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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采用推荐免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本科直博”工作详见其工作方案(本年度拟录取名单已公示结束);“硕博连读”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申请考核”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招生学科、院系与导师
2022年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学科”),院系(指学部、学院、系、所等,以下简称“院系”)及导师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初定人数,含已接收的本科直博生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可能会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当年度总招生计划数、专项计划招生数等进行调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含招生计划,以下同)近期另行公布。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近期另行公布。
(三)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再行公布。
三、学习形式、录取类别与基本修业年限
(一)博士生学习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指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指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指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仅在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教育博士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在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育博士,以及部分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其他院系、学科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三)普通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4年。本科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5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5或6年,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报考与录取(申请考核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全日制博士生者,体检在录取、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生者,在报名阶段须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要求详见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为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学科、报考的博士学科之间,一般不得跨专业;
(3)其它条件见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
(二)报名
1、拟定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详见“报考办法”。
2、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三)审核程序
审核主要环节如下,并由院系按照其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
1、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2、专业资格审核:审核项目和要求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院系根据审核结果(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进入综合考核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综合考核前,院系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考核科目、形式、成绩与结果、排序等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院系根据结果(成绩)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后者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五、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录取博士生按照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download/2022ss/tuition_2022.pdf。
(二)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助教助管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案请关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s://zizhu.ecnu.edu.cn。
(三)学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为全日制博士生提供住宿,宿舍为2-4人/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六、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一)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院系和学校均将立即取消其参加之后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并录取,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境)外拟获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报考并录取,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弄虚作假、学术不端。
(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生者录取后,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所有全日制录取博士生及非全日制博士生报考者均需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说明
1、若考生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与教育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因疫情防控需要的,我校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更新公布。
3、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八、工作监督
学校将招生简章、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予以公开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纪委办、监察处,021-54344605,jwjc@admin.ecnu.edu.cn
附件:
《专家推荐书》
《专家推荐书》(英文版)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学科--院系--导师)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待公布)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接攻博")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不再采用普通招考方式。
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约2019年11月中旬公布)。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时间见培养办公室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按专业招生时,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专业而无法选择导师(录取名单确定后再选择、确定导师)。
三、招生名额
(一)我校2020年拟招收博士生770余名,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等项目。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名额,按院、系(所)统一安排。
(三)我校在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教育学和体育学等学科与法国高师集团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四)我校在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三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汉语国际教育学院的教育博士招生简章",稍后刊出)。
四、指导教师
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 名单备注中标注"外单位兼职"的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标注"合作招生"的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
五、学习形式、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的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仅在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教育博士(招生领域为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生,在国际汉语学院教育博士、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援疆博士师资等)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其余院系(所)、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
全日制非定向生被我校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本科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6年(包含硕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包含硕士阶段)。
七、申请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招生院系(所)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消其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二)报名时间
初步定为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报名,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约11月上旬刊出)"。
(三)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四)报考材料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于2019年12月26日前寄送到报考院系(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的院系(所)接收地址见各招生院系(所)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院系(所)的接收地址见"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所)及研招办联系方式"(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zlxfs.asp)。
八、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各院系(所)的招生数,招生院系(所)依据录取办法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3、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骨干计划"的招生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2020年"骨干计划"的招生人数为8人,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不招收汉族考生。
2、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 2020年"骨干计划"的招生院系(所)专业(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系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哲学系的"宗教学"专业、社会发展学院的"社会学(一级学科)"、教育学系的"教育学原理"专业、高等教育研究所的"高等教育学"专业、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的"物理学(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的"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上述各院系(所)专业(学科)限招1人,按专业(学科)招生,招生名额不在院系(所)、专业间调剂。
十、学业学位
按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毕业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二、学费
所有的研究生需按照学制年限缴纳学费,具体学费信息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ecnu.edu.cn)的"信息查询"栏中查看。
十三、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信息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的相应内容(网址:http://www.zizhu.ecnu.edu.cn/)。
依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部分试点院系(所)试行新的"博士津贴方案",据此方案博士生津贴待遇标准为每年6万元(每月0.5万元)。2019年参与试点的院系(所)有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经管学部(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覆盖上述院系(所)中的13个一级学科,今后将有更多的培养单位加入试点行列。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计划及学校有规定的情况外,非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的各种奖助学金(津贴待遇)。
十四、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为2~4人/间。
十五、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0年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有与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务请关注本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和传真:021-54344721
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指导教师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体检表(也可使用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表,要求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体检有效日期为2019年9月1日之后)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院系、专业、导师见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或申请制)”的表明该院系、专业、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刊发的“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三、招生名额
(一)我校2019年拟招收博士生700余名,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教育博士、中法联合培养等项目。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名额,按院、系(所)统一安排。
(三)我校在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和教育学等学科与法国高师集团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四)我校在学校课程与教学和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四、指导教师
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
名单备注中标注"外单位兼职"的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标注"合作招生"的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
五、学习形式、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的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仅在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教育博士(招生领域为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援疆博士师资等)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其余院系、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
全日制非定向生被我校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包含硕士阶段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七、申请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消其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26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站报名(在线输入https://yjszs.ecnu.edu.cn/main/index.asp),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的"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三)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四)报考材料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于2018年12月30日前寄送到报考院、系(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院系(所)的接收地址见各招生院系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院、系(所)的接收地址见“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及研招办联系方式”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zlxfs.asp)。
