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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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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南京审计大学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因审而立、为审而存、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学校创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02年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1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三部一省”共建高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

学校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成为江苏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审计、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法律、应用统计、电子信息);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1个(理论经济学)和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5个(公共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
学校建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监督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和“江苏科技金融体系创新研究基地”等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个,“公共工程审计”“审计信息工程”“金融工程”和“江苏省审计大数据工程”等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与中央军委审计署、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江苏省审计厅、广东省审计厅等审计机关、北海市、淮安市、珠海市等地方政府合作,先后成立北海审计研究院、淮安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等校地联合研究院,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主办的《审计与经济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南京审计大学学报》为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
学校作为审计署和教育部合作设立的“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承办单位,以及商务部“援外学历学位教育”承办单位,招收和培养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证为中国唯一的“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白金级培训机构”。
学校与法国SKEMA商学院等海外高校签署双硕士合作协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赴对方学校学习一年,达到两校学位授予条件时,可获得我校及对方学校硕士学位。
学校毕业生竞争力强、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高。学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等指标连续多年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
全体南审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为加快建成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享誉海内外的审计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收783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2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77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5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类别 学科/领域 学制 学费(全学程)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所有学科 3年 2.4万元 全日制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金融 2年 2万元 全日制
应用统计 2年 2万元
国际商务 2年 2万元
法律(法学) 2年 2万元
法律(非法学) 3年 3万元
电子信息 3年 3万元
审计 3年 9万元
会计 3年 9万元
审计 3年 15万元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 2.5年 9万元
 


最终收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约500元/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MBA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公布、调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江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将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研究生教育及宿舍设在浦口校区,住宿按学校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4室
联系人:顾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审计、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法律、应用统计、电子信息)。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1.6万余名;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84人,具有博士学位644人。
学校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5人;拥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江苏科技金融体系创新研究基地”等江苏省高校哲社重点研究基地5个,“公共工程审计”“审计信息工程”“金融工程”“江苏省审计大数据工程”等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6个(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排名全国前20%-30%。在2019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我校应用经济学进入全国前8%(第21名)、工商管理进入全国前15%(第44名)、理论经济学进入全国前24%(第28名)、统计学进入全国前27%(第35名)、公共管理进入全国前40%(第85名)、法学进入全国前47%(第97名)。据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2020全球高校经济学研究力排名报告》,我校2019年经济学研究力排名中国大陆地区第6位,2017-2019年综合排名中国大陆地区第8位。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法国等国最高审计机关建立了广泛联系。学校是IIA认证的中国唯一“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白金级培训机构”;承担教育部“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计划”审计硕士培养项目,招收来自世界各国审计机关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承担“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聘请美国、法国、印度、南非等二十多国审计长担任荣誉教授;选派大批教师参加联合国审计、赴境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
我校与法国SKEMA商学院、法国国立信息统计与分析学校(ENSAI)等海外高校签署双硕士合作协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赴对方学校学习一年,达到两校学位授予条件时,可获得我校及对方学校硕士学位。
学校毕业生竞争力强、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等指标连续多年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
全体南审人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正在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收739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1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4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类别 学科/领域 学制 学费(全学程)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所有学科 3年 2.4万元 全日制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金融 2年 2万元 全日制
应用统计 2年 2万元
国际商务 2年 2万元
审计 2年 6万元
法律(非法学) 3年 3万元
法律(法学) 2年 2万元
电子信息 3年 3万元
会计 2年 6万元
审计 2年 10万元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 2.5年 9万元
 
最终收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约500元/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MBA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公布、调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研究生教育及宿舍设在浦口校区,住宿按学校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 025-58313060、025-58318146
传    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各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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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学院 025-58318518 周老师 202412@nau.edu.cn
会计学院 025-58318515 王老师 310063@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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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025-58318560 孙老师 dsrg-soe@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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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 025-58318699 刘老师 ly3398382@126.com
信息工程学院 025-58318604 王老师 wangyuhua@nau.edu.cn
工程管理与审计学院 025-58318512 李老师 344595396@qq.com
MBA教育中心 025-58318611 邢老师 170100@nau.edu.cn
 
 

