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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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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音乐学院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上海音乐学院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上海音乐学院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上海音乐学院考研英语要求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上海音乐学院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上海音乐学院考研英语要求。以下即是上海音乐学院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上海音乐学院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国际视野、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把握学科前沿发展动态, 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艺术的能力, 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 创新拔尖艺术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培养年限: 3~6 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预分情况仅供参考, 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 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 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 位);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 2022 年 9 月 1 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 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另须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下文)。中国红色音乐文化研 究、音乐人工智能、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7.硕博连读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手册(2021 年版)》之《上海音乐学院推行硕士提前攻 博工作的办法》 (第 94 页)。(注: 硕博连读生需申请提前开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递交两个阶段, 缺一不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报名全 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㈠网上报名
1.请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在 12 月 17 日 24:00 关闭,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包含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上传 附加信息(要求详见下文)、网上缴纳报考费(250 元)等步骤,考生须如实填写与上传,缺少任一步骤, 均视为无效报名。
附加信息须经过网报系统上传电子件, 不再接收书面文档。 上传附加信息的格式要求在网报系统内详 见,上传附加信息的内容要求如下:
①身份证件;
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在读单位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书, 入学时核验证书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在此项上传“同等学力报考”字样即可);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 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以及报名阶段可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部分或开题报告; 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已学 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单);
⑤学术报考材料, 请按下表要求上传(注: 本科或硕士学位论文不视为下表中要求的学术论文, 不得 在此项提交):
 
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及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艺术哲学与批评、艺术人类 学与社会学各方向
音乐学各方向
 
中国红色音乐文化研究方向 (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音乐人工智能方向
(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⑴本人论文 2 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向 的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目录复印件);
⑵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⑶同等学力者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 还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 向一致的, 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 委员会认定)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 3 万字左右;
⑷同等学力者还需提交本人工作 3 年以上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 加盖公章), 以及本人取得中级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音乐教育学方向
作曲理论各方向
⑴本人论文 2—3 篇, 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 向的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目录复印件);
⑵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⑶同等学力者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 还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 向一致的, 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 委员会认定)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 2 万字左右。
 
作曲方向
本人作品 2—3 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其中一首要求为具有大型曲式结构 的管弦乐乐队作品)。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⑴个人作品 2—3 首, 其中一首必须是电子音乐作品(提供作品乐谱、作
品制作报告和音响);
⑵《设备需求说明》 (详见附件)。
戏剧音乐音响设计制作及 理论研究 本人作品 2—3 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其中 1 首要求为具有音乐剧或歌剧风 格的作品,可含多媒体及 DVD 或 MP4 资料)
 
 

 
 
 
 
指挥艺术研究
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指挥专业,或从事指挥工作不少于三年; ⑵提交个人简介、曲目量及博士阶段个人规划;
⑶提交本人指挥的演出节目单及视频资料(歌剧、交响乐、合唱、民族 管弦乐形式皆可,不少于 30 分钟)
⑷同等学力者还须提交一篇与所报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 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的学术论文,字 数应在 8000 字左右。
 
 
 
