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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在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6个一级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3,确因生源优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报考作物学、林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具体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报考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须全脱产。
(三)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第1、3、4条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TOEFL≥65分或IELTS(A类)≥5分或 CET-6≥425分或WSK(PETS 5)笔试≥45分、口语≥2分,或在 SC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学术成果
第一作者在SCI、EI、SSCI、A 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 项(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
(五)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四、报名流程
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15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15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网上确认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0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CET、TOEFL、GRE、IELTS、WSK(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并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用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材料清单中1-10项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5月6日8:0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初试
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5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2)复试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程序
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2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十、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考试科目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二)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二)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在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6个一级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3,确因生源优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报考作物学、林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具体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报考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须全脱产。
(三)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第1、3、4条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及第(二)点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TOEFL≥65分或IELTS(A类)≥5分或 CET-6≥425分或WSK(PETS 5)笔试≥45分、口语≥2分,或在 SC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学术成果
第一作者在SCI、EI、SSCI、A 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 项(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
(五)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四、报名流程
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15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15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网上确认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0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CET、TOEFL、GRE、IELTS、WSK(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并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用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材料清单中1-10项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5月6日8:0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初试
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5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7日下午14:00—17:00 | 英语 |
5月8日上午8:30—11:30 | 业务课一 |
5月8日下午14:00—17:00 | 业务课二 |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程序
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2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4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30000 |
国家助学金 | 1-4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100%覆盖 | 15000 |
学业奖学金 | 1-4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 | 15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4年级 |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100% |
农林经济管理不低于5000-8000;其他学科不低于8000-12000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1-4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校外奖(助)学金 | 1-4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4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社团活动奖 | 500-1000 | |
激励政策 | ||||
1.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全额返还报名费用。 2.鼓励本校硕士生攻读本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元/人。 3.除学校奖助体系外,相关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考试科目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二)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二)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现代农学院 | 毛老师 | 0571-63745796 | https://nxy.zafu.edu.cn/ | 学15-607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ky.zafu.edu.cn/ | 学6-50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et.zafu.edu.cn/ | 学7-503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gc.zafu.edu.cn/ | 学9-31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张老师 | 0571-63732751 | http://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经济管理学院 | 崔老师 | 0571-63743312 | http://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 附件【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docx】
- 附件【附件2:专家推荐书模板.doc】
- 附件【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4: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doc】
- 附件【附件5:成果清单模板.docx】
- 附件【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 附件【附件7: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docx】
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在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6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3,确因生源优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
三、报考(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为本校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且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表现突出。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TOEFL(65 分)或雅思 A 类(5 分)或 CET-6(425 分)或WSK(PETS 5)笔试 45 分、口语 2 分,或在 SCI、EI、SSCI 收录期刊或A类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
2.学术成果
第一作者在 SCI、EI、SSCI、A 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2 项,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实施细则)。
四、报名流程
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普通招考: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15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20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资格无效。
(二)网上确认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2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网上确认,无需参加初试笔试。
(三)报名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网报流程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不限,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并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确定与考核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5月7日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时间:2021年5月8日下午、5月9日
(2)地点:浙江农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3月31日,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与程序
博士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1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4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30000 |
国家助学金 | 1-4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15000 |
学业奖学金 | 1-4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 | 15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4年级 |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100% |
农林经济管理不低于5000-8000; 其他学科不低于8000-12000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1-4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校外奖(助) 学金 |
1-4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4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社团活动奖 | 500-1000 | |
激励政策 | ||||
1.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全额返还报名费用。 2.鼓励本校应届硕士生攻读本校博士,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人。 |
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及激励政策以外,相关学院(学科)将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序号 | 学院 | 激励政策 |
