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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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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560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招生。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
(2)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4个科研院所进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人数为30名左右,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招收导师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导师名单》。
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入学时间(春季2021年3月或秋季2021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2021年合作招收博士生的产业教授名单咨询报考学院。请考生与报考学院、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2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报名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如无可不附);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将以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通过EMS或顺丰速运(疫情期间拒收其他快递)寄送至报考学院;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研招办。
(二)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22日~12月27日,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1日,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见学院通知。
(四)相关费用: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2020年12月20日前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审核、材料”一项中点击交纳报名费,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2日-28日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准考、考试”一项中点击交纳考核费,交纳综合考核费80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七、录取
1、我校根据2021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取的考生分为春、秋两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4、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九、其他说明
1、如教育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2、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应慎重决定后选择报考。
3、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核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单位代码:10288
3、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  院 姓 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njus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成  畅 84315928 yz10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yz102
化工学院 张聚沛 84315506 yz103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陈文武 84315431 yz10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  珂 84305789 yz106
经济管理学院 王惠霞 84315665 yz1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菊琴 84315989 yz108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  芳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彭  栋 84318726 yz110
理学院 肖  岸 84315133 yz113
公共事务学院 王  赫 84318189 yz1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  江 84315976 yz1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yz116
知识产权学院 朱力影 84303389 yz11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曾  凯 84315646 yz12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崔老师 84316860 fuam
 
 

十一、招生计划
1、各单位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是根据2020年招生计划初定,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博生招生计划。
2、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招收专业包括数学、力学、光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报考前须咨询招生学院,优先接收联合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仅列入《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导师名单》的导师,可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定向培养计划仅接受定向培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
 3、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导师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事务学院,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导师所属单位的电子邮箱。
学院 公开招考计划
总计划 其中含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机械学院 18 6
环生学院 16 1
化工学院 34 8
电光学院 22 2
计算机学院 39 8
经管学院 19 1
能动学院 8 1
设传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22 1
理学院 12  
材料学院 23 2
知识产权学院 7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  
定向培养计划
(航天十院、
中国兵器集团201所)
2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1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导师名单.pdf
附件3: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附件4:报考博士材料样表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4430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7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6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7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各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五、复试
1、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报考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43200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标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6万元、社会工作(MSW)5.5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3.8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均为4.5万元。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2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主要包括: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业工程(0802Z1)和网络空间安全(083900)专业的硕士生;所有学院(除体育部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
3、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是江苏省第一个创办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也是国内较早兴办社会工作专业的28所院校之一。我校社会工作专业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首个特色专业,2019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南京理工大学于2010年获得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MSW)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培养226名研究生,在校研究生287名。我校社会工作硕士长期致力于社会工作实务的研究与实践,专业特色鲜明,办学定位合理,为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工作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对地方社会改革与创新发展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一、培养目标

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贯彻学校“立足南京、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关注和回应社会治理新需求,以“立德树人”这一核心理念不断优化教育培养方案,坚持“融合发展、强化应用、坚持特色”的建设思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创新能力、文化敏感度的锻造与训练,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具备剖析社会问题及社会福利政策的能力,专业服务临床处置的能力,督导、规划管理、评估的能力,能从事基于实践的研究和基于研究的实践,成为“知与行、理论与实践、做事与做人”有机统一的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与课程简介

按照全国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分为主干核心课程和模块化主修方向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讲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运用核心概念、理论、方法、工具解决现实难题的能力。主修方向课程突出不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自行选择课程创造条件,提升其社会工作职业发展能力。

1. 社会工作管理。该方向侧重社会政策的执行、政府系统的社会行政模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运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2. 社会政策。该方向主要侧重社会政策产生过程的理论、方法以及政策在各个相关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涉及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就业、住房、健康、文化、教育、人口、婚姻与家庭生活、社区及社会公共环境以及宗教等等。

3. 临床社会工作实务。该方向主要侧重专业服务人员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帮助个人、伴侣、家庭或小组成员提高生活质量时常常涉及的各种问题、人、情境、技能和矛盾。具体内容包括临床社会工作领域的发展、临床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和道德基础、社会工作者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和要应对的各类服务对象、社会工作师的助人过程、在综合社会工作实务中经常使用的具体概念与技能、临床实务评估等。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老年社会工作、精神健康服务、家庭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英)、学校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管理、评估与研究、循证社会工作研究、退役军人社会工作等。

