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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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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二、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
三、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
3.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50%;二等奖学金:15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50%;
4.三助一辅: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导师发放生活补贴;助管:400元/月;辅导员:200元/班/月。
5.单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校优2000元,省优4000元;“高水平竞赛”奖:A类、B类、C类竞赛,最高可获5000元;“特殊贡献”奖最高可获得5000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励。以上奖励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社会奖学金: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
7.创新资助: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8.“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考核通过并达到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参加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优先资助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③第一学年
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④达到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0.5年至1年毕业;⑤优先向学校董事单位推荐就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硕士毕业院校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硕均为全日制教育且“四证”齐全,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普通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普通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硕士毕业
生,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执行。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硕博连读选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原则上至2022年2月15日,普通招生考试方式原则上至2022年3月2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
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费用:考试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
(二)资格审核
1.普通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②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③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⑥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及选拔
(一)普通招生考试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4月左右。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4.身份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验证入场,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
(二)普通招生考试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①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②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③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其他需加试政治理论课。跨一级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三)“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普通招生考试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申请-考核”制
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执行。
(三)硕博连读
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八、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
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网址:https://yjs.wit.edu.cn/
电话:027-87940025
邮编:430205
单位代码:10490
 
一、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45 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二、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标准
为 1 万元/年。
三、奖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30000 元/年
2. 国家助学金:13000 元/年
3.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000 元/年,占参评人数的 50%; 二等奖学金:15000 元/年,占参评人数的 50%;
4. 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导师发放生活补贴;助管:400 元/月;辅导员:200 元/班/月。
5. 单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校优 2000 元,省优 4000 元;“高水平竞赛”奖:A 类、B 类、C 类竞赛,最高可获 5000 元; “特殊贡献”奖最高可获得 5000 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励。以上奖励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 社会奖学金: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
7. 创新资助: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8.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①考核通过并达到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参加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优先资助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③第一学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④达到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 0.5 年至 1 年毕业;⑤优先向学校董事单位推荐就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 2 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硕士毕业院校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硕均为全日制教育且“四证”齐全,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
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交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其中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上述的各阶段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名工作,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往届生还须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上进行学位查询。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初审于现场确认与初试时进行,复审于复试时进行,终审于入学报到时进行。
五、报名
2021 年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原则上至 2021 年 3 月 1 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费用:考试报名费 200 元,网报时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
(二)现场确认
1. 时间:2021 年 3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 1 号楼307 室)
 3. 提交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
③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
⑥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21 年 4 月左右。
2. 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
4. 身份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与现场确认上传身份证照片比对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复试内容:
①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②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③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其他需加试政治理论课。跨一级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32 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二、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标准
为 1 万元/年。
三、奖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30000 元/年
2. 国家助学金:13000 元/年
3.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000 元/年,占参评人数的 50%;二等奖学金:15000 元/年,占参评人数的 50%;
4. 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导师发放生活补贴;助管:400 元/月;辅导员:200 元/班/月。
5. 单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校优 2000 元,省优 4000 元; “高水平竞赛”奖:A 类、B 类、C 类竞赛,最高可获 5000 元;“特殊贡献”奖最高可获得 5000 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励。以上奖励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 社会奖学金: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
7. 创新资助: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8.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考核通过并达到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参加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优先资助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③第一学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④达到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 0.5 年至
1 年毕业;⑤优先向学校董事单位推荐就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
动站工作满 2 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硕士毕业院校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硕均为全日制教育且“四证”齐全,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交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扫 描件,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其中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上述的各阶段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名工作,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 查询,往届生还须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上进行学位查询。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初审于现场确认与初试时进行,复审于复试时进行,终审于入学报到时进行。
五、报名
2020 年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至 2020 年 2 月 10 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费用:考试报名费 200 元,网报时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
(二)现场确认
1. 时间:2020 年 3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 1 号楼307 室)
3. 提交材料: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②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③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⑥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20 年 4 月 11 日。
2. 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湖北省联考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
4. 身份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与现场确认上传身份证照片比对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复试内容:
①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②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③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其他需加试政治理论课。跨一级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 邮编: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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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 “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创建于 1972 年 6 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 年 7 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 年 2 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经过近五十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化工为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校。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 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 2019 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 位列第 126 位;在 USNews2021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 92 名,湖北省属高校首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近 25000 人,其中研究生近 5000 人、本科生近 20000 人。
