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暂无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add 中国药科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关于《中国药科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中国药科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中国药科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中国药科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以下即是中国药科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岀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2.基本学制:四年。直博生学制:五年。
3.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考方式
1.本科直接攻博
本科直接攻博是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0]18号)。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1]29号)。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246号)(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办法”)。
三、招生规模及导师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是按照2021年计划数预估、不含拟招收本科直接攻博人数的拟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计划数。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后期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可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导师风采。
四、报考条件
本科直博考生报考条件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药大研函[2021]21号)执行。
(-)基本条件:
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的考生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在读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2)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的考生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如报考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下载),原则上须在2022年博士复试考核前取得并补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至我校,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
(3)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及专业必修课),且考试合格,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岀具成绩单(原件),其中第一外国语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60分以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近三年内(2019年1月起至报名截止)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见刊)。
5.英语水平要求:
须符合以下任一项(有效期在6年之内,即2016年1月起至报名截止):
(1)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托福(TOEFL)成绩N85分;
(3)雅思(IELTS)成绩N6.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合格。
6.所有报考博士的考生均须具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该考生的推荐专家。
(二)其它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审核。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将《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随报考材料一并提交。
五、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H-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
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和名称。身份证号码、毕业(授学位)学校名称、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学位证书年月等信息严格按照本人所持证书上面的信息填写,务必保证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3,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
保证本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与上述系统的信息保持一致,以免信息错误导致最终录取数据校验不通过,影响考生录取。
4.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拟录取时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报考费200元,缴纳方式届时详见博士报名系统说明。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务必注意提交材料中有要求本人签字(含日期)、盖章、提供原件等细节问题。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材料提交不完备、填报虚假信息者视为无效报名,因此造成不能通过审核、复试、录取以及无法注册学籍等相关后果的,责任一律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未提交报考材料者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报考。
2,寄送:各类报考方式的考生均应将本人应提交的全部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页编制页码(可手写))、按清单顺序排列、左侧装订,须在2021年12月5日前邮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
邮寄请务必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EMS方式,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5-86185281,邮编:211198。
(-)以本科直博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第一页);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考生必须在相应位置手写签名确认;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专家推荐书》2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6.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8.夕卜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
9.本科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第一页);
2.《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
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考生必须在相应位置手写签名确认;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专家推荐书》2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6.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
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岀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不要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校英语入学考试;
9.本科课程成绩单及中期考核材料(如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如中期考核尚未完成,须提交申请缓交中期考核材料承诺书(下载);
10.硕士阶段已完成科研工作总结;
11.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四)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硏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第一页);
2.《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考生必须在相应位置手写签名确认;
3.考生所在单位岀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4.《专家推荐书》2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5.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持境外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如报考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下载),并在2022年博士复试考核前取得并补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在同一页A4纸上);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岀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不要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校英语入学考试;
8.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9.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0.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1.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岀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下载)(需人事部门领导亲笔签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所在地人社局岀具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要求提交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中,缴费单位和工作单位不吻合的,需提交说明材料,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13.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须加盖证明公章);
(2)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硏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清单(加盖证明公章);
(4)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已正式发表(见刊)的2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
七、考核及考试安排
(-)申报材料审核:
考生于12月5日前在报考系统里提交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我校后,学校和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全部报考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及学术能力的初步审核,并于2022年初公布可以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复试考核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6日-3月8日,并根据2022年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复试考核是否为线下形式,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以届时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2.学校已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不再单独进行复试考核。
3,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参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细则。
4,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报名考生,若其英语水平未达到文件免考要求,则须参加学校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如为线下复试形式,则于现场报道当天进行笔试考试,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地点为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如为线上复试形式则另行通知,具体安排按照我校届时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三)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并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
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等。
九、其他
1.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考生网报结束后,务必保持报名系统内预留的手机畅通,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度。
4.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5.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成绩合格,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后方可录取。
6.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在拟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人,且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9.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考生联系报考学院。