南京审计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审计、会计、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法律、电子信息、工商管理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5人,中组部“千人计划”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万人计划”1人、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拥有“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区域金融创新”、“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等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4个和“国际贸易专业CDIO教学团队” 江苏省“青蓝工程”教学团队。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积极构造“大审计”平台。交叉学科“审计科学与技术”“现代审计科学”分别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二期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拥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省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审计信息工程”“公共工程审计”“金融工程”“审计大数据”等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法国等国最高审计机关建立了广泛联系。学校是IIA认证的中国唯一“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白金级培训机构”;承担教育部“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计划”审计硕士培养项目,招收来自世界各国审计机关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承担“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聘请美国、法国、印度、南非等二十多国审计长担任荣誉教授;选派大批教师参加联合国审计、赴境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
我校与法国SKEMA商学院、法国国立信息统计与分析学校(ENSAI)等海外高校签署双硕士合作协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赴对方学校学习一年,达到两校学位授予条件时,可获得我校及对方学校硕士学位。
学校毕业生竞争力强、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等指标连续多年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根据《江苏省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2017)调研数据显示,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对培养单位总体满意度100%,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100%。
全体南审人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正在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领域与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0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招生领域 学制 学费(全学程) 学习方式
金融 2年 2万元 全日制
应用统计 2年 2万元
国际商务 2年 2万元
审计 2年 6万元
法律(非法学) 3年 3万元
法律(法学) 2年 2万元
电子信息 3年 3万元
会计 2年 6万元
审计 2年 10万元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 2.5年 9万元
 


最终收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万元/年、二等奖0.9万元/年、三等奖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奖每项0.2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约500元/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MBA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录取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我校研究生教育及宿舍设在浦口校区,住宿按学校规定执行。
5.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58313060
传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审计、会计、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法律、工程(含计算机技术和物流工程领域)等7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5人,中组部“千人计划”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万人计划”1人、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拥有“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区域金融创新”、“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等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4个和“国际贸易专业CDIO教学团队” 江苏省“青蓝工程”教学团队。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努力构造“大审计”平台。交叉学科“现代审计科学”(支撑学科为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等)、应用经济学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工程;拥有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等省级重点学科,“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省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审计信息工程”、“公共工程审计”、“金融工程”、“审计大数据”等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法国等国最高审计机关建立了广泛联系。学校是IIA认证的中国唯一“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白金级培训机构”;承担教育部“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计划”审计硕士培养项目,招收来自世界各国审计机关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承担“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聘请美国、法国、印度、南非等二十多国审计长担任荣誉教授;选派大批教师参加联合国审计、赴境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
我校与法国SKEMA商学院、法国国立信息统计与分析学校(ENSAI)、日本东北大学等海外高校签署双硕士合作协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赴对方学校学习一年,达到两校学位授予条件时,可获得我校及对方学校硕士学位。
学校毕业生竞争力强、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等指标连续多年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根据《江苏省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2017)调研数据显示,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对培养单位总体满意度100%,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100%。
全体南审人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正在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领域与招生计划
国际商务、应用统计、法律、工程(含计算机技术和物流工程领域)为我校新增的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根据教育部文件,新增点的招生名额尚未下达,暂从原学位点的上年招生名额中切出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招生领域 学制 学费 招生类别
金融 2年 1万/年 全日制
应用统计 2年 1万/年
国际商务 2年 1万/年
审计 2年 2.5万/年
法律(非法学) 3年 1万/年
法律(法学) 2年 1万/年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 2年 1万/年
工程硕士(物流工程) 2年 1万/年
会计 2年 2.5万/年
审计 2年 3.6万/年 非全日制
会计 2年 3.6万/年
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约0.4万元/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8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需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研究生教育及住宿设在浦口校区,住宿一般安排2-3人/间。
5.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
传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浦口、莫愁两个校区,占地145公顷;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1.6万名;专任教师975名,其中,正高职称152名,具有博士学位480名;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5名,中组部“千人计划”1名、“百千万人才”2名、“万人计划”1名,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1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名;“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区域金融创新研究”、“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研究”、“金融定量分析与数据处理”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努力构造“大审计”平台。交叉学科“现代审计科学”(支撑学科为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等)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省级重点学科;建成“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省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审计信息工程、公共工程审计、金融工程、审计大数据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审计信息工程与技术”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全面开展国际合作。学校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法国等国最高审计机关建立了广泛联系。学校是IIA认证的中国唯一“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白金级培训机构”;承担“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招收来自世界各国审计机关的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聘请美国、法国、印度、南非等二十多国审计长担任荣誉教授;选派大批教师参加联合国审计、赴境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
学校毕业生竞争力强、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高。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等指标连续多年在江苏高校中名列前茅。
全体南审人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正在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7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制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一年约0.4万元/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7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被录取前需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需调入我校。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
传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据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南京审计大学考研招生信息汇总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南京审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拥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授予权和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拥有“现代审计科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应用经济学”江苏高校重点序列学科、“理论经济学”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以及“法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等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拥有“审计信息工程”、“公共工程审计”、“金融工程”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审计信息工程与技术”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拥有“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区域金融创新研究团队”、“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研究”等4个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拥有“审计学”、“金融学”等2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审计模拟、金融、企业管理、信息管理、财税行为工程、ERP等6个江苏高校实验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法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审计系统各级审计机关及大型企业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的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据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南京审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毕业生母校推荐度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55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学制与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学习。
  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详见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受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
  科研与研究生部网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科研与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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