一、学科专业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有 1 个国内“一流学科”,6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有 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2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等 15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进入数量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2152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37 人,平均年龄 45 岁,有教授、副教授 790 人,高级职称占比 59.08%,博士比 57.89%。有博士生导师 93人,硕士生导师 958 人。有双聘院士等高层次人才 10 余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2 人。有湖北省 “楚天学者”计划等人才 100 余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 人;27 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津贴,二级教授 19 人,三级教授 36 人。形成了一支以国家级人才为龙头、“楚天学者”特聘教授为中坚、各类正副教授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
三、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1 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 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68 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 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4 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6 个新申报认证专业得到教育部受理。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四、科研成果
2012 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6307 项,其中原 973 计划、原
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351 项,省部、市级项目 1352
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 147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 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湖北省自然科学
一等奖 2 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6 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
科技奖励 123 项。获专利授权 1602 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 6295 篇。2016-2020 年,科研入账经费共计 6.39 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机器人足球队共
荣获 20 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 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五、合作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每年有百余名世界著名科学家及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每年派出大批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访学进修、攻读学位、合作交流调研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成立有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41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宜昌、十堰、黄冈、荆门、重庆长寿等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学校设有“企业佳助学金”“人福药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近年来,学校主办或承办了中国矿物加工大会、国际矿业学术论坛、WILEY- 黄鹤楼先进纳米材料高端论坛、电气与自动化控制国际学术会议、第十一届 SPIE 多谱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国际学术会议、第一届国际磷资源开发学术研讨会、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武汉论坛之化工论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冶金与矿业领域在研项目交流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化学工程青年科学家学科发展前沿研讨会、第五届全国微波化学会议、全国制药工程专业研讨会、全国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
六、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按照“立足湖北,辐射全国, 服务区域经济和化工行业”的服务面向,树立“全面成长、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以“三实一创”(实训、实验、实习、创新)为核心的“两型两化”
(创新型、复合型、工程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的毕业生,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
10 项,国家级奖 232 项、省部级奖项 593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 其中高质量就业率接近 60%。
武汉工程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一)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8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46 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三)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公告。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开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二)没有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于 2022 年 4 月初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wit.edu.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于 2017 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022 年预计招收 20 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5 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5 名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
    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0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116名。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1个国内“一流学科”,2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进入数量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79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269人,教师
    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51人,副高级职称48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8%,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40.03%和54.37%。教师队伍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
    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
    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
    人选74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和
    省政府津贴的专家30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湖北省特
    聘岗位专家72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6
    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40人。学校科研团队获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
    三、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68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6个新申报认证专业得到教育部受理。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四、科研成果
    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258项,其中原973计
    划、原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95项,省
    部、市级项目1259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126项,其
    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
    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
    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23项。获专利授权1288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5230余篇。2017-2019年,科研入账经费共
    计3.7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40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每年有百余名世界著名科学家及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每年派出大批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访学进修、攻读学位、合作交流调研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成立有1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9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宜昌、十堰、黄冈、荆门、重庆长寿等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学校设有“企业佳助学金”“人福药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19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按照“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化工行业”的服务面向,树立“全面成长、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以“三实一创”
    (实训、实验、实习、创新)为核心的“两型两化”(创新型、复合型、工程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2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的毕业生,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10项,国家级奖232项、省部级奖项593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率在40%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人,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26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2017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3.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生须选择武汉工程大学考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生须在网上或到武汉工程大学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开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没有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3.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确定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复试于2021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wit.edu.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自主划线,限报专业学位,2021年预计招收20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邮编:430205网址:https://yjs.wit.edu.cn/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2021年考研咨询QQ群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选择报考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平均高于同水平学校1000-2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20%;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50%。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工程大学且为教育部“双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和获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生第一学年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设置的奖学金,人均3000元
    左右,最高8000元/人。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工程大学且为教育部“双一流”(一
    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第1学年直接享受最高等级奖学金,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享受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3.享受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4.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三、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且可获得优质生源奖5000元。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 号楼 A 区 323
QQ 群:1136271195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 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 实验楼208 室
QQ 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杨老师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6 室
QQ 群:864280897
邮箱:2913340578@qq.com
 