11.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246号)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12.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岀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导致考试、复试安排有所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13.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cp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025-86185279;
电子邮件:cpuyzb@163.com;
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号:cpuyzb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705室;邮编:211198
3.各学院招生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01药学院:025-86185301,联系人:高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8,联系人:许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60,联系人:冷老师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联系人:刘老师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联系人:单老师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联系人陈老师
012生物药物学院:025-86185986,联系人李老师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1.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2. 基本学制:四年。
3. 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生规模及导师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 部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 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 目录》和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中的导师风采。
三、招考方式
1. 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等人员 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021年所有招生学院各博士招生学科均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 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 ] 246号)。
2.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 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硕博连 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0〕26号)。
3. 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查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药科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0 ) 18号)。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 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 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 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持海外 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书。
4.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O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
0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O 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 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及专业必修课),且考试合格,必须由 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原件),其中第一外国语应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60分以上,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0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 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见刊)。
5. 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6. 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 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专家推 荐书不得由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填写。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送。
在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博 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9.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将《单位同 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随报考材料一并提交。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在读二、三年级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 (一)中1、2、5、6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1 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三) 以直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考生应是取得招生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拟报考攻读全日制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一)中1、2、5、6各项要 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四) 除直博生外,所有报名考生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有效期在6年之内,即2015年1月后取得的成绩):
1. CET-6成绩N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 托福(TOEFL)成绩N85分;
3. 雅思(IELTS)成绩>6.5;
4.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 PETS5)考试合格;
5.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 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过一篇SCI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 合格。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直博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 证号码、毕业(授学位)学校名称、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学位证书年月 等信息严格按照本人所持证书上面的信息填写,务必保证信息一致、准确无 误。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 保证本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与上述系统的信 息保持一致,以免信息错误导致最终录取数据校验不通过,影响考生录取。
3.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① 非定向就业一以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 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 定向就业一在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 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 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报考费200元,缴纳方式届时详见博士报名系统说明。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3.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4,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 书》);
5.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下载)(需人事部门领导亲笔签名、人事部门加盖公 章);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要求提交自报考之日 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中,缴费单位和工作单位不吻合 的,需提交说明材料,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6. 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 生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 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 明材料;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勿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 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9.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 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10. 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 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1. 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硕 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2. 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 学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 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须加盖证明公章);
2. 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加盖证明公章);
4.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已正式发表(见刊)的2 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
3.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 书》);
6. 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 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 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 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 材料;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勿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 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9. 本科课程成绩单及中期考核材料(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 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0. 硕士阶段已完成科研工作总结;
11. 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 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 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 的参考文献。
(三)以直博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3.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书》);
6. 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 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 身份证复印件;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
9. 本科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 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四) 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各类考生所有纸质版材料(A4纸大小、双面打印、顺序排列、编制页 码(可手写)、左侧装订)必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我校研究 生院(为确保材料安全,请务必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EMS方式,日期 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 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5-86185281,邮编:211198) 或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
(五)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完整的 申报材料。务必注意要求本人签字、材料盖章原件等细节问题。考生因网报 信息填写错误、材料提交不完备、填报虚假信息者视为无效报名,因此造成 不能通过审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及考试安排
1-考核及考试报到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12:00。
2, 考核及考试报到地点:我校江宁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705室).
