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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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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1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这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前置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 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各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经查实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 26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上午8:30开始)。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各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校的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3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前置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各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经查实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滨湖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间,相山校区学生住宿为3人/间。各培养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3)单项奖学金。应届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其他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
    3.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校的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8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英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滨湖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间,相山校区学生住宿为3人/间。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在岗研究生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
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
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416 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 人)。其中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 351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5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
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
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
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
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
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
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
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
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
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
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 2019 年 7 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
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
验 结 果 。 考 生 可 在 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
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
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
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 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
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4.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
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
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4 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
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心理
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
为 3 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 6 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
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
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
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
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
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1 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 3 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 3 年,其
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 2 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 8000
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 3 年,收费标准为 8000 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
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
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
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 40%,奖金 7000 元,二等奖占 60%,奖金 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8000 元;二等奖 6000 元;三等奖 4000 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
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不含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 2000 元/项,考取博士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
3. 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6000
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
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
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
公布的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 100 号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 508 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研招咨询 QQ 群:574936177,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9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hbcnc.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三)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网址:http://www.hbcnc.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8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研招咨询QQ群574936177,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9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三)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网址:)。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8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研招咨询QQ群574936177,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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