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美声、民声)
⑴本人论文 1 篇,内容应为所报研究方向的个人高水平学术论文; ⑵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⑶美声: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音像资料 1 份(须包括德奥艺术歌 曲、不少于三种外语语种、不少于 30 分钟);
民声: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影像资料(如有参与歌剧演出的录
像资料等);
⑷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弦乐表演艺术研究
(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
⑴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设想(2000 字);                ⑵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 1 份(不少于 30 分钟); ⑶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打击乐表演艺术研究
⑴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设想及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的构 选(4000 字以上);
⑵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演奏视频或音频资料 1 份, 时长不少于 45 分
钟(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代打击乐组合作品);
⑶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民族吹管乐表演艺术研究 (唢呐、竹笛)
民族弹拨乐表演艺术研究   (柳琴、 阮、 琵琶、 古筝、 古琴)
⑴本人论文 1 篇,内容应为所报研究方向的个人高水平学术论文;     ⑵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⑶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 1 份(不少于 30 分钟); ⑷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钢琴表演艺术研究
⑴在国内、国际比赛的获奖证书;
⑵近三年内, 在音乐厅公开演出独奏音乐会或与乐队合作协奏曲的节目单; ⑶中文学术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 8000 字;                         ⑷录像视频:总时长不少于 40 分钟,包括:
a.巴赫作品一组(平均律一组或完整组曲一组);
b.技巧性练习曲三首, 其中一首必须为肖邦, 一首必须为李斯特,另 一首可以是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德彪西、 巴托克、利盖蒂等;
c.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一首;
d.中大型作品一首或一组。
⑸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⑥跨专业报考者需提交能够证明达到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作品的学术性成果, 如发表 在核心刊物上、与所报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节上演出或正式出版的音乐作品(大、中 型器乐作品)等。此项内容可在第⑤点“学术报考材料”项中提交;
⑦电子音乐作曲方向须上传《设备需求说明表》。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打印网报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须考生本 人签字, 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名及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 请至档案所在部门(如: 人才交流中心 等)签名及加盖公章。
 
㈡书面材料递交
请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17 日 (节假日、双休日不接收现场递交) 将以下书面报考材料递交至研招办 (南楼 317)。因疫情防控需要, 校外人员请于 12 月 17 日前(以邮戳为准) 将报考材料寄至研招办, 建议 使用邮政快递EMS  函报,便于妥善接收。地址详见第十二点,收件人:上音研招办。
书面材料递交内容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须按表格要求签名并加盖公章;
2.两封专家推荐信(详见附件) 原件, 要求: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教授推荐, 每位专家各填写一 封推荐信。推荐内容可以打印, 专家签名必须是推荐专家的亲笔书面签名原件。不接受电子签名、复印件、 打印件、扫描件等;
3.硕博连读考生另须提交《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详见附件);          4.网上报名阶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 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 认证证明;
5.获得国(境) 外学历学位的考生, 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认证);
6.网上报名上传附加信息时, 如遇学术报考材料等电子文件过大而无法上传的情况, 可将电子文件存 储于优盘提交。网上报名时成功上传附加信息者,无须提交优盘。
研招办将把报考人的报名材料提交给相应学科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   证》。《准考证》可于考试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1.考试时间: 2022 年 5 月,具体日程安排以研究生部网站届时公布的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具体考场安排以研究生部网站届时公布的通知为准。 3.考试科目:
⑴初试科目:
①英、德、法、日、俄语任选 1 门,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
②专业主课(详见附录)
③专业基础课一(详见附录)
④专业基础课二(详见附录)
 
 ⑵复试科目:
面试。一般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本学科前沿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学习阶段 的研究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
 
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详 见附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八、复试与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交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详见附件), 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 核工作。 《上海音乐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学院将参 照预分计划方案, 并根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 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 择优 录取。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 10000 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 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其他
1.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本章程公布后, 若上级部门在 2022 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我院可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3.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317)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 (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shcmusic.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 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音乐研究和创作的能力,能在音乐研究和创作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学制与名额

专业方向:详见附录一培养年限:3~6 年
名额:预分名额详见附录一,最终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最后决定各学科专业的录取名额。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根据本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博士生,请参照以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不设政治。
8、境外学生报考我院博士生,请参考以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不设政治和外语。
9、我院硕博连读报考条件: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类拔萃的我院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申请程序及要求请见《研究生手册(2018 年版)》之《上海音乐学院推行硕士提前攻博工作的办法》(P.217)。(注:硕博连读生须申请提前开题)

四、报名时间

2020 年 12 月 9 日—18 日(节假日、双休日不接收书面报名材料提交)。如需函报,请于 12 月 18 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寄至本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请使用邮政快递  EMS  函报便于我院接收)。具体报名手续请见第㈤项。

