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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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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工程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目前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3.2022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19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59人,工程博士6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工程博士学习和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直博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5)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 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材料提交点为学校研招办)。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15)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硕博连读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工程博士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一、总则

1.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培养单位,下同)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3.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4.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次在该专业暂停招生。

3.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1.我校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学术博士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3万元。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1日,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和要求: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以邮件方式或现场方式提交。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各学科报考条件、考核要求及材料提交地点》。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全部提供扫描件,并按顺序编排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

(1)《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扫描件,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等;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六、考核

1.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2.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查专家组由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 人。

3.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乘1.2后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1)全国大学英语6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 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英语水平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评定成绩,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1年4月中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综合考核中须包含面试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30分钟。以招生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专家小组成员(不包括记录员和考务秘书)一般不得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平行招生考核专家组。



(4)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

(5)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5.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七、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10%、20%、7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5.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6.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 其它

(一)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培养单位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培养单位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六人间带卫生间) 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六人间不带卫生间)400元/生/学年。

(二)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或《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各学科报考条件、考核要求及材料提交地点》。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培养质量、科研经费、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2年我校预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470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约4200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50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5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人。
4.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学年,法律15000元/生·学年,翻译、出版12000元/生·学年,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
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10人,国家招生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未完成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转为普通计划招生。
(四)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要求,限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按报考条件(二)要求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定向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不予报名确认和考试。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单独考试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居住证、工作证明有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本人户口本(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原始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原始材料以及复印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7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02、503、504的建筑类作图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日期截止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直博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直博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直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可能会高于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下同】。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及接收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
11.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学校届时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届时在学校官网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核筛选,择优选拔。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人原则和标准由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要求和特点情况确定。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国家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领域)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复试报到时由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二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一般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三条 录取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届时将在官网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官网届时发布的通知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转人事档案。
第二十六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民航与航空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1年我校预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4429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约3922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50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5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人。
5.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学年,法律15000元/生·学年,翻译、出版12000元/生·学年,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非带薪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超过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生每年2000元(二年级及以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二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10人,国家招生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2021年我校招生专业和人数为:法学理论1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电子信息3人、资源与环境3人(国资院)、资源与环境2人(安全院)。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未完成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转为普通计划招生。
(四)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要求,限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按报考条件(二)要求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单独考试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居住证、工作证明有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本人户口本(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原始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原始材料以及复印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10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日期截止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直博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直博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直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可能会高于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下同】。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学位的还需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9.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及接收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