三、专业优势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拥有一支数量较多、结构合理、年富力强、视野开阔、兼具学术研究、应用研究风格和注重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既有社会工作领域的知名教授,又有名牌大学以及海外留学归来的专业骨干。为推进MSW教育的国际化,学校正积极与美国等著名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促进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大学的合作项目,与美国南加州大学合作连续举办了3期社会工作纪录片课程。建立了《中国儿童与老年健康证据转化平台》,成立Campbell中国联盟协作中心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循证社会科学与健康研究中心,为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国际视角,打造研究、教学与干预相融合的成果转化平台。同时,我校与省内外多家机构合作建立了研究生实习基地,包括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共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众多领域和方向的实习基地均可参与MSW专业研究生的教学,拓展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教学资源。先进的教学理念,优良的教学平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规范的教学管理,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工作实践与服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四、人才培养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具有的特色和优势有:

1. 招生数量多:2021年,学院共录取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126名,其中全日制70

(含在江阴校区培养学生),非全日制56



2.学生获奖层次高,研究生主持参加的全国各类研究论文、创新创业大赛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过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等奖、全国“创青春”竞赛金奖、江苏省“互联网+”竞赛一等奖等重大奖项。

3.就业层次高:70%MSW毕业生在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组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就业;

4.发展有后劲:MSW毕业生在实现高质量就业之外,毕业生就业后的5年内,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良好,就业竞争力在本专业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社会贡献度持续增强,优秀毕业生不断涌现;

欢迎已经或准备在民政、社区、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工青妇、学校、医院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研究生。




五、报考条件、报名、考试与录取

请参阅《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见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六、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二

(3)社会工作原理(4)社会工作实务

七、学制、学费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学制3年,培养全过程学费5.5万元。

八、招生其他说明

报考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联系电话:025-84314567

公共事务学院网:http://gwy.njust.edu.cn

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网站:http://msw.njust.edu.cn/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560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招生。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
(2)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4个科研院所进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人数为30名左右,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招收导师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导师名单》。
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入学时间(春季2021年3月或秋季2021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2021年合作招收博士生的产业教授名单咨询报考学院。请考生与报考学院、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2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报名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如无可不附);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将以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通过EMS或顺丰速运(疫情期间拒收其他快递)寄送至报考学院;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研招办。
(二)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22日~12月27日,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1日,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见学院通知。
(四)相关费用: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2020年12月20日前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审核、材料”一项中点击交纳报名费,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2日-28日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准考、考试”一项中点击交纳考核费,交纳综合考核费80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七、录取
1、我校根据2021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取的考生分为春、秋两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4、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九、其他说明
1、如教育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2、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应慎重决定后选择报考。
3、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核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单位代码:10288
3、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  院 姓 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njus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成  畅 84315928 yz10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yz102
化工学院 张聚沛 84315506 yz103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陈文武 84315431 yz10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  珂 84305789 yz106
经济管理学院 王惠霞 84315665 yz1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菊琴 84315989 yz108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  芳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彭  栋 84318726 yz110
理学院 肖  岸 84315133 yz113
公共事务学院 王  赫 84318189 yz1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  江 84315976 yz1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yz116
知识产权学院 朱力影 84303389 yz11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曾  凯 84315646 yz121
 
 
十一、招生计划
 1、各单位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是根据2020年招生计划初定,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博生招生计划。
2、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招收专业包括数学、力学、光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报考前须咨询招生学院,优先接收联合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仅列入《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导师名单》的导师,可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定向培养计划仅接受定向培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
 3、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导师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事务学院,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导师所属单位的电子邮箱。
学院 公开招考计划
总计划 其中含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机械学院 18 6
环生学院 16 1
化工学院 34 8
电光学院 22 2
计算机学院 39 8
经管学院 19 1
能动学院 8 1
设传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22 1
理学院 12
材料学院 23 2
知识产权学院 7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
定向培养计划
(航天十院、
中国兵器集团201所)
2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4400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7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2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各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成绩突出或已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成绩突出或已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该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以往学习成绩和创新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全过程学费13.8万元,会计硕士(MPAcc)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培养全过程学费2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培养全过程学费7.8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培养全过程学费均为4.5万元。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1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相关专业及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括: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机械(研究方向: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研究方向: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能源动力(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土木水利、图书情报、社会工作等专业的部分硕士生;工业工程(0802Z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全部硕士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
3、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简章公布,请关注。
以下pdf文档为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含简章),请查阅。
2014硕士目录(含简章)

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65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500名(包括推免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含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所在省(区、市)接受报考我校的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最迟在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将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培养全过程学费18万元,其他专业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确定。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目录中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是根据近年录取情况拟定的参考计划,包括了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其中拟预留200个左右的全日制计划用于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在考生复试阶段组织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5、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真:025-8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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