3. 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 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 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 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 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⑤申请英语免考的 考生提交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仅要求以同 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交)。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 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0)申请英语免考的考生提交英语成绩证明 材料原件;
直博生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4. 考核时间:2021年3月6日-3月8日;
5. 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 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6.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若其英语水平未达到 文件免考要求,则须参加学校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3月 5日晚上,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 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现场通知。
7. 报到当天下午安排在我校江宁校区医务科统一体检。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计划的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 生/学年。
2、 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 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 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 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每位直博生取得学籍后 可获得;
(3) 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4) 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等。
九、其他
1-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
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 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 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 结束后,应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 相关信息。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应届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 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成绩合格,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 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后方可录取。
6.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 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 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在拟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 我校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人,优先接收少 数民族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生(定向高校:大理大 学)1人,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 主干课程,具体课程请与所报院部联系。
10. 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因疫情防控等 特殊情况导致考试、复试安排有所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 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11.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信息查洵、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 请考生密切关注。
2, 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025-86185279;
电子邮件:cpuyzb@163.com;网址:http://yjsy.cpu.edu.cn/
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号:cpuyzb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 705室;
邮编:211198
3. 各学院招生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01药学院:025-86185328,联系人:章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 - 86185398,联系人:王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60,联系人:冷老师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联系人:单割帀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联系人:陈老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 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2.基本学制:四年。
3.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生规模及导师
2020 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50 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中国药科大学 2020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中的导师风采
三、招考方式
1. 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等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020 年所有招生学院各博士招生学科均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2014〕246 号)
2.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查看《中国药科大学 2020 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函〔2019〕32 号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
○2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 7 门(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及专业必修课),且考试合格,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原件),其中第一外国语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 60 分以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 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见刊)。
5.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6.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专家推荐书不得由考生报考导师填写。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送。 
在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9.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将《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随报考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在读二、三年级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一)中 1、2、5、6 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 2020 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三所有报名考生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有效期在 6 年之内,即 2014 1 月后取得的成绩
1.CET-6 成绩≥425 分或 CET-4 成绩≥500 分;  
2.托福(TOEFL)成绩≥85 分;
3.雅思(IELTS)成绩≥6.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过一篇 SCI 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合格。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1 日-11 月 25 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学位证书年月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
3.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定向就业——在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报考费 200 元,缴纳方式届时详见博士报名系统说明。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第一页);
2. 《中国药科大学 2020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 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3.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4.《专家推荐书》两份(下载 2 空白《专家推荐书》);                  
5.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
下载)(需人事部门领导亲笔签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要求提交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 
6. 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 则需参加我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 SCI 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  
9.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0. 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1. 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2. 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
(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须加盖证明公章);
2.7 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加盖证明公章); 
4.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见刊)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第一页);
2. 《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 
3. 《中国药科大学 2020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 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下载 2 空白《专家推荐书》);
6. 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 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 SCI 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
9. 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三)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1. 各类考生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大小、顺序排列、编制页码(可手写、左侧装订) 必须在 2019 年 11 月 25 日前快递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为确保材料安全,请务必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 EMS 方式,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 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5-86185281,邮编:211198)
或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  705  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务必严格按本简章要求执行。材料审核不通过者,视为无效
报名,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及考试安排
1.考核及考试报到时间:2020年2月 28 日上午 10:00-12:00。 
2. 考核及考试报到地点:我校江宁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705 室)。
3.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⑤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仅要求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供)。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生证;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④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
4.考核时间:2020年2月 29 日-3月1 日; 
5. 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6.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若其英语水平未达到文件免考要求,则须参加学校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2月 28 日晚上,考试时长 3 小时。考试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639 号)。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现场通知。
7. 报到当天下午安排在我校江宁校区医务科统一体检。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 2020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
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生/学年。
2、2014 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2000 元/生/学年,覆盖面 100%;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等。
九、其他
1. 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结束后,应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 应届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 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成绩合格,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后方可录取。
6.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在拟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 我校 2020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 4 人,优先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生(定向高校:大理大学)1 人,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课程请与所报院部联系。
10. 若 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11.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 ; 传真:025-86185279;  
电子邮件:cpuyzb@163.com ;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号:cpuyzb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 639 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 705 室;
邮 编 :211198    3.各院部联系电话:
001 药学院:025-86185328  
002 中药学院:025-86185132
00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8
004 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
005 理学院:025-86185170
007 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 工学院:025-86185747
