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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2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与教育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第三(一)项:“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招生对象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招收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招收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第三(一)项:“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6.报考导师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高端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1)直接攻博考生:2021年11月15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21年11月8日-12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21年11月15日-22日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21年11月27日-12月2日
(5)普通招考考生:2022年1月4日-15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直接攻博考生:2021年11月16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21年11月13日前
(3)硕博连读考生:2021年11月23日前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21年12月3日前
(5)普通招考考生:2022年1月16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或学生证。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考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学院招生细则中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流程
(1)现场审核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学院报到
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2.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2022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英语难度与CET-6考试相近,日语难度与N3考试相近,俄语难度与大学俄语六级考试相近。
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其他语种免考条件参照英语免考标准执行。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届时见学校通知。
3.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2022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核地点及方式见各学院招生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要求)、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专业基础课成绩×B+学院综合考核成绩×C。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具体比例由学院在招生细则中明确(其中,B不低于2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按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22年5月31日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5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七、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八、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
(三)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下一阶段考生报考。
学院报考方式若为按专业报考,则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导师仅作为考生意向,后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组)范围内为录取考生安排导师(组),考生可选择接受安排或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在录取阶段对增量计划进行配置。获得增量计划的学院根据报考方式,集体研究决定计划投放的专业或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组),并遵循择优原则进行录取。
(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五)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六)对于论文“发表”的认定标准: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应正式出刊,理工科论文应在线发表。
(七)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九)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
(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十一)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本招生年度定向招生高校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使用单独的招生指标,不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十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招生政策和时间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五)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六)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 025-85891511(监察)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区号:025) |
学院网址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http://wxy.njnu.edu.cn/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http://spa.njnu.edu.cn/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law.njnu.edu.cn/ |
05 | 商学院 | 戎老师 | 85891140 | http://sxy.njnu.edu.cn/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83598861 | http://jky.njnu.edu.cn/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http://wy.njnu.edu.cn/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何老师 | 83598252 | http://sfy.njnu.edu.cn/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http://math.njn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刘老师 | 83598305 | http://physics.njnu.edu.cn/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723 | http://hky.njnu.edu.cn/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吕老师 | 85891605 | http://sky.njnu.edu.cn/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830 | http://dky.njnu.edu.cn/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http://music.njnu.edu.cn/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http://tky.njnu.edu.cn/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http://msxy.njnu.edu.cn/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贾老师 | 83598371 | http://gjy.njnu.edu.cn/ |
22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杨老师 | 85891541 | http://ceai.njnu.edu.cn/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http://xlxy.njnu.edu.cn/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雷老师 | 85891675 | http://marx.njnu.edu.cn/ |
25 | 环境学院 | 祁老师 | 85891947 | http://env.njnu.edu.cn/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http://hy.njnu.edu.cn/ |
27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孔老师 | 85898184 | http://spxy.njnu.edu.cn/ |
33 |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iclms.njnu.edu.cn/ |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1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与教育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其中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高水平大学或其他高校在国家最新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招生对象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招收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招收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国家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
(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国家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类的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第三(一)项:“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6.报考导师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1)直接攻博考生:2020年11月15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20年11月11日-17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20年11月19日-25日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20年12月3日-7日
(5)普通招考考生:2021年1月5日-20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直接攻博考生:2020年11月16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20年11月18日前
(3)硕博连读考生:2020年11月26日前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20年12月8日前
(5)普通招考考生:2021年1月21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或学生证。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考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流程
(1)现场审核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学院报到
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2.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2021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届时见学校通知。