五、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7)送交下列材料:
 
1、a、网上报名。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在 12 月 18 日 23:00 关闭,逾期不办理补报),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考费用(250 元)、下载填写报名需要的其他表格材料。
b、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打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须本人签字,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名及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请至档案所在部门签名及加盖公章)。
c、港澳台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另见我院港澳台研究生网上报名通知,现场报名时间同上述,另需提交《上海音乐学院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以及下列要求的报考材料、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张贴照片),并现场提交报考费用 250 元。
d、境外考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同上述,另需提交《上海音乐学院境外人士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以及下列要求的报考材料、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张贴照片),并现场提交报考费用 250 元。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推荐,可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表格。推荐内容可以打印,专家签名必须是亲笔书面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复印件、打印件、扫描件等);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答辩委员会评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报名阶段可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部分或开题报告;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注:请勿提交证书原件,初试前验原件即可);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单位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2 份);
6、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可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7、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报考要求,并提交相应报考材料:
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及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艺术学理论各方向
(不含音乐教育学方向) 音乐学各方向
1. 本人论文 2 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目录复印件);
2.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3. 同等学力者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还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 3 万字左右;
4. 同等学力者还需提交本人工作 3 年以上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
加盖公章),以及本人取得中级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及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音乐教育学方向作曲理论各方向
1. 本人论文 2—3 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目录复印件);
2.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3. 同等学力者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还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
向一致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 2 万字左右。
 
作曲方向
本人作品 2—3 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其中一首要求为具有大型曲式结构
的管弦乐乐队作品)。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1. 个人作品 2-3 首的乐谱和音响(可含多媒体资料,DVD);
2. 《设备需求说明》(可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戏剧音乐音响设计制作及理论研究 本人作品 2-3 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其中 1 首要求为具有音乐剧或歌剧风格的作品,可含多媒体及 DVD 或 MP4 资料)
 
 
 
 
指挥艺术研究
1.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指挥专业,或从事指挥工作不少于三年;
2. 提交个人简介、曲目量及博士阶段个人规划;
3. 提交本人指挥的演出节目单及视频资料(歌剧、交响乐、合唱、民族管弦乐形式皆可,不少于 30 分钟)
4.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美声、民声)
1. 本人论文 1 篇,内容应为所报研究方向的个人高水平学术论文;
2.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3. 美声: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音像资料 1 份(须包括德奥艺术歌
曲、不少于三种外语语种、不少于 30 分钟);
民声: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影像资料(如有参与歌剧演出的录像资料等);
4.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弦乐表演艺术研究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1.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设想(2000 字);
2. 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 1 份(不少于 30 分钟);
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打击乐表演艺术研究
1.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设想及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的构选(4000 字以上);
2. 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演奏视频或音频资料 1 份,时长不少于 45 分钟(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代打击乐组合作品);
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及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民族吹管乐表演艺术研究
 
(唢呐)
 
民族弹拨乐表演艺术研究
 
(柳琴、阮)
1. 本人论文 1 篇,内容应为所报研究方向的个人高水平学术论文;
 
2. 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 字);
 
3. 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1 份(不少于30 分钟);
 
4.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钢琴表演艺术研究
1. 在国内、国际比赛的获奖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 近三年内,在音乐厅公开演出独奏音乐会或与乐队合作协奏曲的节目单;
 
3. 中文学术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 8000 字;
 