009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 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 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研 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 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17年9月,跻身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 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 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 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 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 大学。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近2200 亩。建筑面积近6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8.7万平方米, 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2.8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 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 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药学、中药 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药 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药学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药学学科获得A+好成绩,位列第一档。2017 年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21年9月,我校药理学与毒 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领域的ESI排 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 %。(万分之 三),位列全球第26位、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1 US News世界大学排 行榜中,我校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15位、亚洲第1位。在世界大
中国药科大学 学排名中心(CWUR)学科排行中,我校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 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我校药学、中药学学科分别排名国内第1 位、第2位,均进入“中国顶尖学科” o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在职教职工1784 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 94.38%;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2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11人; 博士生导师326人,硕士生导师594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人、德国科 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4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2人、“全国优秀教师” 2人,以及一大 批国家人才项目入选者。多名教师在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 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 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校科学研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 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了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升了科技创新能力。学 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 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0 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学校已成为 国内新药研发和技术服务的重要基地。
“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 奖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超过 300篇。获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团队19个,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 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基地(“111”计 划)4个。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稳居全国高校之 首。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2项,总经费达4.4亿 元,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杰出人才类项目31项。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十二五”以来,先后建立各类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服务平台80余个,构建了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地 方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体系。学校与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药 物硏发关键技术服务合同4000余项,合同总金额近30亿元。获国家新药证 书2本、新药临床批件20个;获授权发明专利1030件,专利转化112件,合同总金额达13.1亿元。学校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技术市场“金 桥奖”等荣誉。研发出盐酸关附甲素、爱普列特、英太青、银杏内酯等新药 及仿制药1000余个,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 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学校打造医药领域高端智库,建有“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 中心”,为国家医药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共建“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药品监管研究基地”;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建 “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牵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 专项。“十三五”期间新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研究院、日照生物 医药产业转化基地、重庆中国药科大学研究院、江宁药谷等一批校地、校企 创新平台正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重视学位论文 质量,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多次 邀请国外知名专家来校开设“国际化公开课”,每年选派上百位研究生参与 国家公派出国计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已建立2个专 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实践基地和多个国家级、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形成多元一 体、互赢互惠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开设“CPU大讲堂”必修课, 力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知名医药企业总裁等来我校开设讲座,促进研究 生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和最新动态,拓展思维方式。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在全国 同类高校中稳居前列。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21世纪,伴随着生命科学和 药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对高等药学人 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审时度势,集思广益,规划未来发展 的宏伟蓝图——到2036年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以 药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2022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 计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 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 士生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 士研究生。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 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 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 材料: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 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 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 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 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出具的本科结业证明 原件(本科结业证书可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1年10月25 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 统考。
第四条 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一一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 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 向。
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 方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 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 生不予录取。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2021届毕业生可提供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 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 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
中国药科大学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 生办公室。
第三章 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 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 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七条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 22:00o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 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 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 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硏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 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 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 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常见问 题模块)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 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 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八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 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 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 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 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 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 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8B-12月27日。考生 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年12月25日一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二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 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 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主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 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各占100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 学,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 100 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 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印 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三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 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 文件要求制定,并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 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 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 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英语。
第十五条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 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中国药科大学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 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 名单。
第十七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 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 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号)的规定,并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八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严格谩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 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 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谩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 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九条 “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 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 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 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二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 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博士生在正常学制学习期间,可获得的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科研激励基金等总和平均约3500元/月/生。品学兼优的博士生 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 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 向就业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 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划”全月兑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 /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 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 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5.学校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助 基金等,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 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 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 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更正。
