位居第三。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思想政治 工作先进单位,被教育厅遴选为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 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河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 号;被教育部评为学籍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被河南省教育 厅评为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授予工 会工作先进单位、助力脱贫攻坚服务行动先进单位。 对于未来一个时期,学校确立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 2020 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时,学校要初步完成转型发展的目标,迈上转型发展的 轨道,实现由教学为主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变,各项办学指标和数据基本 达到更名大学的要求。第二步,到 2035 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学校成为 博士授权单位,3-5 个学科获博士学位授权并进入国内学科评估排行榜。学校办学 特色更加鲜明,在我省高校中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加凸显。第三步,到 2050 年,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强国时,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骨干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4、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
    —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
    —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四、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12月
    27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非法学)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21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5、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6、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执行。七、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各学位点的最长学习年限在学制基础上增
    加3年。
    九、学费及资助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分学年收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
    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学费总额(万元)
机械 3 0.8 2.4
能源动力 3 0.8 2.4
电子信息 3 0.8 2.4
土木水利 3 0.8 2.4
材料与化工 3 0.8 2.4
法律硕士(法学) 2 0.8 1.6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2.4
工商管理硕士(MBA) 2 1.5 3.0
会计硕士 2.5 0.8 2.0
新闻与传播硕士 2 0.8 1.6
工程管理硕士(MEM) 2 1.2 2.4
艺术硕士 3 0.8 2.4
 

2、奖助
 
2-1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1 万/年/人
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中优先遴选,奖励名额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
2-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2 万/年/人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2-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
40% 8000 元/年/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60% 4000 元/年/
 
2-4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12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9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 2000 元
 
2-5 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0 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 600 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 400 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 200 元
 
2-6 研究生科研创新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高层次学术
论文
每篇 3000 元至
100 万元不等
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通讯

      单位(如论文有通讯作者)
 
2
 
专利奖励
 
每件 500 元至 1
万元不等
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
知识产权局授权
 
2-7 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托福成绩≥110 或雅思成绩≥7.5
报销全额考试
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 5000 元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2
 
托福成绩≥100 或雅思成绩≥7.0
报销 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
人民币 4000 元
 
3
 
托福≥95 或雅思≥6.5
报销 60%考试
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4
 
托福≥80 或雅思≥6
报销 40%考试
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5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 分
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2-8 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15%
 
600 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
25%
 
600 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600 元/人

    10%  
4  
先进班集体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
20%
 
1000 元/班
2-9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研究生在我校从事科研工作期间,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 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生活补助
为人民币 2500 元/月,
最多发放 24 个月
 
 
 
详见《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
 
 
2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2 万元/人
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实施
办法》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学费的 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
优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 元到 5000 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 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
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2-10 
 
 
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元/年/人 按相关规定发放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
助学金
 
2000 元/年/人
获资助者需参与研究生三助
工作
 
2-11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3 助管 600 元/月/人,每年发放 10 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 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
放月数
 
 
2-12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1
省级 奖励论文作者
6000 元
——
校级 奖励论文作者
2000 元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
文数量的 10%
 
2-13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备注
1 1000 元及以下 本人患重大疾 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病或遭受意外  
    伤害,家庭遭遇  
2 1000 元以上 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
小组审批
    外的研究生。  


 
2-14 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
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助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和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联系人:
    方老师电话:0371-6250609367698801
    传真:0371-67698801电子邮箱:yjsc@zzti.edu.cn
    网址:http://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招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
 
001
 
李老师袁老师
0371-62506783
0371-69975773
 
法学院
 
002
杨老师
张老师
 
0371-69975759
 
理学院
 
003
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机电学院
 
004
乔老师
王老师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
 
005
席老师
陈老师
 
0371-62506924
 
电子信息学院
 
006
廖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865
 
计算机学院
 
007
崔老师
杨老师
0371-62506609
0371-62506701
能源与环境学
 
008
王老师
蔡老师
0371-62506812
0371-62506813
 
建筑工程学院
 
009
赵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904
 
纺织学院
 
010
郭老师
赵老师
 
0371-62506972
 
艺术设计学院
 
011
王老师
赵老师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
 
012
刘老师
甄老师
0371-62506862
0371-62578139
新闻与传播学
 
013
王老师
宋老师
 
0371-62506178

 
外国语学院
 
014
郭老师
吕老师
0371-62506171
0371-62506173
 
 
经济管理学院
 
 
015
孙老师 0371-62506712
(MBA)陶老师
韩老师
 
0371-67698117
前沿信息技术
研究院
 
016
朱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781
纺织服装产业
研究院
 
017
何老师
任老师
18903851901
15866708890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和航空技术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哲、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学校始建于 1955 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98 年划转为河南省管理,2000 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分龙湖校区、中原校区和西校区三个教学区,占地 1,610 亩。现
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 24000 余人,非全日制
成人教育生 2200 余人。校舍建筑面积 84.76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
备总值 6.07 亿元,共有藏书 446.42 万册,其中纸质图书 154 万册;电
子图书资料 292.42 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 1976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80
人,具有高级职称 648 人,博士 579 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 6 人、全国模
范教师 1 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 人;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7 人、河南省教学名师 9 人、省级优秀教
师 8 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3 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 6 人,省级及以
上教学和科研团队 17 个。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 20 个教学部门,现有 64 个本科专业,11 个一级学