10.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学校届时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届时在学校官网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核筛选,择优选拔。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人原则和标准由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要求和特点情况确定。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国家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领域)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复试报到时由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二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一般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三条 录取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届时将在官网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官网届时发布的通知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转人事档案。
第二十六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业与食品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民航与航空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0年我校预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44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约2920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52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0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人。
5.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学年,法律15000元/生·学年,翻译、出版12000元/生·学年,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非带薪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超过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0%。
2020级开始执行新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具体政策9月底左右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10人,招生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刑法学2人,会计学、结构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各1人。
(四)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要求,限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用,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单独考试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有其它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10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有自划线的,执行自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2)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原则上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3)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4)报考照顾专业的只允许在照顾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非照顾专业。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5.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我校当年发布的调剂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复试报到时由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二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时间为准。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以学院、专业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方向)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3)。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六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体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业与食品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考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考试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300人。
5.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8000元/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学年,法律15000元/生·学年,翻译、出版12000元/生·学年,工程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8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5000元/年,覆盖面25%;三等奖3000元/年,覆盖面1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0元/年,覆盖面2%。
全日制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予以评定。单独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非带薪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超过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4000元/年,覆盖面10%;二等奖2000元/年,覆盖面20%。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1. 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1. 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10人,招生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2019年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刑法学2人,会计学、结构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各1人。
(六)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要求,限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用,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有其它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10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收
1.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2. 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4.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2)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原则上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3)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4)报考照顾专业的只允许在照顾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非照顾专业。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5.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和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时由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需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或认证。
第二十三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底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复试实施方案通知时间为准。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以及部分专业跨专业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3)。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专业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队顺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排队顺序不区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国际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全部为四人间一类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有四人间一类公寓和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两种类型,四人间一类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按二类公寓改造后的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核准批复为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复试分数线:总分306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2.城乡规划学(083300)复试分数线:总分285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3.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1)、建筑技术科学(081304)、建筑学(085100)复试分数线:总分272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4.刑法学(030104)复试分数线:总分350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复试分数线:总分336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6.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我校单独划线的学科、专业按自划复试分数线标准执行,其它学科、专业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1)满分500分学科专业:总分165,单科成绩不限。
  (2)满分300分学科专业(管理类联考)总分100,单科成绩不限。
  8.除以上我校单独划线的学科和类别外,其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9.复试名单由学校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和查询。具体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特别提示:为便于管理和考生查询相关信息,要求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同样需按调剂程序要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复试专业志愿【未打开的专业(不对外调剂的专业)填报时间统一为3月26日8:30-10:30,单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不填】,接收复试通知。拟录取结果到时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需按待录取指令要求进行待录取回复,考生回复后方能锁定待录取状态。
  二、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18年3月27日、28日(MBA考生3月28日、29日报到)。
  2. 报到地点:复试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两个校区办学,各学院报到地址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6335)、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563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0215)、管理与经济学院(电话:0871-65157571, MBA中心电话:0871-65149823)、质量发展研究院(管经学院楼一楼;电话:0871-65157341)、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颐园217,电话:0871-65422750)、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0871-65189502)、复杂有色金属资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颐园317,电话:0871-65381537)。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39017/65933022)、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话:0871-65916599)、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20507)、电力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16835)、交通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20131)、建筑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1681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电话:0871-65902086)、化学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20282)、艺术与传媒学院(电话:0871-65916193)、理学院(电话:0871-65916787)、法学院(电话:0871-65916554)、社会科学学院(电话:0871-65916858)、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电话:0871-65920541)、医学院(电话:0871-65936565)、现代农业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20392)、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电话:0871-65920298、65920216)、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电话:0871-65916116)、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0871-65920541)。