4. 录像视频:总时长不少于 40 分钟,包括: a.巴赫作品一组(平均律一组或完整组曲一组);
b. 技巧性练习曲三首,其中一首必须为肖邦,一首必须为李斯特,另一首可以是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德彪西、巴托克、利盖蒂等;
c. 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一首; d.中大型作品一首或一组。
5.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跨专业报考者需提交能够证明达到所要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作品的学术性成果,并通过本院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的认定。如发表在核心刊物上、与所报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节上演出或正式出版的音乐作品(大中型器乐作品)等。
9、同等学力者不交 3、4 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单,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0、港澳台考生还需提交护照、台胞证复印件。
11、境外考生还需提交护照、HSK 证书复印件。
研招办将把报考人送交的材料提交给相应学科组进行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网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周三)、11 日(周四)
【注:同等学力加试合格者,准予参加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初试时间:
2021 年 3 月 20 日(周六)~3 月 22 日(周一)
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时间:
2021 年 3 月 26 日(周五)下午
复试及体检时间:
2021 年 3 月 28 日(周日)~3 月 29 日(周一)
考试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本部,届时将在本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告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
1、英、德、法、日、俄语任选 1 门(境外学生不考外语),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
2、专业主课(见附录一)
3、专业基础课 2 门(见附录一)
复试科目:
复试为面试。一般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前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详见附录一。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七、录取原则

参照预分名额方案,并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我院《2021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 10000 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九、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7)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把握学科前沿,具有从事高水平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艺术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 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我院开设以下专项计划招生(由国家下达具体专项计划名额):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院将结合考生成绩、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2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f.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 1 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
学位者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
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前(仅限工作日)在我院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再于上海考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学厅[2016]7 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今年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的,可以报考“少民骨干计划”。
5. 报考音乐影像志学方向的考生应为各类音乐院校本科学历并对影像有一定基础者;具有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及器乐演奏水平。
6. 马克思主义艺术学(团队)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六、报名
㈠网上报名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25 日, 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 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报考导师。
4. 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其他考生均应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及参加考试。
5. 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⑷报考音乐文献编译-俄语:初试外语必选俄语;
6. 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相应的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相关信息。
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以供核验。
㈢提交材料
1. 以下类别的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 317 室);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考生类别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及备注
 
 
 
单独考试考生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单位推荐信(请注明同意以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
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2021 年 11 月 5 日前(仅限工作日提交, 亦可函报。)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须为签字、盖章的原件)
在校研究生考生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cmusic.edu.cn) 
2. 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7 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26 日
复试日期:2022 年 4 月上旬,具体日程安排以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考试院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所有单考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的外语均由我院命题。5.专业课考试:
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等事宜。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 注: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
7. 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要求、参考书目等内容详见附录。
 八、录取
1. 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 我院《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3000 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
业学位研究生 55000 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其他
1. 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
2022 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2.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我院可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3. 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317)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详见附录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名额情况
    招生名额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我院开设以下专项计划招生(由国家下达具体专项计划名额):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院将结合考生成绩、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工作
    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2020年11月5日前(仅限工作日)在我院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再于上海考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学厅[2016]7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今年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的,可以报考“少民骨干计划”。
    5、港澳台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2020年11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7),可现场提交(仅限工作日),亦可函报。此外,须参照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为上海音乐学院。
    6、报考音乐影像志学方向的考生应为各类音乐院校本科学历并对影像有一定基础者;具有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
    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及器乐演奏水平。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高招办、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报考导师。
    4、所有单考考生、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均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除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德语、俄语)外,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6、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⑷报考音乐文献编译-俄语:初试外语必选俄语;
    7、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相应的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
    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
    核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7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2、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复试日期: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所有单考考生、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各方向港澳台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的外语均由我院命题;5、专业课考试:
    ⑴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即:初试科目四),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
    ⑵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八。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000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28000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107)邮编:200031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名额情况招生名额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我院今年可以接收单独考试 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名,学院将结合考生成绩、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 1 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工作2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仅限工作日)在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再于上海考区规定的时间至相应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2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学厅[2016]7 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港澳台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可现场提交(仅限工作日),或可函报。
此外,须参照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为上海音乐学院。
 5、报考音乐影像志学方向的考生应为各类音乐院校本科学历并对影像有一定基础者;具有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及器乐演奏水平。
 6、报考音乐治疗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本科专业学历:音乐治疗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医学专业、心理学专业。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高招办、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3、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报考导师。
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
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均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除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德语、俄语)外,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6、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⑷报考音乐文献编译-俄语:初试外语必选俄语;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缴费和照相。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3、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 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考生类别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及备注 单独考试 考生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单位推荐信(请注明同意以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 【仅限工作日提交,港、澳、台 或可函报。
】 考生 下载填写《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在校研究生 考生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2、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19 年 12 月 14 日-23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19 年 12 月 21 日-22 日 复试日期:2020 年 4 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全国统考考生、各方向单独考试考生、各方向港澳台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 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的外语均由我院命题; 5、专业课考试:⑴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即:初试科目四),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⑵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
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
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
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
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八。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详见教学厅[2016]7 号、9 号文)录取; 4、我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3000 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8000 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名额情况招生名额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我院今年可以接收单独考试 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名,学院将结合考生成绩、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 1 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前(仅限工作日)在我院1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再于上海考区规定的时间至相应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育厅[2016]7 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港澳台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可现场提交(仅限工作日),或可函报。
此外,须参照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为上海音乐学院。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高招办、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主修方向及报考导师。
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
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均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除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德语)外,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6、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缴费和照相。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33、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 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考生类别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及备注 单独考试 考生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单位推荐信(请注明同意以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2018 年 11 月 9 日前【仅限工作日提交,港、澳、台 或可函报。
】 考生 下载填写《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在校研究生 考生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2、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18 年 12 月 14 日-24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进入复试者凭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18 年 12 月 22 日-23 日 复试日期:2019 年 4 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全国统考考生、各方向单独考试考生、各方向港澳台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 4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均由我院命题; 5、专业课考试:⑴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即:初试科目四),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 ⑵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
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
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
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
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八。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详见教育厅[2016]7 号、9 号文)录取;4、我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3000 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8000 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
 