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和“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两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有 8 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 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2018 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
学校有 4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 个国家一流专业,1 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 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 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 9 项。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中原工学院学生成绩优异,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3 项,共荣获 5 次河南省“优胜杯”,国赛进
步显著奖 1 项。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学校是全国连续五届夺得一等奖的三所高校之一;在“2017 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 学校获得国家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6 项,获奖项目数量位列河南省高校获
奖第一名;在“第十四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 1 项,
二等奖 3 项,三等奖 7 项,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位居河南省参赛普通高校第一。同时,学校承担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河南赛区组委会工作, 2017 年获全国优秀赛区组织奖。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两次获得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设计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学校获得服装设计“育人奖”。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 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新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能源互联网优化

运行与调度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金刚石碳素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44 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2011 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180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160 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1 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
防重大专项子课题等 11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730 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
目等省部级社科项目 181 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 600 项。获省部级以上科
研奖励 136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
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2 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 1638 篇,出
版著作 682 部,获授权发明专利 703 件。2017 年,我校成功入选首批河南省双创基地、中原工学院众创空间备案为河南省众创空间。2018 年,我校获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辐射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围绕“以国际化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开放活校战略,先后与俄罗斯、意大利、泰国、英国、德国、美国、台湾等 24 个国家和地区的 55 所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
作与交流。我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自 2002 年开始,我校先后与世界百强高校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新西兰国立理工学校等高校合作举办纺织工程、服装设计、建筑工程等 9 个本、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 年,学校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申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2018 年 7 月,河南省省委书记王国生访问我校合作高校--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中俄两校在省委书记见证下,签署了“航空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协议,该中心被列入河南省建设“一带一路”重大工程。2019 年 5 月, 我校第一所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正式获批备案。分校设于泰国格乐大学,首批开设汉语国际教育和会计学两个专业,于今年正式招生。学校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38 名教师成为布鲁内尔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开展“留学中工计划”,设立外国留学生专项奖学金,俄罗斯、韩国、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攻读硕士研究生,校园国际化氛围浓厚。

对于未来一个时期,学校确立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 2020 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时,学校要初步完成转型发展的目标,迈上转型发展的轨道,实现由教学为主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变,各项办学指标和数据基本达到更名大学的要求。第二步,到 2035 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学校成为博士授权单位,3-5 个学科获博士学位授权并进入国内学科评估排行榜。学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在我省高校中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加凸显。第三步,到 2050 年,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强国时,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骨干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均为2.5年学制。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 1日,下同)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须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和 MPA(公共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现役军人报考考生应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 2018 年 9 月 1 日 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由教育部规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复试分数线 
2015年  会计学338分,会计硕士210分,金融学349分,行政管理365分,土地资源管理339分,民商法学347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16年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院)379分,教育经济与管理385分,社会保障369分,公共管理169分,会计学367分,会计硕士219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371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17年 社会保障372分,城市管理342分,会计学349分,会计硕士180分,金融学342分,金融硕士349分,其他国家A类线。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18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联考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会计(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MBAMPA、非全日制MPAcc除外)。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荣誉称号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新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和考生志愿进行评定,二、三年级学生根据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评定。奖励标准见下表。 
1: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一等奖  12000 推荐免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二等奖  10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考生;调剂至我校的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
   三等奖  8000 调剂至我校的全日制考生。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10000 30  
            三等奖    8000 50  
 
3.专项奖学金:包括“卓越之星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社会奖学金等,奖励标准由2000元-8000元不等。 
4.国家助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发放年限为2.5年。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根据助教18元/课时、助管18元/小时、助研500元/月、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
6.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分为2000元/人、1500元/人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最高额为2000元。 
7.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
十一、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三年来,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20.5%,进入金融机构的占36.3%,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区域看,杭州工作毕业生约占50%,其余毕业生就业区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南、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参加MBA、MPA、MPAcc(非全日制)联考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会计学院等网站。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  87557116  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s@zufe.edu.cn            
网址:http://yjsc.zufe.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非法学)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MEM)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20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各学位点的最长学习年限在学制基础上增加3年。
九、学费及资助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分学年收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 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学费总额(万元)
机械 3 0.8 2.4
能源动力 3 0.8 2.4
电子信息 3 0.8 2.4
土木水利 3 0.8 2.4
材料与化工 3 0.8 2.4
法律硕士(法学) 2 0.8 1.6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2.4
工商管理硕士(MBA) 2 1.5 3.0
会计硕士 2.5 0.8 2.0
新闻与传播硕士 2 0.8 1.6
工程管理硕士(MEM) 2 1.2 2.4
艺术硕士 3 0.8 2.4
 