第二十五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乙 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zs.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 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 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研 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 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17年9月,跻身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 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 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 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 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 大学。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近2200 亩。建筑面积56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30万平方米,图 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0.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万 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5万余册,可利用电子资源361万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 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药学、中药 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药 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药学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药学学科获得A+好成绩,位列第一档。2017 年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 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化学、工商管理学科为江苏省 “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 重点建设学科。最新的全球ESI学科排名中,我校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

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五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 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Pharmacology & Toxicology)学科排 名跨入全球前1%o,位列全球第32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在 2021 USNews世界最佳大学学科排名中,我校在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 位列全球第18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标志着我校部分学科 建设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在职教职工1715 人,其中专任教师10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 92.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2人;博 士生导师298人,硕士生导师555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人、德国科学 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 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 师” 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 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111”引智基地4个。多名教师在 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 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 的影响。
学校科学研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 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了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高了科技创新能力。学 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 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1 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现了化学药、中药、 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三五"以来,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居全国 高校之首。近五年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5项,总经费达2.47亿 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19项;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连续五年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发 表SCI论文5000余篇。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先后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 务平台60余个,构建了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地方研究院等

有机結合的成果转化协同体系。“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为1000余家企 事业单位提供药物研发关键技术服务3000余项,总金额超20亿元。获国家 新药证书2本、新药临床批件18个;获授权发明专利820件,专利转化62 件,总金额达6.6亿元。学校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技术市场“金 桥奖”等荣誉。研发出盐酸关附甲素、爱普列特、英太青等新药及仿制药 1000余个,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国家医药 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建有医药领域高端智库,“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为 国家医药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共建“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禁毒委员会 办公室共建“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牵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重点专项。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 新药物研究院”正式投入运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共建的“重庆中国药科大学 创新研究院”签约建设,有效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重视学位论文 质量,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近年来,连续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 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是同期全国药学学科成绩最为 突出的院校。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多次邀请国外知名专家来 校开设“国际化公开课”,每年选派上百位研究生参与国家公派出国计划、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已建立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实 践基地和多个国家级、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形成多元一体、互赢互惠的资源 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开设“CPU大讲堂”必修课,力邀两院院士、长江 学者、知名医药企业总裁等来我校开设讲座,以期让我校研究生了解学科研 究前沿和最新动态,拓展思维方式。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稳居前 列,近几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21世纪,伴随着生命科学和 药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对高等药学人 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审时度势,集思广益,规划未来发展 的宏伟蓝图——到2036年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以 药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欢迎报考!
•、培养目标与学制
1.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2. 基本学制:四年。
3. 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生规模及导师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 部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 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 目录》和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中的导师风采。
三、招考方式
1. 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等人员 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021年所有招生学院各博士招生学科均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 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 ] 246号)。
2.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 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硕博连 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0〕26号)。
3. 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查看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药科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0 ) 18号)。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 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 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 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持海外 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书。
4.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O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
0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O 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 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及专业必修课),且考试合格,必须由 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原件),其中第一外国语应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60分以上,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0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 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见刊)。
5. 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6. 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 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专家推 荐书不得由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填写。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

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送。
在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博 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9.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将《单位同 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随报考材料一并提交。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在读二、三年级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 (一)中1、2、5、6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1 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三) 以直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考生应是取得招生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拟报考攻读全日制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一)中1、2、5、6各项要 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四) 除直博生外,所有报名考生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有效期在6年之内,即2015年1月后取得的成绩):
1. CET-6成绩N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 托福(TOEFL)成绩N85分;
3. 雅思(IELTS)成绩>6.5;
4.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 PETS5)考试合格;
5.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 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过一篇SCI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 合格。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直博生、“申请-考

核”、硕博连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 证号码、毕业(授学位)学校名称、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学位证书年月 等信息严格按照本人所持证书上面的信息填写,务必保证信息一致、准确无 误。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 保证本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本科、硕士学历(学籍)信息与上述系统的信 息保持一致,以免信息错误导致最终录取数据校验不通过,影响考生录取。
3.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① 非定向就业一以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 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 定向就业一在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 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 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报考费200元,缴纳方式届时详见博士报名系统说明。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3.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4,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 书》);
5.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