1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根据学科管理规定执行。 5.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中科院系统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农业资源环境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农业资源环境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研究生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人;SCI论文每篇奖励1000~4000元/人(具体按照杂志分区和学科规定进行奖励)。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5.在积极申请没有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的情况下,资助优秀博士出国交流访学6个月。 |
3 |
工程 学院 |
1.林业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本校应届生含学校奖励)。 2.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交流。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被SCI检索、EI检索,奖励15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 5.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4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研究生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人;SCI论文每篇奖励2000 元/人。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1.本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学术型应届毕业生报考并被录取的学生,一共奖励4000元/人。 2.在积极申请没有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的情况下,资助优秀博士出国交流访学6-12个月。 3.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博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1600元/人·年。
十一、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二、其他
(一)以上章程内容如与国家2021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三)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五)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ky.zafu.edu.cn/ | 学6-50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et.zafu.edu.cn/ | 学7-503 |
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gc.zafu.edu.cn/ | 学9-31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张老师 | 0571-63732751 | http://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经济管理学院 | 严老师 | 0571-63743312 | http://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 附件【附件2:专家推荐书模板.doc】
· 附件【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4: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doc】
· 附件【附件5:成果清单模板.docx】
· 附件【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 附件【附件7: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docx】
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现有林学(090700)、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00)、林业工程(082900)、风景园林学(083400/097300)、农林经济管理(120300)五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20年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为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且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表现突出。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TOEFL(65 分)或雅思 A 类(5 分)或 CET-6(425 分)或WSK(PETS 5)笔试 45 分、口试 2 分,或在 SC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
2.学术成果
第一作者在 SCI、EI、SSCI、A 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2 项,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实施细则)。
三、报名流程
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普通招考: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5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28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资格无效。
(二)网上确认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网上确认,无需参加初试笔试。
(三)报名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网报流程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不限,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确定与考核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8日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时间:2020年5月9日下午、5月10日
(2)地点:浙江农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0年3月9日—3月27日,具体安排由报考学科所在的学院确定后提前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与程序
博士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0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及激励政策以外,相关学院(学科)将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九、住宿安排
博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1600元/人·年。
十、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以上章程内容如与国家2020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三)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五)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为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且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表现突出。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TOEFL(65 分)或雅思 A 类(5 分)或 CET-6(425 分)或WSK(PETS 5)笔试 45 分、口试 2 分,或在 SC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
2.学术成果
第一作者在 SCI、EI、SSCI、A 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2 项,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实施细则)。
三、报名流程
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普通招考: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5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28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资格无效。
(二)网上确认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无需网上确认,无需参加初试笔试。
(三)报名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网报流程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不限,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9扫描成pdf格式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进入复试考核后补交材料清单中的3、6、7、8、10纸质版。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不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确定与考核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8日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东湖校区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2.入学考试
(1)时间:2020年5月9日下午、5月10日
(2)地点:浙江农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0年3月9日—3月27日,具体安排由报考学科所在的学院确定后提前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与程序
博士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制与入学时间
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入学时间2020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4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30000 |
国家助学金 | 1-4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15000 |
学业奖学金 | 1-4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 | 15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4年级 |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100% |
农林经济管理不低于5000-8000; 其他学科不低于8000-12000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1-4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校外奖(助) 学金 |
1-4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4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社团活动奖 | 500-1000 | |
激励政策 | ||||
1.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全额返还报名费用。 2.鼓励本校应届硕士生攻读本校博士,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人。 |
序号 | 学院 | 激励政策 |
1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985工程”、“211工程”及中科院系统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人;SCI论文每篇奖励2000 元/人。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及中科院系统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农业资源环境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农业资源环境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人;SCI论文每篇奖励1000~3000元/人(具体按照杂志分区和学科规定进行奖励)。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3 |
工程 学院 |
1.林业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本校应届生含学校奖励)。 2.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交流。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被SCI检索、EI检索,奖励15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 5.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4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1.“985工程”、“211工程”及中科院系统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3000元/人(含学校2000元奖励)。 2.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3.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人;SCI论文每篇奖励2000 元/人。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本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并被录取的学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本校应届生奖励含学校2000元奖励)。 2.在积极申请没有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的情况下,资助优秀博士出国交流访学6-12个月。 3.入学后安排全部博士生到浙江大学学习部分学位课程。 4.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博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1600元/人·年。