3.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考核地点及方式见各学院招生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要求)、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专业基础课成绩×B+学院综合考核成绩×C。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具体比例由学院在招生细则中明确。(其中,B不低于2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按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21年5月31日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5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七、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等相关学校文件。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最高等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八、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
(三)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下一阶段考生报考。
(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五)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六)对于论文“发表”的认定标准: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应正式出刊,理工科论文应在线发表。
(七)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九)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
(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十一)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招生政策和时间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五)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六)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区号:025) |
学院网址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http://wxy.njnu.edu.cn/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http://spa.njnu.edu.cn/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law.njnu.edu.cn/ |
05 | 商学院 | 戎老师 | 85891140 | http://sxy.njnu.edu.cn/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83598861 | http://jky.njnu.edu.cn/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http://wy.njnu.edu.cn/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何老师 | 83598252 | http://sfy.njnu.edu.cn/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http://math.njn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张老师 | 83598305 | http://physics.njnu.edu.cn/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723 | http://hky.njnu.edu.cn/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郭老师 | 85891605 | http://sky.njnu.edu.cn/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830 | http://dky.njnu.edu.cn/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http://music.njnu.edu.cn/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http://tky.njnu.edu.cn/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http://msxy.njnu.edu.cn/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贾老师 | 83598371 | http://gjy.njnu.edu.cn/ |
22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付老师 | 85891541 | http://ceai.njnu.edu.cn/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http://xlxy.njnu.edu.cn/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冯老师 | 85891675 | http://marx.njnu.edu.cn/ |
25 | 环境学院 | 陈老师 | 85891947 | http://env.njnu.edu.cn/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http://hy.njnu.edu.cn/ |
33 |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iclms.njnu.edu.cn/ |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与教育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其中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高水平大学或其他高校在国家最新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限本硕贯通及理工类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限招中小学教师。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
(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文科类发表在CSSCI期刊上也可)。
5.报考导师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的申请者优先。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1)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19年10月14日-19日
(2)直接攻博考生:2019年10月21日-23日
(3)“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9年11月1日-6日
(4)硕博连读考生:2019年11月8日-14日
(5)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1月5日-11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19年10月21日前
(2)直接攻博考生:2019年10月25日前
(3)“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9年11月9日前
(4)硕博连读考生:2019年11月16日前
(5)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1月13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考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流程
(1)现场审核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
(3)学院报到
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2.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3月12-13日,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8:30-11:30,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14:00-17:00,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3月15-16日,考核地点及方式见各学院招生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要求)、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专业基础课成绩×B+学院综合考核成绩×C。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具体比例由学院在招生细则中明确。(其中,B不低于2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按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20年5月31日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制与缴费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等相关学校文件。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最高等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七、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考生,学校综合考核合格但未入选“学校发展计划”的优秀考生,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并经研究生院审定,可使用本年度学院或导师招生计划拟录取。
(三)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下一阶段考生报考。
(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五)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八)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
(九)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十)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招生政策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四)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五)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处)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区号:025) |
学院网址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http://wxy.njnu.edu.cn/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http://spa.njnu.edu.cn/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law.njnu.edu.cn/ |
05 | 商学院 | 戎老师 | 85891140 | http://sxy.njnu.edu.cn/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83598861 | http://jky.njnu.edu.cn/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http://wy.njnu.edu.cn/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何老师 | 83598252 | http://sfy.njnu.edu.cn/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http://math.njn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83598305 | http://physics.njnu.edu.cn/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蒋老师 | 85891723 | http://hky.njnu.edu.cn/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吕老师 | 85891605 | http://sky.njnu.edu.cn/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830 | http://dky.njnu.edu.cn/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http://music.njnu.edu.cn/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http://tky.njnu.edu.cn/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http://msxy.njnu.edu.cn/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王老师 | 83598371 | http://gjy.njnu.edu.cn/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http://xlxy.njnu.edu.cn/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雷/冯老师 | 85891675 | http://marx.njnu.edu.cn/ |
25 | 环境学院 | 贺老师 | 85891947 | http://env.njnu.edu.cn/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http://hy.njnu.edu.cn/ |
33 |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iclms.njnu.edu.cn/ |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与教育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其中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三)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五)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限招中小学教师。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