就业研究生证明》(下载)(需人事部门领导亲笔签名、人事部门加盖公 章);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要求提交自报考之日 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中,缴费单位和工作单位不吻合 的,需提交说明材料,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6. 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 生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 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 明材料;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勿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 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9.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 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如不能提供,需加附页说明原因);
10. 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 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1. 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硕 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2. 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 学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 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须加盖证明公章);
2. 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加盖证明公章);
4.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已正式发表(见刊)的2 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
3.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 书》);
6. 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 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 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符合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 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中明确填写免考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明 材料;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勿填写。未提交免考申请者,则需参加我 校英语入学考试。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者,需提供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9. 本科课程成绩单及中期考核材料(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 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0. 硕士阶段已完成科研工作总结;
11. 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 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 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 的参考文献。
(三)以直博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清单》(下载)(务必装订在 第一页);
2.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3.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 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份《专家推荐书》);
6. 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教 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 身份证复印件;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
9. 本科课程成绩单(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 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四) 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各类考生所有纸质版材料(A4纸大小、双面打印、顺序排列、编制页 码(可手写)、左侧装订)必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我校研究 生院(为确保材料安全,请务必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EMS方式,日期 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 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5-86185281,邮编:211198) 或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
(五)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完整的 申报材料。务必注意要求本人签字、材料盖章原件等细节问题。考生因网报 信息填写错误、材料提交不完备、填报虚假信息者视为无效报名,因此造成 不能通过审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及考试安排
1-考核及考试报到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12:00。
2, 考核及考试报到地点:我校江宁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705室).
3. 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 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 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 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 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⑤申请英语免考的 考生提交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仅要求以同 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交)。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需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 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0)申请英语免考的考生提交英语成绩证明 材料原件;
直博生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4. 考核时间:2021年3月6日-3月8日;
5. 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 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6.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若其英语水平未达到 文件免考要求,则须参加学校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3月 5日晚上,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 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现场通知。
7. 报到当天下午安排在我校江宁校区医务科统一体检。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计划的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 生/学年。
2、 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 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 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 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每位直博生取得学籍后 可获得;
(3) 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4) 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等。
九、其他
1-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 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 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 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 结束后,应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 相关信息。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应届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 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成绩合格,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 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后方可录取。
6.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 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 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在拟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 我校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人,优先接收少 数民族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生(定向高校:大理大 学)1人,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 主干课程,具体课程请与所报院部联系。
10. 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因疫情防控等 特殊情况导致考试、复试安排有所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 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11.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信息查洵、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 请考生密切关注。
2, 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025-86185279;
电子邮件:cpuyzb@163.com;网址:http://yjsy.cpu.edu.cn/
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号:cpuyzb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 705室;
邮编:211198
3. 各学院招生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01药学院:025-86185328,联系人:章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 - 86185398,联系人:王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60,联系人:冷老师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联系人:单割帀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联系人:陈老师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硏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17年9月,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硏发普惠良药、员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近2200亩。建筑面积56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硏行政用房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0.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5万余册,可利用电子资源361万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硏流动站,2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药学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药学学科获得A+好成绩,位列第一档。2017年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化学、工商管理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最新的全球ESI学科排名中,我校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X“药理学与毒理学”(Pharmacology&Toxicology)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位列全球第32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在2020USNews世界最佳大学学科排名中,我校在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位列全球第18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标志着我校部分学科建设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在职教职工1715人,其中专任教师1046Ao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92.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6A,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2人;博士生导师298A,硕士生导师555Ao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1A,“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硏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111”引智基地4个。多名教师在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校科学硏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了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高了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硏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1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个教育部工程硏究中心,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硏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硏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三五”以来,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居全国高校之首。近五年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5项,总经费达2.47亿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岀人才项目19项;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硏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连续五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发表SCI论文5000余篇。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先后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60余个,构建了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地方硏究院等有机结合的成果转化协同体系。“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为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药物硏发关键技术服务3000余项,总金额超20亿元。获国家新药证书2本、新药临床批件18个获授权发明专利820件,专利转化62件,总金额达6.6亿元。学校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等荣誉。硏发出盐酸关附甲素、爱普列特、英太青等新药及仿制药1000余个,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建有医药领域高端智库,"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为国家医药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共建“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硏究中心”。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建“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牵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硏究院”正式投入运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共建的“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硏究院”签约建设,有效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扎实推进硏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硏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近年来,连续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是同期全国药学学科成绩最为突岀的院校。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多次邀请国外知名专家来校开设“国际化公开课”,每年选派上百位硏究生参与国家公派岀国计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已建立3个专业学位硏究生海外实践基地和多个国家级、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形成多元一体、互赢互惠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开设“CPU大讲堂”必修课,力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知名医药企业总裁等来我校开设讲座,以期让我校硏究生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和最新动态,拓展思维方式。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稳居前列,近几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21世纪,伴随着生命科学和药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对高等药学人才的培养提岀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审时度势,集思广益,规划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到2036年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以药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硏究型大学。
