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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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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规模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和普通入学考试招考两种方式。申请考核制考生能够完成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后,不再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请普通招考类考生与报考学院(学科)和报考导师保持联系。
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17人,其中包含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5人。
三、学制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年;学习年限:3-7年。
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近5年在与报考学科相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4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EI期刊学术论文,或1篇SCI学术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报考申请考核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脱产。
2.以推免资格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所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可优先录取申请考核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2.1.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CET-6成绩≥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85分;
C.雅思(IELTS)成绩>6.0;
D.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E.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若申请人所提供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以上成绩证明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
2.2.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在良好以上;同时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以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EI收录期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文章;
B.以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视同为第一申请人)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C.申请人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就。
3.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4.并满足招生学院(学科)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程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5月6日;普通招考类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8日。
2.报名网站:http://47.105.184.134:1013/Login。
3.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予补报。
4.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6.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报名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政治审查表(定向考生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门公章);
7.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8.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9.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六、评价与考试
(一)申请材料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普通招考类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四)普通招考类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录取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录取名单综合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博士生待遇
我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九、其他
(一)目前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普通招考类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签订定向协议,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四)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学费1万元/年,按年度收费。
(五)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如因教育部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信息更新,则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六)如遇不可抗因素,时间或形式改变,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咨询联系方式
航空宇航学院 朱老师 kun7qi@qq.com;024-89724900
航空发动机学院 关老师 460341564@qq.com;024-89728918
研招办 黄老师 shyzb2020@163.com;024-8879519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类型。
三、学制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年,学习年限:3-7年;
入学时间:2020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近五年在与报考学科相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4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EI期刊学术论文,或1篇SCI学术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8日-4月23日
报名网站: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报名。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3.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行政楼215);
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政治审查表(定向考生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门公章)。
(7)体检表(另行通知后上交)
(8)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9)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 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六、评价与考试
(一)申请材料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四)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体检
复试通过后考生上交研招办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
九、博士生待遇
我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其他
(一)目前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教育部规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人事关系(与原工作单位辞职)应转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四)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五)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学费1万元/年(暂定,以实际批复为准),按年度收费。
(六)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程与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请及时关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站相关通知。
十一、特别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方式:
航空宇航学院朱老师 kun7qi@qq.com;
航空发动机学院关老师 460341564@qq.com;
研招办黄老师 shyzb2020@163.com;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辽宁省三方共建高校,是国防科工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已经基本建设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工程研究基地”。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024-88795195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各省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暂定2022年9月10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时间:8:30——14:30)。

3. 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8:30——14:30      501快题设计(6小时)502美术创作(6小时)

4.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xx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7.  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8.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公告。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2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2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者,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违规处理

依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我校除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外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硕士学制执行统一标准。

八、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费为15000元/年(以最终批复为准)。

学制:3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官网查询。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往年试题。