(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文科类发表在CSSCI期刊上也可)。
5.报考导师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的申请者优先。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拟录取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0日-16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1日-7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8日-14日
(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5日-11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8日前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9日前
(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16日前
(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13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4)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流程
(1)现场审核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
(3)学院报到
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2.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3月7-8日,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2)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8:30-11:30,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且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2. 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3月9-11日,考核地点及方式见各学院招生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要求)、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申请考核各项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详见各学院细则。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分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19年5月31日前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制与缴费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非定向博士生每年获得的奖助总额平均达到5万元或以上,具体详见《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宁师大〔2016〕42号)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等相关学校文件。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最高等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七、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考生,学校综合考核合格但未入选“学校发展计划”的优秀考生,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并经研究生院审定,可使用本年度学院招生计划拟录取。
(三)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下一阶段考生报考。
(四)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九)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招生政策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一)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三)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处)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区号:025) |
学院网址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http://wxy.njnu.edu.cn/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http://spa.njnu.edu.cn/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law.njnu.edu.cn/ |
05 | 商学院 | 陈老师 | 85891140 | http://sxy.njnu.edu.cn/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83598861 | http://jky.njnu.edu.cn/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http://wy.njnu.edu.cn/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蒋老师 | 83598252 | http://sfy.njnu.edu.cn/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http://math.njn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83598305 | http://physics.njnu.edu.cn/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蒋老师 | 85891723 | http://hky.njnu.edu.cn/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吕老师 | 85891605 | http://sky.njnu.edu.cn/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赵老师 | 85891830 | http://dky.njnu.edu.cn/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http://music.njnu.edu.cn/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http://tky.njnu.edu.cn/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http://msxy.njnu.edu.cn/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王老师 | 83598371 | http://gjy.njnu.edu.cn/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http://xlxy.njnu.edu.cn/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雷老师 | 85891815 | http://marx.njnu.edu.cn/ |
25 | 环境学院 | 宋老师 | 85891243 | http://env.njnu.edu.cn/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http://hy.njnu.edu.cn/ |
33 |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http://iclms.njnu.edu.cn/ |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简章。一、组织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专硕)、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接受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规模的50%。
三、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我校2021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 “优秀营员”获得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直博生接收条件: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申请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限理、工学科门类)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通过推免生接收考核后,可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直博生。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
四、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一)报名
2021年9月15-25日,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9月28日(确切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二)复试通知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复试
(一)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二)各学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多批次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推免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查验。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六、录取
(一)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直博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
学院在推免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可遴选优秀推免生(限本校推荐生)进行本硕贯通培养,对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纳入直博生录取与培养。
(二)关于取消待录取。
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
(三)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经核实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3.体检不合格;
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支持政策
(一)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
(三)补贴考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考试费。
八、信息公开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其它
(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监督投诉电话:025-85891893 85891511。
附件:专家推荐信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
2021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简章。一、组织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接受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规模的50%。
三、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高水平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直博生接收条件: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申请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限理、工学科门类)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通过推免生接收考核后,可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直博生。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
四、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一)预报名申请
2020年10月8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10月12日(确切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二)复试通知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复试
(一)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二)各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
(三)推免生需携带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
六、录取
(一)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