    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硏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计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硏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硏究生。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岀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岀具的本科结业证明原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1B,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硏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硏究生全国统考。
    第四条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一一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硏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学校硏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X
    计划硕士硏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七条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o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B,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硏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参照本简章第三条(四)第3点同等学力要求)寄到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硏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X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B-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玉: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一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二条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75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现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十九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硏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硏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硏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o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科硏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硏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助基金等,帮助硏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第二十三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硏究生。
    我校硕士硏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五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硏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硏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招生

 第二十六条各硏究生招生学院电话:
001 药学院:025-86185328
002 中药学院:025-86185132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8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
005 理学院:025-86185160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 工学院:025-86185754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本目录公布的我校 2019 年招生计划含拟招收免试推荐生与对 外公开招生全部计划,实际招收推免生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接 收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根据有关要求,该计划暂 按 2018 年招生计划列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 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 2016 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 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 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 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 符合以下条件: 5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并加盖证明公章),或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 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主干 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 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四级成绩单请提供复印件) 须于报名截止(2018 年 10 月 31 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公室。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四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 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条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全国统考。 第六条 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 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 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 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6 第三章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 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八条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 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 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 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 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 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 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 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7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 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学 历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 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 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 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 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 (二)现场确认地点: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 8 地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 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 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 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 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12 月 24 日。考 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 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第五章 初试 第十二条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 9 目有两门、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 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 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 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 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 药学基础综合(一)、711 药学基础综合(二) 满分 300 分,覆 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 75 分。 715 基础医学综合 满分 300 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 学,各占 100 分。 349 药学综合 满分 300 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 100 分。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满分 300 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中药鉴定学,各占 100 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 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 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六章 复试与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 的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 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 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 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10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时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 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 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 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 规定执行。符合相关体检要求的考生方具有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 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二十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 8000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 10000 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 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2014 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 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 10 万 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 6 万元左右。纳 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 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 干计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 6000 元/生/学年,博士生 12000 元/ 生/学年,覆盖面 100%。 11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 20000 元/生/学年,博士生 30000 元/ 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华海药业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圣 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奖、远东奖学金、顾吉衡奖学金等)、专项科研创新基 金(华海药业研究生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基金等,帮 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 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 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 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 系更正。 第二十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 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 Z,如 1007Z1 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639 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 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90%的同学都浏览了: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真题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复试 中国药科大学成绩查询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专业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分数线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 中国药科大学专业排名 中国药科大学参考书目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经验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报录比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问题

添加中国药科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中国药科大学考研成绩查询、中国药科大学考研分数线、中国药科大学报录比、中国药科大学考研群、中国药科大学学姐微信、中国药科大学考研真题、中国药科大学专业目录、中国药科大学排名、中国药科大学保研、中国药科大学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药科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中国药科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