十、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以上章程内容如与国家2020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三)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五)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ky.zafu.edu.cn/ | 学6-50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et.zafu.edu.cn/ | 学7-503 |
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gc.zafu.edu.cn/ | 学9-31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柳老师 | 0571-63741161 | http://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经济管理学院 | 严老师 | 0571-63743312 | http://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 附件【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docx】
- 附件【附件2:专家推荐书模板.doc】
- 附件【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4: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doc】
- 附件【附件5:成果清单模板.docx】
- 附件【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 附件【附件7: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docx】
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现有林学(090700)、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00)、林业工程(082900)、风景园林学(083400/097300)、农林经济管理(120300)五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击查看专业目录)。2019年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硕博连读招生人数不超过总计划的50%。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或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为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且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表现突出。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若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四、报名流程
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2019年1月3日-2019年4月19日;
硕博连读: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8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确认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4日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网上确认,考试科目任选,仅供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无需参加初试笔试。
(三)报名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网报流程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名或申请信息表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硕博连读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硕士阶段成绩单。
(3)硕博连读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近5年内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不限,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纸质材料,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19年5月4日前将材料寄达或送达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时信封右上角请标注“考博材料”。硕博连读考生的纸质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上交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确定及考核安排
(一)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5月3日(全天)—5月4日(上午)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行政楼414室)。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并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
(2)往届硕士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4)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2.入学考试
(1)时间:2019年5月4日下午、5月5日
(2)地点:浙江农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参考书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体检等。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核,通过硕博连读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自行安排,详情可查询招生学院公布的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与程序
博士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其他
(一)学制
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6年,弹性学制5-7年。
(二)入学时间:2019年9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4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30000 |
国家助学金 | 1-4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15000 |
学业奖学金 | 1-4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 | 15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4年级 |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100% |
农林经济管理不低于5000-8000; 其他学科不低于8000-12000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1-4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校外奖(助)学金 | 1-4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4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社团活动奖 | 500-1000 | |
激励政策 | ||||
1.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全额返还报名费用,并按财务相关规定发放复试交通费补贴。 2.鼓励本校应届硕士生攻读本校博士,入学后奖励3000元/人。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并录取的考生,学院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 3.资助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进修。 4.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奖励CSSCI论文 1000元,学校A刊及以上论文 2000元;其他学科奖励一级 1000元,SCI 2000元。 5.学科导师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
1.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2.奖(助)学金以及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四)住宿安排:博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1600元/人·年。
(五)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2.招生学院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ky.zafu.edu.cn/ | 学6-50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et.zafu.edu.cn/ | 学7-503 |
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gc.zafu.edu.cn/ | 学9-31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邵老师 | 0571-63741161 | http://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经济管理学院 | 严老师 | 0571-63743312 | http://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3.考博交流QQ群
招生专业 | 群号 | 群名 |
林学 | 790063409 | 林学考博交流群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465450600 | 浙农林大环资博士交流 |
林业工程 | 781320071 | 浙农林大林业工程考博 |
风景园林学 | 780714578 | 风景园林考研(博士) |
农林经济管理 | 326810754 | 农林经济管理考博交流 |
1.浙江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模板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
4.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
5.成果清单模板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
附件:1、 “硕博连读”申请表等相关附件 [52.0 KB]
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招生专业共有39个,其中学术型专业24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共15个,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国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公布在招生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推免生录取、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2022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等信息将于2022年3月另行发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 | 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所有全日制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
8000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中药学、 法律(法学、非法学) |
8000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 | 10000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 | 8000 |
中药学、法律(法学、非法学) | 10000 |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 |
12000 |
|
会计 | 25000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特等奖 |
双一流高校 一志愿考生 |
12000 |
一等奖 |
其他高校 一志愿考生 |
10000 | ||
二等奖 | 调剂生 | 8000 | ||
2-3年级 | 一等奖 | 20% | 12000 | |
二等奖 | 80% | 8000 | ||
校外奖学金 | 1-3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3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研究生 | 500-1000 |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6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3年级 | Ⅰ类 | 100% | 3000 |
Ⅱ类 | 100% | 2000 | ||
Ⅲ类 | 100% | 1000 |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2-3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特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
(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校参加复试,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优先选择导师。
4.鼓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升学: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发放升学补贴1000元/人。
5.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6.硕士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
序号 | 国外合作院校 | 合作专业 |
1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 该校农林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 |
2 | 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 | 该校兽医与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3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 该校农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专业 |
4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5 |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上州分校 | 商业信息学、教育学 |
