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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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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各位考生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5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的研究生院,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心区,北临久负盛名的“燕京八大景”之一——“蓟
门烟树”,东沿元大都土城遗址公园小月河、野松林。水波荡漾,松涛起伏,底蕴深厚,人文荟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首任院长系著名法律史学家张晋藩先生。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近四万名,他们在国家法制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生院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9月,全校共有学历研究生7857人;其中博士生1605人、硕士生6252人;全校法学(二级学科)研究生3955人、法学以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108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821人,另有在站博士后128名,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本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本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目前,本院在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实践”、“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组织实习,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242人(含兼职、特聘导师)、硕士生导师687人(含兼职导师)。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学生基础数据截至2021年9月,其他数据截至2021年7月。)
一、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生接收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2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外,2022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
三、申请条件
考生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
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2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2022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生综合总成绩由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及“科学研究”等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基本学制见本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昌平校区或海淀校区安排住宿;基本学制外,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安排住宿;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都不在北京的,学校只安排在读期间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cuplyanzhao@163.com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一、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1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21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只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一、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0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0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20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0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 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3.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我校将根据新生综合表现、录取成绩、科研潜力等,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具体政策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一、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详见《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0名,详见《2019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9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9年9月1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9年2月23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2月23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1月14日-2月22日为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其他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高校教师、法官或检察官,复试时需提交证明材料。
6.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19年3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公派出国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非在职)10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不享受奖学金。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三)公派出国项目
在校学习期间,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项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放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22级公共管理硕士(MPA)!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2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2)204 英语(二)或其他六个科目(语种)任选其一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23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38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入学后均需登陆校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自主选课。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三)就业方式(报考类别):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 “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注意:

报考非全日制MPA,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

报考全日制MPA,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5万元/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万元。



五、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

3、(1)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发布,请注意查看。同时,欢迎考生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请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5、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八、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 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 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 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关规定, 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下一年度起, 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九、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含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十、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 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yjsy.cupl.edu.cn 。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 网址: 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 010-58908071

电子信箱: 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 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mpa.cupl.edu.cn

联系电话:010-58908380,010-58908401,010-58908206;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402室。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我校 2022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即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或单独考试)。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 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2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 还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含 3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含 2 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中国政法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5.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数据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招
生计划 10 个,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 2021 年执行(25 个),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 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 援藏计划英语、790 基础课、890 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管理类综合、法律硕士业务课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考试大纲、统一命题。(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2,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录 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
《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
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基本学制见本章程第十条规定),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2.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3 个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十、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等 8 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 2 年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学制 2 年,公共管理学制 3 年、法
律(非法学)学制 3 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 2014 年起,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生 8 千元/年,定向就业生 1.2 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法律硕士:1.5 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1.5 万元/年。工商管理(MBA):6.45 万元/年。社会工作:1.5 万元/年。
翻译硕士(MTI):4 万元/年。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 万元/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2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全日制):5 万元/年。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2.8 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 5.5 万元,分 2 年交清,每年 2.75 万元。
工商管理(MBA):9.9 万元/年。
5.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学费参阅国际法学院有关说明或向学院咨询。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 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含推免生)中评选出优秀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硕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 1 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 可参评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 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xsc.cupl.edu.cn)。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yjsy.cupl.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网址: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 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 25 号教学图书综合楼 810 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图文传真:010-58908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十四、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附录 1:《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 2:《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录 3:《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2016年,学校牵头组建的‚马克思主义与全面依法治国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7000余人,其中博士生1400余人,硕士生6000余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符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教师236名(含兼职和特聘导师),符合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教师657名(含兼职)。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以上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
    目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七、健康检查
    八、录取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十、学制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四、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
    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
    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执行,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援藏计划英语、790基础课、890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公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2,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录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2.MBA、MPA、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
    3.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
    十、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
    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等8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
    年。非全日制硕士生中,工商管理学制2年,公共管理学制3年、法律(非
    法学)学制3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生8千元/年,定向就业生1.2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法律硕士:1.5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1.5万元/年。工商管理(MBA):6.45万元/年。社会工作:1.5万元/年。
    翻译硕士(MTI):4万元/年。金融专业学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万元/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2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全日制):5万元/年。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2.8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万元。
    工商管理(MBA):9.9万元/年。
    5.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学费参阅国际法学院有关说明:http://gjfxy.cupl.edu.cn/jyjx/yjs1/tz.htm。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含推免生)中评选出优秀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硕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1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
    (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xsc.cupl.edu.cn)。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网址: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25号旧1号办公楼304室(学院路校区)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图文传真:010-5890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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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四、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附录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录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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