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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建筑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沈阳建筑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沈阳建筑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沈阳建筑大学考研四六级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沈阳建筑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沈阳建筑大学考研四六级。以下即是沈阳建筑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沈阳建筑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方式,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其中“普通招考”包括“统一入学考试”和“申请—考核”两类。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章程》执行;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3.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者毕业不超过三年的往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学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4.其他考生,报名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类普通招考,按本章程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申请博士学位最长年限为8年。
四、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8月3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不包括所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统一入学考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网上确认结束后,考生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
(一)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 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31日
参加统一考试入学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2)《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专家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获硕士学位无硕士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居民身份证;
(8)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提交材料中,须按(1)-(9)顺序生成一个PDF,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系统上传。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时间:2022年4月6 -8日
2022年我校将采取网上确认形式,对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22年4月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统一入学考试组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9-20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 专家推荐书;
4. 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 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统一入学考试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博士招生计划,去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后其余招生计划,为“统一入学考试”类招生计划。
2.在“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20%。
3.“统一入学考试”的录取,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按照各学科录取工作细则择优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5.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入学时间
2022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政策详见我校相关奖助政策。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 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4.因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未下达,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2年招生名额。
5. 录取类别以考生现场确认时填报的报考类别为准,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后均不能更改,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8. 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9. 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s.sjzu.edu.cn/zsxx.htm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方式,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其中“普通招考”包括“统一入学考试”和“申请—考核”两类。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章程》执行;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3.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毕业不超过三年的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4.其他考生,报名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类普通招考,按本章程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8月3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不包括所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统一入学考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网上确认结束后,考生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
(一)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 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4月20日
参加统一考试入学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2)《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专家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获硕士学位无硕士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居民身份证;
(8)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9)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提交材料中,须按(1)-(10)顺序生成一个PDF,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系统上传。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三)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25日
2021年我校将采取网上确认形式,对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四)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21年5月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统一入学考试组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5月11-12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 专家推荐书;
4. 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 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统一入学考试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沈阳建筑大学博士招生计划,去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后其余招生计划,为“统一入学考试”类招生计划。
2.在“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20%。
3.“统一入学考试”的录取,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各学科录取工作细则择优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入学时间
2021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政策详见我校相关奖助政策。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 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4.因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未下达,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7. 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 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徐 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s.sjzu.edu.cn/zsxx.htm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8月3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现场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31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20年4月9日-10日到研究生院(校部206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并提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即可);
2.《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专家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大小,一式一份,下同),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9.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10.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A4大小);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20年4月1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0年4月21-22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专家推荐书;
4.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入学时间
2020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政策详见我校相关奖助政策。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4.因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未下达,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0年招生名额。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7.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人:徐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jzu.edu.cn/zsxx.htm
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两个类别,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推荐免试的有关说明详见《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其中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7.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注意事项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11月5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sjzu.edu.cn)。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2.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②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包括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初试包括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22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初试成绩,我校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制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学校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22年3月下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22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九)调剂: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在复试前制定、发布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名额等内容。建筑与规划学院将安排10%的学院招生计划用于085100建筑学、085300城市规划、095300风景园林三个专业学位类别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学校其他专业将根据生源实际接收调剂考生。各专业具体调剂名额将在复试前公布。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下旬。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
(一)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形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学习形式 | 专业 | 收费标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全部学科 | 8000元/年·人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建筑学 | 11000/年·人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会计 | 15000/年·人 | ||
图书情报 | |||
其他招生专业 | 8000元/年·人 | ||
非全日制 | 建筑学 | 15000元/年·人 |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图书情报 | |||
工程管理 | |||
会计 | 17000元/年·人 | ||
其他招生专业 | 10000元/年·人 |
注:1. 表中其他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励志成才,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捐资情况及学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5.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张老师 金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沈阳建筑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两个类别,
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专业详见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推荐免试的有关说明详见《2021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专业详见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推荐免试的有关说明详见《2021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其中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7.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0 年 9 月 24 日-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无需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2020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其中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7.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0 年 9 月 24 日-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无需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2020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 注意事项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 11 月 10 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sjzu.edu.cn)。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1. 时间: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2. 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3.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②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
4. 注意事项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 11 月 10 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sjzu.edu.cn)。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1. 时间: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2. 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3.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②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
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
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其中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均为15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21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制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下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21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中旬。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
(一)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形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
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注:1. 表中其他招生专业详见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培养类型 | 学习形式 | 专业 | 收费标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全部学科 | 8000 元/年·人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建筑学 |
11000/年·人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会计 |
15000/年·人 |
||
图书情报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专业 | 8000 元/年·人 | ||
非全日制 |
建筑学 |
15000 元/年·人 |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土木与水利(管理学院) | |||
图书情报 | |||
工程管理 | |||
会计 |
17000 元/年·人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专业 | 10000 元/年·人 |
2.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
“三助一辅”津贴等。
1.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4.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励志成才,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捐资情况及学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因此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编:110168
联系人:张老师金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两个类别,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推荐免试的有关说明详见《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其中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注意事项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11月12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sjzu.edu.cn)。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2.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3.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②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3日,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其中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值为2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20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制定各专业的复试线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20年3月下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20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0年6月中旬。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
(一)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形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学习形式 | 专业 | 收费标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全部学科 | 8000元/年·人 |
非全日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0000元/年·人 |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建筑学 | 11000/年·人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会计 | 15000/年·人 | ||
图书情报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专业 | 8000元/年·人 | ||
非全日制 | 建筑学 | 15000元/年·人 |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土木与水利(管理学院) | |||
图书情报 | |||
工程管理 | |||
会计 | 17000元/年·人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专业 | 10000元/年·人 |
2.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奖比例为70%,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4.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励志成才,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捐资情况及学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张老师 金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两个类别,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学科(类别)领域详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其中,推荐免试的有关说明详见《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其中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注意事项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11月12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sjzu.edu.cn)。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2.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3.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②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4-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其中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值为2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制定各学科(类别)领域的复试线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各学科(类别)领域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自行完成体检,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9年3月下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9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中旬。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
(一)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形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学习形式 | 学科(类别)领域 | 收费标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全部学科 | 8000元/年·人 |
非全日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0000元/年·人 |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建筑学 | 11000/年·人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会计 | 15000/年·人 | ||
图书情报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类别(领域) | 8000元/年·人 | ||
非全日制 | 建筑学 | 15000元/年·人 | |
城市规划 | |||
风景园林 | |||
建筑与土木工程(管理学院、商学院) | |||
图书情报 | |||
工程管理 | |||
会计 | 17000元/年·人 | ||
艺术设计 | |||
其他招生类别(领域) | 10000元/年·人 |
2.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奖比例约为60%,其中特等20000元,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每年录取结束后,按照学校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评审。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奖比例为70%,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4.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励志成才,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捐资情况及学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金 宁 徐 亭 张卿云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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