2、奖助
2-1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1万/生/年 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中优先遴选,奖励名额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2万元/生/年 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2-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0% 全额学费 需参与三助工作,发放方式和要求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此奖项覆盖面100%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0% 全额学费
2-4 研究生赛事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级别 奖励等级 奖励标准(元) 奖励对象
1 “挑战杯”创青春大赛 国家级 一等奖 10000 团队奖
二等奖 8000 团队奖
三等奖 5000 团队奖
省级 一等奖 5000 团队奖
二等奖 3000 团队奖
三等奖 2000 团队奖
2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
大赛
国家级 一等奖 12000 团队奖
二等奖 9000 团队奖
三等奖 6000 团队奖
省级 一等奖 6000 团队奖
二等奖 4000 团队奖
三等奖 2000 团队奖
3 英语演讲比赛 省级 一等奖 6000 个人奖
二等奖 4000 个人奖
三等奖 2000 个人奖
校级 一等奖 600 个人奖
二等奖 400 个人奖
三等奖 200 个人奖
2-5 研究生科研创新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高层次学术
论文
每篇3000元至100万元不等 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通讯单位(如论文有通讯作者)
2 授权专利 每件500元至1万元不等 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2-6 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元/班
2-7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20万元/生 详见《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2万元/生 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学费的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2-8 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 2000元/生/年 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2-9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超奖学金规定的工作量之外的岗位津贴由聘用学院确定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
3 助管 6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2-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类别 奖励级别 奖励标准(元)
1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省级 6000
校级 2000
2-11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对象
1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2-12 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学年学费和住宿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和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 系 人: 方老师     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    真:0371-67698801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    址:http://yjsc.zut.edu.cn/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非法学)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MEM)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
四、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19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各学位点的最长学习年限在学制基础上增加3年。
八、学费及资助
1、学费: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分学年收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学费总额(万元)
工程硕士 3 0.8 2.4
法律硕士(法学) 2 0.8 1.6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2.4
工商管理硕士(MBA) 2 1.5 3.0
会计硕士 2 0.8 1.6
新闻与传播硕士 2 0.8 1.6
工程管理硕士(MEM) 2 1.2 2.4
艺术硕士 3 0.8 2.4
 
 
 
2、奖助:
一、研究生综合奖学金
(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1万元/生/年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中优先遴选,奖励名额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备注
1 2万元/生/年 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比例 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0% 全额学费 需参与三助工作,发放方式和要求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0% 全额学费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一)科技活动奖
序号 赛事 标准
1 “挑战杯”“创青春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团队10000、8000、5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团队5000、3000、2000元
(二)突出业绩奖
序号 赛事 标准
1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团队12000、9000、6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团队6000、4000、2000元
2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省级奖励6000元;校级奖励2000元
3 英语演讲比赛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0、4000、2000元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400、200元
(三)科研创新奖
序号 类别 奖励标准 备注
1 高层次学术论文 每篇3000元至100万元不等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如论文有通讯作者)
2 授权专利 每件500元至1万元不等 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四)荣誉称号奖
序号 类别 比例 标准
1 三好学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元/班
三、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20万元/生 详见《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2万元/生 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学费的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四、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 2000元/生/年 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参与三助工作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超奖学金规定的工作量之外的岗位津贴由聘用学院确定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
3 助管 6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元/生/月,每年发放10个月
六、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对象
1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七、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3信箱
联 系 人: 方老师     电话:0371-67698801、62506093
传    真:0371-67698801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    址:http://yjsc.zut.edu.cn/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部分业务课一及全部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
四、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18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
各专业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八、学费及资助
1、学费:全日制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费: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万元。
2、奖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奖励标准 备注
1 20000// 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2-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励项目 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全日制在校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 20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励项目 比例 标准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0% 8000/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5000/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序号 奖励标准 备注
1 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面向第一学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工学考生
2 当年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序号 等级 标准 比例 备注
1 一等 4000/ 10% 面向第二学年研究生
2 二等 2000/ 30%
6-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序号 等级 标准 比例 备注
1 一等 4000/ 10% 面向第三学年研究生
2 二等 2000/ 30%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由聘用学院确定
2 助研 由聘用教师确定
3 助管 600//
8-研究生其他个人及集体奖励
序号 奖励类别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
2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
3 优秀毕业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
4 先进班集体 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
9-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10-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对象
1 突发性临时困难研究生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depart.zzti.edu.cn/yjs/)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3信箱
联 系 人: 方老师、 蔡老师   电话:0371-67698801、62506093
传    真:0371-67698801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    址:http://depart.zzti.edu.cn/yjs/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1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九)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十)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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