三、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名额情况
招生名额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2017年11月2日3日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之后再于2017年11月9日—12日在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育厅[2016]7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港澳台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2017年11月2日3日带齐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我院研究生部现场报名(可函报),并参照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
5、境外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2017年11月2日、3日带齐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我院研究生部现场报名(可函报),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不设英语、思想政治理论)。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高招办、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主修方向及报考导师。
4、除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德语)外,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5、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9日—12日(8:30-16:00)。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视唱练耳除外)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如无法在上海报名考试,也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试外语为“英语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此外还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4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考生类别 材料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备注
各表演方向考生 100元专业考试费 2017年11月10日前
(仅限工作日)
有曲目要求的考生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曲目表》(曲目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指挥和钢琴方向的曲目表须在考前一周前交至研招办,其余表演方向的曲目表在专业考试现场提交
同等学力考生 另需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 2017年11月10日前
(仅限工作日)
单考考生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单位推荐信(请注明同意以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2017年11月2日、3日
(报名时提交)
港、澳、台生 下载填写《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2017年11月2日、3日
(报名时提交,可函报)
境外考生 下载填写《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护照、本科阶段成绩单、3张1寸照片、HSK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考费人民币600元 2017年11月2日、3日
(报名时提交,可函报)
在校研究生考生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7年11月10日前
(仅限工作日)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上海音乐学院(www.shcmusic.cn)-研究生教育-访问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载栏内下载
2、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进入复试者凭居民身份证和我院发放的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24日(部分表演方向的专业课考试可能延至25日,专业考试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复试日期: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的考生,其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指定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视唱练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试外语为“英语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全国统考考生(含港、澳、台学生)、单独考试考生、境外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考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
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考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均由我院命题;
5、专业课考试
⑴报考各表演专业、视唱练耳方向的全国统考考生(含港澳台考生、境外考生)、单独考试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
⑵报考各表演专业、视唱练耳方向的全国统考考生(含港澳台考生、境外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其专业主课考试曲目应根据考试要求在《考试曲目表》中填写清楚,并在参加初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⑶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见附录八。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详见教育厅[2016]7号、9号文)录取。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000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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