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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长江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四、招生方式(一)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申请-考核”:指面向硕士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三)硕博连读: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以上三种方式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五、报考条件(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②具有高级职称;③修完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主干课程;④近五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核心刊物以上(其中检索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3·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六、报名(一)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3日至2022年3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各招生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如下表所示:学院名称“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报名时间公开招考报名时间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石油工程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地球科学学院(含非常规油气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2021年11月13日至2022年3月10日资源与环境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农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2021年11月13日至2022年3月10日园艺园林学院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若部分招生学院生源不足,将再次开通报名系统,请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二)资格审核1.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提交的报考材料: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4·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1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2.“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3.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七、考试及选拔(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16日–17日;2.考试地点:报考学院所在校区;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详见各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4.公开招考复试:复试时间2022年5月,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公布。(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八、复试及录取(一)公开招考复试及拟录取1.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5·具体详见学校及各学院复试方案;2.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3.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二)“申请-考核”复试及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邮政编码:434023网址:http://gs.yangtzeu.edu.cn联系电话:(0716)8060564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雷老师、黄老师
长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所列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三种模式。
四、招生方式
(一)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指面向应届或往届硕士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
②具有高级职称;
③修完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主干课程;
④近五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核心刊物以上(其中检索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各招生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如下表所示:
学院名称 |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报名时间 | 公开招考报名时间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 |
石油工程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 |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
地球科学学院 (含非常规油气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 |
农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
园艺园林学院 |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
1.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提交的报考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
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1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七、考试及选拔
(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以湖北省外语联考时间为准);
2. 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3.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详见各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4. 公开招考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公布。
(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复试及录取
(一)公开招考复试及拟录取
1.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具体详见学校及各学院复试方案;
2.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二)“申请-考核”复试及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http://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雷老师
长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所列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 2020 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 3 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 1 年、博士研究生 4 年)、“2+3”(硕士研究生 2 年、博士研
究生 3 年)、“3+3”(硕士研究生 3 年、博士研究生 3 年)三种模式。
四、招生方式
(一)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申请-考核”:指面向应届或往届硕士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士生应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报考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三)硕博连读: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培养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
②具有高级职称;
③修完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主干课程;
④近五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 篇核心刊物以上(其
中检索 1 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 3 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 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六、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报名对象
1. 公开招考;2. “申请-考核”;
3. 硕博连读。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0 年 3 月 10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三)现场确认
1. 公开招考的考生网报成功的考生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17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缴纳报名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1)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报考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
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1 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2)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2.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 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3.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具体详见各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4. 公开招考复试;
复试时间 2020 年 5 月, 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网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公布。
(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录取
(一)公开招考录取
1. 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
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格检查);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
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1 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2)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2.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七、考试
(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11 日(具体时间以湖北省外语联考时间为准);2. 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3.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具体详见各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4. 公开招考复试;
复试时间 2020 年 5 月, 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网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公布。
(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录取
(一)公开招考录取
1. 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
2. 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 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二)“申请-考核”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姓名后带“◆”的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导师姓名后带“▼”的为“青年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导师姓名后带“▲”的为“楚天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导师姓名后带“*”的为兼职导师。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网 址:http://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黄老师
长江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于 2003 年 4 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 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 年获得硕士学 位授予权,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 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 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作物学”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作 物学”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 1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34 个硕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 18 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 权。
学校有智能油气勘探、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绿色化工与清洁能源、油气 智能装备等 4 个“十四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石油天然气、绿色农业 2 个“十三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 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 育) 学科,其中,2 个优势学科,6 个特色学科,8 个重点(培育) 学科。现有 49 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 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 验示范中心,以及 2 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5 个省级 2011 协同创新中心、2 个 湖北省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5 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 个湖北省工程(技 术) 研究中心(实验室)、6 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5 个湖北省校企联合创 新中心、8 个中石油集团公司重点实验室。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 与湿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246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 120 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获得零的突破; 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12 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子课题) 92 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 果奖 69 项; 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5 项。发表高水平论文 2278 篇。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 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二、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00 人左右,其中“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240 人左右(以实际接 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 。 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3 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会计硕士(MPAcc) 14000 元/人 ·年,艺术硕士(MFA) 15000 元/人 ·年,翻译硕士 10000 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 元/人 ·年; 全 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 15000 元/人 ·年,会计硕士(MPAcc) 25000 元/人 ·年; 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 元/人 ·年; 法律、社会工 作、教育、体育专业 12000 元/人 ·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 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录取至 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 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 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 。评定工作 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 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 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执行。
·2 ·
5.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 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 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 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 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执行。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专 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 1) 、 (2) 、 (3) 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 2 号) 有 关规定执行。
