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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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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 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 A 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建校以来, 学校秉承“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 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zs.xmu.edu.cn/info/1055/2633.htm)。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直接攻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要参加2021年12月进行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关于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申请考核
2022年,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实行普通招考,其它单位均实行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是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相关学院(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招生方式。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https://zs.xmu.edu.cn/info/1061/3101.htm)。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笔)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笔)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笔)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四)普通招考
我校2022年实行普通招考的招生单位为: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复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共三门,以《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查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考试说明》(https://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初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初试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复试
我校将于2022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的复试内容和方式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复试权重占最终总成绩的60%。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生1200名左右(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和学科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2022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2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六、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各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教育和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领域与光电信息工程领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校医学院招生。
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申请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等相关条件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关学科的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工作领域等方面的要求;
6.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8.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八、报名
1. 凡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1. 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2. 向报考学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7日(实行申请考核的学院报名时间以学院的招生简章中规定为准)。其中,“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日-4月7日期间报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如个别学院生源不足,我校将视情况于4月1日-4月7日开放二次报名,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发布的最新通知。网址:https://bsbm.xmu.edu.c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报考与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阶段无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的考生可以免交)、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12)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取得“直接攻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7日。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九、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普通招考);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
(2)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①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②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十一、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复试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和各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原则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22年6月在厦门大学招生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我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3〕479号)规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3.9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3万元/生);非全日制教育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南强优博计划”专项资助。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 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资助, 具体标准: 中期考核前 1.5 万/学年,通过中期考核后 2 万/学年,总资助期不超过 5 年, 中期考核不通过则停止资助。 资助金额随同奖助学金一起发放。资助办法参见《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 实施办法 》(https://gs.xmu.edu.cn/info/1196/16205.htm)。
3.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博士生(含直博生) 前三年 1.3
第四年起(免交学费) 0
 
4.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部省合建高校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博士(含直博生) 前三年 1.5 1.8
第四年起(免交学费) 0 3.3
 
5.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3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6. 三助一辅。学校设置众多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与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博士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博士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研究生新生住宿为2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五、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六、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录取学院(研究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s://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s://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十七、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00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优秀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
3.符合所申请院系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4.本校推免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具备的条件及要求,请关注《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可通过教务处主页下载)。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s://zs.xmu.edu.cn/info/1082/1851.htm)。
注:以上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三、报名
申请者须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陆 “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syjsbm.x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
五、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复试。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20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30元/生。
六、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00:00开始,申请者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录取程序。
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给报考学院(研究院)。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九、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 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入住我校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研究生住宿为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元 /人·学年;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 / 人·学年。
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1)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1万元(人民币)/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6万元(人民币)/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12万元(人民币)/年。
(2)直博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3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1.5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前三年为每生1.8万元(人民币)/年,后两年为每生3.3万元(人民币)/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十一、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5.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
6.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00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优秀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

3.符合所申请院系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4.本校推免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具备的条件及要求,请关注《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可通过教务处主页下载)。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注:以上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三、报名

申请者须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陆 “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syjsbm.x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

五、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复试。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20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30元/生。

六、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00:00开始,申请者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录取程序。

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给报考学院(研究院)。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九、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 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入住我校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研究生住宿为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元 /人·学年;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 / 人·学年。

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1)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1万元(人民币)/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6万元(人民币)/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12万元(人民币)/年。

(2)直博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3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1.5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前三年为每生1.8万元(人民币)/年,后两年为每生3.3万元(人民币)/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十一、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5.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

6.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直接攻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要参加2020年12月进行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2021年,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实行普通招考,其它单位均实行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是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相关学院(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招生方式。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笔)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笔)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笔)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四)普通招考
我校2021年实行普通招考的招生计划为: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复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共三门,以《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查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考试说明》(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初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初试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复试
我校将于2021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的复试内容和方式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复试权重占最终总成绩的60%。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生1000名左右(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和学科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2021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1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六、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各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再另行制定招生简章。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校医学院招生。
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申请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等相关条件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7.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八、报名
1.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8日(实行申请考核的学院报名时间以学院的招生简章中规定为准)。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请用EMS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报考与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12)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取得“直接攻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可于2021年3月17日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九、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复试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和各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原则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21年6月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12万元(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博士生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3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
0
 
3.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博士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5 1.8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
0 3.3
 
4.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5.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与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以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新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其他录取类别的博士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
2.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的博士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两个学院(研究院)的部分博士生和嘉庚创新实验室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生住宿为1-2人/间,住宿费为1200-24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五、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六、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录取学院(研究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十七、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此文来源出处: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 https://zsb.xmu.edu.cn/2020/1013/c5798a417567/page.htm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23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83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7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 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1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1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
  1.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我校预计将在2020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21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姓名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九、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确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单位:元)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单位:元) 备注
一、学术学位专业
1.海洋事务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其余专业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公共管理硕士(MPA)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3.其余专业学位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金融硕士 100000 40000 三年学制
2.会计硕士(MPACC) 138000 50000 三年学制
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MBA项目、OneMBA项目) 218000 90000 两年半学制
4.工商管理硕士(金融MBA项目) 248000 105000 两年半学制
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368000 188000 三年学制
6.旅游管理硕士(MTA) 98000 49000 两年半学制
7.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108000 54000 三年学制
8.公共管理硕士(MPA) 80000 30000 三年学制
9.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 54000 18000 三年学制
10.社会工作硕士 50000 20000 三年学制
11.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68000 28000 三年学制
12.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90000 30000 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和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4.直博生住宿以及费用请参阅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五、其它说明
  1.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受理厦大报考点的报名,负责有关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近20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50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 2020年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详见本简章第十二大点“奖、助学金”和第十三大点“住宿以及费用”),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七大点“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特别提示: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0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0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同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网上录取程序才算完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预计将在2019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20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8:30—14:30)。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预计于2020年3月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0余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0余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导师、科研、学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9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不享受奖、助学金,可以申请住宿,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经本人申请,可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9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9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19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8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被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预计将在2018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19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必须取得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失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初试时间: 2018年12 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9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五、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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