6 | 卢布林工业大学 |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
7 |
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 |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
8 |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 | 该校开设的所有英文授课课程 |
(一)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五)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六)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571) |
网址 | 办公地址 |
1 | 现代农学院 | 毛老师 | 63745796 | https://nxy.zafu.edu.cn | 学15-607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63742023 | https://sky.zafu.edu.cn | 学6-503 |
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61067735 | https://et.zafu.edu.cn | 学7-503 |
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63740063 | https://gc.zafu.edu.cn | 学9-317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胡老师 | 63741161 | https://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崔老师 | 63743312 | https://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 (衣锦校区) |
7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 赵老师 | 63732737 | https://wf.zafu.edu.cn |
实验大楼615 (衣锦校区) |
8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徐老师 | 63740823 | https://cast.zafu.edu.cn | 学2-306-1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63740806 | https://marx.zafu.edu.cn |
实验大楼705 (衣锦校区)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单老师 | 61067825 | https://art.zafu.edu.cn | 学5-418 |
11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童老师 | 63741870 | https://ie.zafu.edu.cn | 学11-313 |
12 | 光机电工程学院 | 章老师 | 63743321 | https://lxy.zafu.edu.cn | 学14-507 |
13 |
食品与健康学院 (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
王老师 | 61080337 | https://spjk.zafu.edu.cn | 学9-507 |
14 |
园艺科学学院 | 石老师 | 63743621 | https://yyxy.zafu.edu.cn | 学15-113 |
浙江农林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招生专业共有44个,其中学术型专业29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共15个,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国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公布在招生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推免生录取、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2021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将于2021年2月下旬另行发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 | 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所有全日制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
8000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中药学、 法律(法学、非法学) |
8000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 | 10000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 | 8000 |
中药学、法律(法学、非法学) | 10000 |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 | 12000 | |
会计 | 25000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100%覆盖,具体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 | 12000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10000 |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8000 | |||
2-3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20% | 12000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 | 10000 |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50% | 8000 | ||
校外奖学金 | 1-3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3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研究生 | 500-1000 |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6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3年级 | Ⅰ类 | 100% | 3000 |
Ⅱ类 | 100% | 2000 | ||
Ⅲ类 | 100% | 1000 |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2-3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奖学金(12000元/人)。
(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校参加复试,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优先选择导师。
4.本校生源考研奖励
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总分在所有上线考生前20%的奖励1000元/人,前30%的奖励800元/人,其余奖励500元/人。
5.鼓励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博、出国深造
(1)考取国内博士研究生:考取"双一流"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人;考取国内其他院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人。
(2)考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考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以上海交大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考取其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人。
6.学院(学科)招生激励政策
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及激励政策以外,相关学院(学科)将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序号 | 学院名称 | 激励政策 |
1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1.推免生,学院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 2.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选择导师。 3.“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3000元/生。 4.学业总绩点排名专业前15%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本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1500元/生。 5.其他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1000元/生。 6.发放导师助研津贴。 7.资助推免生和优秀一志愿考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资助优秀学生出国交流。 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根据学科管理规定执行。 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选择导师;“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2000元/生。 5.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给予培训,考取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
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除国家和学校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规定导师发放不低于400元每个月生活补助。 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2000元,SCI三区以上 2000-4000元(具体按照杂志分区和学科规定进行奖励)。 3.品学兼优学生优先资助参加出国交流3个月。 4.“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2000元/生。 5.本校全日制毕业生发表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绩点年级专业前20%的一志愿录取奖励2000元/生。 6.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
4 |
工程 学院 |
1.推免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2.推免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表现优秀者,在导师同意的条件下,优先资助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发表SCI期刊论文、EI期刊论文或A类期刊论文,奖励15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1.资助出国交流。 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A类期刊奖励1000元,SCI 2000元。 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3000元/生。 5.发放导师助研津贴。 6.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2.三年全额资助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 3.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交流学习3个月。 |
7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 |
1.本校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报考我院研究生并被录取,予以适当奖励。 2.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3.外业调研费用报销,发放相应劳务费。 4.导师报销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并适当奖励。 5.对困难研究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
8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1.“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5000元/生。 2.补贴生活费不低于1400元/月(其中,国家发600元/月,导师不低于800元/月)。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 2.报销研究生外出调研费用。 3.报销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并适当奖励。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1.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成果获奖,按照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3.学位论文期间外业调研经费原则上由导师资助。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1.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 1000元,SCI期刊 2000元。 2.发放导师助研津贴。 3.困难学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4.本校本科生以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表现优秀者,在导师同意的条件下,优先资助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
12 | 理学院 |
1.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每月补贴高于学校标准。 2.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
序号 | 国外合作院校 | 合作专业 |
1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 该校农林学院所有专业 |
2 |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 森林保护专业 |
3 | 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 | 该校兽医与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4 | 德国基尔大学 | 农业基因学 |
5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 该校农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专业 |
6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7 |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上州分校 | 商业信息学、教育学 |