 
104 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黄老师
 
流芳校区4B 实验楼321 室
QQ 群:716942977
邮箱:1005309305@qq.com
 
10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卢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 123 室
QQ 群:661898889
邮箱:witcsyjs@qq.com
 
 
1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孙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607 室
QQ 群:698463453
邮箱:85116862@qq.com
 
107 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 楼 2213 室
QQ 群:883026732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 管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14  
肖老师(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423 室
QQ 群:874533960
邮箱:36261160@qq.com
电话:027-87992119  
胡老师(MBA)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 室
QQ 群:942440335
邮箱:491529812@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 室
QQ 群:1054670754
邮箱:27196553@qq.com

 
 
109 法商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 2
号楼 201 室
QQ 群:869241429
邮箱:26289705@qq.com
 
 
1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副楼 209 室
QQ 群:955032354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713 室
QQ 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 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陈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 室
QQ 群:926544879
邮箱:494375850@qq.com
 
 
114 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05  
 
许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 314 室
QQ 群:374981036
邮箱:64806345@qq.com
 
 
115 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  
 
刘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118 室
QQ 群:613309669
邮箱:275846441@qq.com
 
 
117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黄老师
 
流芳校区 4 号教学
楼 4310-2
QQ 群:874101127
邮箱:752962393@qq.com
 
118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QQ 群:876743203
邮箱:174659857@qq.com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027-87446589  
 
李老师
 
武昌校区西配楼520
QQ 群:431888950
邮箱:1179855128@qq.com
 
 
药物研究院
电话:13554109658  
 
严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 室
QQ 群:955846301
邮箱:witpharm@163.com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13667131230  
 
杨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1
QQ 群:310347924
邮箱:10100201@wit.edu.cn

一、招生说明
 
1.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200余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从2019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条件时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收费标准为0.8万元/年/人(其中,会计硕士为5万元/3年/人,艺术硕士1万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为1万/年/人(其中,马克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法学、高等教育学专业1.2万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2万/年/人,会计硕士为2万元/年/人,翻译硕士1.3-1.6万元/年/人,法律硕士1.2万元/年/人,艺术硕士1.5万元/年/人)。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省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省外考生现场确认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4.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复 试:2020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  
 
五、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20%;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50%。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奖励政策按照学校最新制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请参照学校最新文件。
 
2.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3. 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4. 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5. 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奖助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最终以入学时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六、中法合作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合作院校:法国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专业名称: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该项目学制3年,学生在国内完成各培养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硕士文凭;若学生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工程师文凭。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收费标准:国内期间各项收费按照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另一次性收取法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15000元/1000学时。国外大学学习期间除缴纳注册费约300欧元/年外免收学费。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我校现有专硕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8年拟招收12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创新实践计划
 
  创新实践计划是学校鼓励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而设立,一年级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二、三年级入驻省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开展创新实践研究,学校给予入驻研究生生活补贴。
 
九、其它事项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一、招生说明
 
1.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200余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从2018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条件时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收费标准为0.8万元/年/人(其中,会计硕士为5万元/3年/人,艺术硕士1万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为1万/年/人(其中,马克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法学、高等教育学专业1.2万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2万/年/人,会计硕士为2万元/年/人,翻译硕士1.3-1.6万元/年/人,法律硕士1.2万元/年/人,艺术硕士1.5万元/年/人)。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省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省外考生现场确认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4.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复 试:2019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  
 
五、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20%;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50%。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奖励政策按照学校最新制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请参照学校最新文件。
 
2.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3. 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4. 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5. 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奖助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最终以入学时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六、中法合作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合作院校:法国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专业名称: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该项目学制3年,学生在国内完成各培养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硕士文凭;若学生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工程师文凭。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收费标准:国内期间各项收费按照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另一次性收取法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15000元/1000学时。国外大学学习期间除缴纳注册费约300欧元/年外免收学费。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我校现有专硕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8年拟招收12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创新实践计划
 
  创新实践计划是学校鼓励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而设立,一年级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二、三年级入驻省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开展创新实践研究,学校给予入驻研究生生活补贴。
 
九、其它事项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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