3.  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我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4.  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辽宁省三方共建高校,是国防科工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已经基本建设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工程研究基地”。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024-8972653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各省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暂定2021年9月10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时间:8:30——14:30)。
3. 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8:30——14:30      501快题设计(6小时)502美术创作(6小时)
4.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xx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7.  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8.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公告。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1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1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者,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违规处理
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费、学制执行统一标准。
八、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
学制:3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官网查询。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往年试题。
3.  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我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4.  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0年9月7日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辽宁省三方共建高校,是国防科工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已经基本建设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
地”,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工程研究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2 年,是原航空工业部所属的6 所本科航空院校之一,前身为“沈阳航空工业学校”,后历经“东北第一工业学校”、“沈阳航空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等发展阶段,于2010年3月正式更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沈航;2016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
国家国防科工局决定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共建沈航。2017年,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与沈航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航空发动机学院。
学校占地1731亩,建筑面积8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8亿元。截至2019年8月21日,图书馆入藏图书1299281册(包括图书、过刊、学位论文,不包括院系图书),报刊4590种;电子图书693768册。现有各类学生21000余人。
学校具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个博士一级学位点,15个硕士一级学位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现已形成了以“航空装备设计制造与试验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的航空宇航学科群和以“航空信息化与控制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信息科学学科群。
学校下设26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59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3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专业和国防紧缺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3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10个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仿真中心,10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综合实验实训基地,1个
省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近年来,先后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5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一等奖13项;目前建有国家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包含精品课、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10项,校级资源共享课35门。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科技大赛,近三年,学校共实施各级“大
创计划” 1038项,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997余组次。学校共实施各级“大创计划” 1038项,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1388组次。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航空航天等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其中万余人就职于航空航天等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千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百余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职务,为国防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5%以上。
学校现有“新能源通用飞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航空制造工艺数字化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是34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之一。通用航空重点实验室是辽宁省“十二五”重大科技平台,成功研制了三款新能源飞机,其中,我国首型电动双座飞
机“锐翔”(RX1E),是世界上仅有的按照美国ASTM标准进行适航审定的四款飞机之一,是国家民航管理局颁发“适航型号合格审定证书”的第一款电动轻型飞机。“十一五”开始,学校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863、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预先研究项目、国防基础科研项目、航空预研和航空型号研究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0余项;
科研指标逐年提升,近五年学校科研经费总量达8亿元以上,发表北大核心以上高水平论文3380余篇,其中 SCI收录论文 546篇,EI 期刊论文 509篇,ISTP 收录论文560 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299篇。申请专利共计623 项,其中:发明专利427项、实用新型专利154项、外观设计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专利24项;授权专利共计316
项,其中:发明专利167项、实用新型专利12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专利25 项。教师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27项,其中:省一等奖5项、省二等奖14项、省三等奖8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人,专任教师1047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院士11人;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369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47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3人;现有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辽宁省教学名师
13人,校级教学名师2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辽宁省特聘教授6人,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百、千层次5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青年拔尖人才4人,近百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
校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近70个国家的千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学历生规模名列省内高校前列,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培养院校资格,2013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2018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特色院校"。学校与俄、美、法、英、韩、日等40多个国家的13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现开办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2
个,与友好院校开展校际联合培养和长短期交流项目20余个。近五年,学生出国(境)外交流学习近500人次,教师赴国(境)外进行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进修培训300多人次。
学校以“立足航空、明德育人、求实拓新、志在卓越”为办学宗旨,凝炼了“德能并进、勇毅翔远”的校训,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下,学校将坚持把立德树人、提高质量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辽宁、助力振兴作为重要面向,把学科建设、内涵发展作为工作主线,把依法治
校、制度创新作为根本保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军民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高协同学科体系、高标准培养质量、高水平创新能力、高素质人才队伍、高品位校园文化,在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神圣使命中,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相关数据截至2019年8月)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024-8972653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招生信息发布官网)
沈航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http://msite.eol.cn/1282/index.shtml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各省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暂定9月10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时间:8:30——14:30)。
3. 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8:30——14:30 501快题设计(6小时)502美术创作(6小时)
4.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xx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7. 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8.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照顾专业内部调
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0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0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者,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违规处理
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费、学制执行统一标准。
八、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除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
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暂定)
学制:3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官网查询。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往年试题。
3. 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我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4. 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位点,15个硕士一级学位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024-8972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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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时间:8:30——14:30)。
3. 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8:30——14:30      502美术创作/503产品设计/504环境设计/505视觉传达设计/506叙事插画/507服装设计
4. 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xx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7.  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8.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违规处理
依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  学制:3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官网查询。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
4.  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我校官网,我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5.  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1.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硕士生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3.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费、学制执行统一标准。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沈航)创建于1952年,是原航空航天部所属6所本科院校之一,1999年划归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辽宁省与教育部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共建的唯一工科院校,辽宁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的2所高校之一。在6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立足国防、服务辽宁”的军民融合理念,始终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为本”育人理念,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应用研究基地”和“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人才培养摇篮”,已经成为国防科技人才、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人才和空军后备军官三大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占地1860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5亿元。拥有高水平仪器设备总值4.16亿元。馆藏图书及文献119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1个。现有各类学生22000余人。
沈航是一所以工为主、以航空宇航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行业特色型大学。现有硕士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10个;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个,国防特色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8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沈航下设23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专业和国防紧缺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现有省级精品系列课程22门;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先后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0余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一等奖8项;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近500项,竞赛成绩位于辽宁省高校前列。
沈航于1998年开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已建立系统的研究生选拔和培养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奖助体系相对完善。现有研究生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2007年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合作培养博士生。2009年,入围辽宁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答辩环节的6个单位。2011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联合推荐申报“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中国航空研究院依托沈航设立沈阳分院,经教育部同意,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沈航是辽宁省内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任务的高校之一,与韩国航空大学、法国皮卡迪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国立技术大学等125个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024-89726538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sau.edu.cn/
沈航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http://msite.eol.cn/1282/index.shtml
沈航研究生微信平台:sauyjs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沈航研究生院网站),按要求进行报考: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时间: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8:30——14:30 501 专业基础(快题设计,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 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501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6. 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7.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8年5月1日前)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8年4月30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 学制:2.5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
4.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5.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1.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硕士生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3-5年,学费: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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