8 |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9 | 英国考文垂大学 | 全部研究生专业 |
10 | 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 | 笔译或口译 |
11 | 波兰卢布林工业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12 | 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十一、其他
(一)以上报考须知如与国家2021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录取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五)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六)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1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0571-61080337 | http://nxy.zafu.edu.cn/ | 学15-610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吕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ky.zafu.edu.cn/ | 学6-503 |
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et.zafu.edu.cn/ | 学7-503 |
4 | 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gc.zafu.edu.cn/ | 学9-315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胡老师 | 0571-63741161 | http://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付老师 | 0571-63742967 | http://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7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 | 赵老师 | 0571-63732737 | https://wf.zafu.edu.cn/ | 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 |
8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徐老师 | 0571-63740823 | http://cast.zafu.edu.cn/ | 学2120-2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侯老师 | 0571-63740508 | http://marx.zafu.edu.cn/ | 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单老师 | 0571-61067825 | https://art.zafu.edu.cn/ | 学5-418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童老师 | 0571-63741870 | http://ie.zafu.edu.cn | 学11-313 |
12 | 理学院 | 章老师 | 0571-63743321 | http://lxy.zafu.edu.cn/ |
学14-507 |
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共有43个,其中学术型专业28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共15个,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国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布在招生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推免生录取、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现场确认时将校验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将在2020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将于2020年2月下旬另行发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 | 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所有全日制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
8000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中药学、 法律(法学、非法学) |
8000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 | 10000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工程 | 8000 |
中药学、法律(法学、非法学) | 10000 |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 | 12000 | |
会计 | 25000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100%覆盖,具体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 | 12000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10000 |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8000 | |||
2-3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20% | 12000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 | 10000 |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50% | 8000 | ||
校外奖学金 | 1-3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先进评定 | 2-3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研究生 | 500-1000 |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6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3年级 | Ⅰ类 | 100% | 3000 |
Ⅱ类 | 100% | 2000 | ||
Ⅲ类 | 100% | 1000 |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2-3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奖学金(12000元/人)。
(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校参加复试,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优先选择导师。
4.本校生源考研奖励
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总分在所有上线考生前20%的奖励1000元/人,前30%的奖励800元/人,其余奖励500元/人。
5.鼓励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博、出国深造
(1)考取国内博士研究生:考取"双一流"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人;考取国内其他院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人。
(2)考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考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以上海交大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考取其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元/人。
6.学院(学科)招生激励政策
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及激励政策以外,相关学院(学科)将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序号 |
学院 名称 |
激励政策 |
1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推免生: 学院一次性奖励3000元;配套科研经费1万元。 一志愿考生: 优先录取,优先选择导师;“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3000元/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1000元/生;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资助出国交流。 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1000元,SCI 2000元。 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选择导师;“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2000元/生。 5.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给予培训,考取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
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除国家和学校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规定导师发放不低于400元每个月生活补助。 2.品学兼优学生优先资助参加国际访学和交流。 3.“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2000元/生。 |
4 |
工程 学院 |
1.推免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2.推免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表现优秀者,在导师同意的条件下,优先资助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发表SCI期刊论文、EI期刊论文或A类期刊论文,奖励15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1.资助出国交流。 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发表A类期刊奖励1000元,SCI 2000元。 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 “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3000元/生。 5.发放导师助研津贴。 6.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三年全额资助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 2.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交流学习3个月。 |
7 |
文法 学院 |
1.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2.外业调研费用报销,发放相应劳务费。 3.部分导师报销论文版面费。 4.对困难研究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
8 | 动物科技学院 |
1.“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5000元/生。 2.补贴生活费不低于1400元/月(其中,国家发600元/月,导师不低于800元/月)。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 2.报销研究生外出调研费用。 3.报销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并适当奖励。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1.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2.高水平论文发表或成果获奖,按照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3.学位论文期间外业调研经费原则上由导师资助。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1.资助优秀学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 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 1000元,SCI期刊 2000元。 3.发放导师助研津贴。 4.困难学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
12 | 理学院 |
1.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 1000元,SCI期刊 2000元。 2.学院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生8000元,调剂生3000元。 3.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每月补贴高于学校标准。 4.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
序号 | 国外合作院校 | 合作专业 |
1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 该校农林学院所有专业 |
2 |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 森林保护专业 |
3 | 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 | 该校兽医与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4 | 德国基尔大学 | 农业基因学 |
5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 该校农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专业 |
6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7 |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上州分校 | 商业信息学、教育学 |
8 |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9 | 英国考文垂大学 | 全部研究生专业 |
10 | 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 | 笔译或口译 |
11 | 波兰卢布林工业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12 | 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一)以上报考须知如与国家2020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录取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五)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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