  三、报到要求
  交纳复试费、办理复试资格审查、签订相关协议。
  1、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180元/人。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复试时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报到时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审查需对考生报考学历(应届本科生在校学籍)进行审核和认证,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学历(学籍)在线认证:中国学生信息网(应届生:http://xjxl.chsi.com.cn往届生: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请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代理机构查询网: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交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3)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政治审查表(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复试时将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作为评定复试成绩的依据之一。
  (4)本人小一寸半身近照2张(体检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复试报到时先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身份确认和审查手续,凭审查合格证明方可到复试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手续。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样式见附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先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身份确认和审查手续,凭审查合格证明方可到复试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手续。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录取政策的往届考生(要求其户口必须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还需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单位《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样式见附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先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身份确认和审查手续,凭审查合格证明方可到复试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手续。
  3、签订培养协议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未录取学生签订的培养协议书自行作废),此协议书是决定考生是否录取的必备材料之一,因不签订协议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签订好的协议书交复试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协议书签订原则为:
  (1)单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的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2)其它考生签订非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8年3月29日、30日(MBA考生3月30日、31日复试),复试地点:复试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请考生提前一天到学院进行确认,以免耽误自己的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复试规定和要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2.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占复试总成绩的10%,考试时间60分钟。允许带纸质字典参加考试,但不允许带文曲星等电子类工具和电子字典参加考试。
  (2)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120分钟(艺术类、建筑类作图设计科目180分钟)。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3)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10%。面试时间20分钟。
  (4)加试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各专业加试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加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考试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复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分数占比等规定和要求以管理与经济学院通知为准。
  (6)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只能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其它医院体检一律无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体检要求和具体安排见后文第八项。
  3.各学科、专业的具体复试安排、复试要求和其它规定以复试专业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六、调剂和破格复试
  1.调剂复试。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够的学科专业按考生调剂志愿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间进行调剂,但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调剂原则和复试分数线标准,否则一律不得进行调剂。调剂的具体规定以我校和学院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
  2.破格复试。对少量通过调剂后还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按教育部规定可组织破格复试,生源较好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我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个别专业如确需破格复试,学校将另行通知相关考生。
  破格复试只针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总分较高、单科成绩略低或单科成绩合格但总分略低的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从严控制,并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总分或单科成绩一般控制在5分以内。破格复试须填写《云南省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线下生审批表》,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批。经批准同意的破格复试生需公示一周。破格考生需从严复试,宁缺勿滥。
  七、复试成绩评定、公布和录取
  1. 复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占30%,综合面试考核(含外语听力、口语)占60%。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昆明理工大学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kmust.edu.cn/ssbm/ssbm.html)查询复试成绩。
  2.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 录取按照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3)。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专业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5. 单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录取政策考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考生按定向生类别录取。
  6.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学校可对各专业原拟定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7. 拟录取结果查询。所有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的拟录取结果均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和查询。
  8.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录检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
  9.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左右寄发。
  八、体检要求和安排
  1.体检只能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其它医院体检一律无效。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请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莲华校区体检考生不用带体检表,体检医院到时会统一照相和制作体检表;呈贡校区体检考生须带上学校统一发放的体检表,请考生提前填写好体检表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需按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用。体检结束后(全部项目检查完毕),请将体检表交到体检医院并签字登记。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等;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勿饮水,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至完成抽血检验项目;不要穿纤维花色带亮片内衣、带金属扣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及学院安排:
  1.呈贡校区
  (1)体检医院: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校医院,咨询电话:0871-65918205。
  (2)体检时间及学院安排:
  3月27日,上午7:50-12:00,下午13:00-16:30 (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考生。
  3月28日上午7:50-12:00,下午13:00-16:30(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电力工程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理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法学院、医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考生。
  3月31日上午7:50-12:00,下午13:00-16:30(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考生。
  2.莲华校区
  (1)体检医院:云南美年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路门诊部,地址:昆明市联盟路卓越俊园11-12幢(北京路与联盟路交叉口,火车北站奥斯迪对面)。咨询电话: 宋医生 15912595060 。
  (特别提醒:本次体检,不需要电话预约,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云南美年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路门诊部,在前台开卡,完成缴费后,就可以正常体检)
  (2)体检时间及学院安排:
  3月27日上午7:50-12:00 (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考生。
  3月28日上午7:50-12:00 (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管理与经济学院、复杂有色金属资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质量发展研究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考生。
  3月29日上午7:30-12:00(特别提示:当天体检考生必须在10:30前完成抽血),体检学院有:管理与经济学院MBA考生。
  九、其它事项
  1. 沿途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物品。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2. 各校区乘车提示:
  (1)前往呈贡校区:
  高铁抵达:在昆明南站乘K35路/K37路公交车到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普通火车抵达:①在昆明火车站乘地铁到大学城站后换乘Z8路/190路/219路公交车到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②在昆明火车站乘C85路公交车到景明南路(理工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飞机抵达:①在机场乘空港4号线机场快线到新南部客运站,在新螺蛳湾公交枢纽(彩云北路站)换乘C85路、170路公交车到景明南路(理工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②在机场乘919C路机场巴士到新螺蛳湾公交车场(起始站)换乘C85路、170路公交车到景明南路(理工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2)前往莲华校区:
  高铁抵达:①在昆明南站乘地铁到环城南路站后换乘98路/83路公交车到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②在昆明南站乘923路公交车到黄土坡公交枢纽站后换乘29路/70路/83路公交车到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普通火车抵达:在昆明火车站乘83路公交车到理工大学北门(学府路)站下车,步行至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飞机抵达:在机场乘919A路/919B路到昆明冶金学校站下车,步行至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3.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871-6591582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112931
  4.纪检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871-65916911
  研究生院党委:0871-65915648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一志愿复试名单.xls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3:昆明理工大学培养协议书.rar
  附件4:昆明理工大学体检表.doc(单页,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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