学院在推免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可遴选优秀推免生(限本校推荐生)进行本硕贯通培养,对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纳入直博生录取与培养。
(二)关于取消待录取。
一旦考生确认待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
(三)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经核实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3.体检不合格;
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我校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原则上截止到10月15日。
七、支持政策
1.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
3.补贴考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考试费。
八、信息公开
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其它
(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监督投诉电话:025-85891893 85891511。
附件:专家推荐信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9月22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在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将遴选本硕贯通、硕博贯通培养的研究生。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体在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研究生毕业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 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1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1950名左右,专业学位215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95),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年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计划为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10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3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20人。
最终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助体系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推免生新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两个学业要求(要求复试前达到),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我校135101音乐(非全日制方向)接收单独考试报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十一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的考生还可申请直博,详情请见推免生招生简章。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申请专业为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等10个专业领域。
关于推免生接收的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8南京师范大学)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并到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按报考点指定的方式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六章 考试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第七章 初试
第十四条 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五条 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第十六条 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我校艺术类特殊科目(科目代码:5××)的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第十七条 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
第八章 复试
第十八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九条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二十条 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三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六条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工作办法。
第十章 体检
第二十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二十九条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5~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也可按硕博连读方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第三十四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具体见相关通知。
第十三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第十四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不接收推免生的除外)。录取时学校根据有关文件以及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接收推免生人数未达最低限额数的学院,学校收回学院未完成计划,统筹安排。
第三十八条 招生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的倒数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设置专业,“J”表示交叉学科专业。
我校部分学院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
第三十九条 与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南瑞集团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和计划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教师教育学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培养的教育硕士不按方向招生,不单独划线,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划线、统一录取,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和本人志愿,综合确定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志愿未能满足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将不予录取。具体拟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联合培养单位 领域 | 盐城师范学院 | 淮阴师范学院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3 | 2 | |
学科教学(语文) | 5 | 5 | 5 |
学科教学(数学) | 4 | 5 | 5 |
学科教学(生物) | 2 | ||
学科教学(英语) | 3 | 3 | 2 |
领域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32
学科教学(语文)555
学科教学(数学)455
学科教学(生物)2
学科教学(英语)332
第四十条 研究生培养所在学院分布在仙林校区和随园校区,根据当年录取情况确定学习地点。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习地点在联合培养所在单位。
第四十一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可申请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需要,可提出住宿申请,学校根据当年床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第四十二条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第四十三条 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 、85891227(传真)
邮箱:yzb@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官方微信号:“南师研招”
(二)招生学院
序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区号:025) | 校区 | 学院网址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随园 | http://wxy.njnu.edu.cn/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随园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仙林 | http://spa.njnu.edu.cn/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仙林 | http://law.njnu.edu.cn/ |
05 | 商学院 | 戎老师 | 85891140 | 仙林/随园(MBA) | http://sxy.njnu.edu.cn/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3598873 | 随园 | http://jky.njnu.edu.cn/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随园 | http://wy.njnu.edu.cn/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何老师 | 83598252 | 随园 | http://sfy.njnu.edu.cn/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仙林 | http://math.njn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叶老师 | 83598305 | 仙林 | http://physics.njnu.edu.cn/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苏老师 | 85891723 | 仙林 | http://hky.njnu.edu.cn/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郭老师 | 85891605 | 仙林 | http://sky.njnu.edu.cn/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5891830 | 仙林 | http://dky.njnu.edu.cn/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随园 | http://music.njnu.edu.cn/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仙林 | http://tky.njnu.edu.cn/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仙林 | http://msxy.njnu.edu.cn/ |
17 | 金陵女子学院 | 张老师 | 83598777 | 随园 | http://jny.njnu.edu.cn/ |
18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5481097 | 仙林 | http://d.njnu.edu.cn/ |
19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85481163 | 仙林 | http://energy.njnu.edu.cn/ |
20 | 教师教育学院 | 吴老师 | 83598767 | 仙林/随园 | http://jsjyxy.njnu.edu.cn/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贾老师 | 83598371 | 随园 | http://gjy.njnu.edu.cn/ |
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付老师 | 85891541 | 仙林 | http://computer.njnu.edu.cn/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随园 | http://xlxy.njnu.edu.cn/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冯老师 | 85891675 | 仙林 | http://marx.njnu.edu.cn/ |
25 | 环境学院 | 陈老师 | 85891947 | 仙林 | http://env.njnu.edu.cn/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仙林 | http://hy.njnu.edu.cn/ |
27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孔老师 | 85898184 | 仙林 | http://spxy.njnu.edu.cn/ |
(三)监督电话:025-85891893、85891511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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