(4)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 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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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 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 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 业(不含专升本)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 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
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 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践。
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 2022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 不限专业。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 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 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且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或 往届毕业大学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
3.考生须按照《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等有关要求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 手续。网上报名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 编号和《退出现役证》 编号, 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照片(现场确认时提 供《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原件与复印件) 。
4.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 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 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 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参 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 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 公告要求报名,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 择长江大学考点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 办) 。
九、初试
1.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
2.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准考证》 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 学。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 本要求的考生;
(2)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达到我校“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 考查等内容,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2010〕 2 号) 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网 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 邮政编码: 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 雷老师、黄老师
2022年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高校。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4742亩,校舍建筑面积10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25亿元;现有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1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30万册,期刊1581种,各类中外文数据库60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求学问知的理想之地。目前学校有在读本科生32000余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留学生近1000名。
二、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1年5月,下设政治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等九个教学机构,建有长江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政治哲学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四个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学科教学(思政)、“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的人才培养任务。
学院拥有1个VR虚拟仿真实验室;1个经典文献阅览室,藏书5000余册;一个期刊杂志阅览室,陈列专业杂志200多种;建有研究生自习室、活动室,为研究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兼职教师13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22人、博士19人、硕士生导师30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3人。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和学术积累,学院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二级学科方向,逐步形成了有重点、有特色、有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格局。近几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学院教师在SSCI、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7篇;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1项;出版学术专著25部;获各类教学、奖励10多项。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269人,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124人。研究生毕业后主要进入各高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在五个专业招收研究生50名左右(其中接受推免生2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费标准及学制
我院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五、奖助学金
学校、学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帮助学生免除生活之虞,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科研,具体类别包括:
1. 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院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20000元/人·年,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高年级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4000元/年•人。获奖比例按当年度《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 单项奖学金
我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获奖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
5.“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一般为30-40元/学时。
6. 其他资助
学院设立有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向学院申请院级科研项目,学院将给予2000元/项的资助。
7.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长江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欢迎报考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柯老师 电话:0716-8060733
邮 箱:619629556@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QQ群:486189728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mks.yangtzeu.edu.cn/index.htm;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gs.yangtzeu.edu.cn/zsgz/tzgg.htm;
长江大学202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简章以研究生院发布为准)
一、学校简介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高校。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4742亩,校舍建筑面积10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25亿元;现有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1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30万册,期刊1581种,各类中外文数据库60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求学问知的理想之地。目前学校有在读本科生32000余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留学生近1000名。
二、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1年5月,下设政治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等九个教学机构,建有长江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政治哲学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四个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学科教学(思政)、“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的人才培养任务。
学院拥有1个VR虚拟仿真实验室;1个经典文献阅览室,藏书5000余册;一个期刊杂志阅览室,陈列专业杂志200多种;建有研究生自习室、活动室,为研究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兼职教师13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22人、博士19人、硕士生导师30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3人。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和学术积累,学院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二级学科方向,逐步形成了有重点、有特色、有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格局。近几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学院教师在SSCI、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7篇;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1项;出版学术专著25部;获各类教学、奖励10多项。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269人,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124人。研究生毕业后主要进入各高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在五个专业招收研究生50名左右(其中接受推免生2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如下表所示:
四、学费标准及学制
我院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五、奖助学金
学校、学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帮助学生免除生活之虞,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科研,具体类别包括:
1. 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院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20000元/人·年,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高年级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4000元/年•人。获奖比例按当年度《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 单项奖学金
我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获奖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
5.“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一般为30-40元/学时。
6. 其他资助
学院设立有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向学院申请院级科研项目,学院将给予2000元/项的资助。
7.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长江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欢迎报考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柯老师 电话:0716-8060733
邮 箱:619629556@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QQ群:486189728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mks.yangtzeu.edu.cn/index.htm;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gs.yangtzeu.edu.cn/zsgz/tzgg.htm;
长江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8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拟接收推免生人数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3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艺术硕士(MFA)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 15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元/人·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专业12000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长江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6.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7.“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需为普通高校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照片。
③ 报考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护理学本科毕业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医院开展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照片。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不限专业。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且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3.考生须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手续。网上报名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九、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复试
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
2.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所在院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01经济与管理学院 | 胡老师 | 0716-8060931 | 420847491@qq.com |
102法学院 | 何老师 | 0716-8060329 | 512491184@qq.com |
103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733 | 5843188@qq.com |
104教育与体育学院 | 卢老师 | 0716-8062395 | 13068420@qq.com |
105艺术学院 | 石老师 | 0716-8062551 | 690121878@qq.com |
106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 陈老师 | 0716-8062644 | 46307919@qq.com |
107外国语学院 | 池老师 | 0716-8060465 | 448230857@qq.com |
108信息与数学学院 | 黄老师 | 0716-8060182 | 48847025@qq.com |
109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贾老师 | 0716-8062070 | 517430067@qq.com |
110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458 | 9403935@qq.com |
111石油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027-69111092 | 68134904@qq.com |
112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 朱老师 | 027-69111006 | 853093392@qq.com |
113地球科学学院 | 程老师 | 027-69111109 | 2622618954@qq.com |
114资源与环境学院 | 曾老师 | 027-69111182 | 10543414@qq.com |
115机械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716-8060185 | 2296710337@qq.com |
116电子信息学院 | 万老师 | 0716-8060354 | 1436780702@qq.com |
117计算机科学学院 | 朱老师 | 0716-8060922 | 176038496@qq.com |
118城市建设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322 | 65394549@qq.com |
119农学院 | 杜老师 | 0716-8066911 | 1281130494@qq.com |
120园艺园林学院 | 王老师 | 0716-8066810 | 344072499@qq.com |
121动物科学学院 | 石老师 | 0716-8066256 | 895859289@qq.com |
122生命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716-8066182 | 343575330@qq.com |
123医学部(含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 班老师 | 0716-8062635 | 53251859@qq.com |
十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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