(五)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注意事项
我校2019年仅教育学部教育学系教育史、教育政策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康复学系言语听觉康复科学四个专业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以该方式报考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的查询、准考证的下载时间、初复试安排等将另行公告。
八、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各院系所的招生数,招生院、系、所依据录取办法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3、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毕业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学费
所有的研究生需按照学制年限缴纳学费,具体学费信息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ecnu.edu.cn)的"信息查询"栏中查看。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5年起实行新的奖助学金体系,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方案为准(网址:http://www.zizhu.ecnu.edu.cn/)。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的各种奖助学金。
十三、“骨干计划”的招生
“骨干计划”的生源范围为: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我校 2019年“骨干计划”的招生院系专业(学科)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发展学院的社会学(一级学科)、地理科学学院的自然地理学、城市区域经济学院的区域经济学、教师教育学院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上述各学院、各专业(学科)限招1人,按专业(学科)招生,招生名额不在院系、专业间调剂。
十四、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教育部关于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9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届时我校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本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专用微信和关注微博。我校会将最新的工作进展通过微信推送给大家。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4344721
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 "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微信二维码:http://zsxx.yjsy.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同时满足:①报考专业应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语种相同);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①②③条限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满足以上②③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专业代码0451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5、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1届及之前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人员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就读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1年六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2021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2021年三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备查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领取专门的报考登记表,查问如何领取 “专项计划校验码”,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yjsz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发送至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相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考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我校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21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2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2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可能适当调整(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说明。
我校教育学部的教育学(040100)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研究方向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对达到复试线并且填报了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全部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研究方向,进行第二批次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所有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获拟录取的考生,均可在进行第二批次复试的研究方向中选择其中一个(小语种考生只能选择招收同语种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关方向的第二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如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构成各研究方向最终拟录取名单。
“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另行公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除考试科目510命题设计、511创作外)。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
2、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我校“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2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5日正式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同,2022年的学制及学费标准后续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查阅。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2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九)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章程、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同时满足:①报考专业应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①②③条限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满足以上②③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045101)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是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人员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就读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即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0年六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2020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2020年三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具体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应立即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yjsz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发送至我校研招办,我校将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相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考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我校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20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1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1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我校历史学系的中国史(060200)、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的应用心理(045400)、传播学院的广播电视(135105)、美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和美术(135107)、音乐学院的音乐(135101)、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135108)、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的无线电物理(070208)、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的国际关系(030207)均按照研究方向招生。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说明。
我校教育学部的教育学(040100)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研究方向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对达到复试线并且填报了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全部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研究方向,进行第二批次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所有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获拟录取的考生,均可在进行第二批次复试的研究方向中选择其中一个(小语种考生只能选择招收同语种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关方向的第二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如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构成各研究方向最终拟录取名单。
“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均另行公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请注意,由于我校闵行校区标准化考场维修,2021年部分考生可能安排中山北路校区考试,具体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1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21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我校“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1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同,2021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1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八)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章程、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2020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主要基础是创建于1924年的大夏大学和创建于1925年的光华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路径,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分三步实现一流办学目标: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提交外语能力证明、与毕业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单,具体要求同以上②③。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045101)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考生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9年4月至9月或5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应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9月或8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报名、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①报考我校设计学院的设计学(130500)和艺术设计(135108)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135107)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9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初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以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五、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0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0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详见专业目录。
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23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详见准考证),我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5日后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由于闵行校区标准化考场维修,2020年部分考生可能安排中山北路校区考试,具体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20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0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我校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20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十一、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https://yjszs.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主要基础是创建于1924年的大夏大学和创建于1925年的光华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路径,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分三步实现一流办学目标: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提交外语能力证明、与毕业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单,具体要求同以上②③。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045101)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考生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9年4月至9月或5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应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9月或8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报名、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①报考我校设计学院的设计学(130500)和艺术设计(135108)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135107)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9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初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以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五、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0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0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详见专业目录。
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23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详见准考证),我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5日后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由于闵行校区标准化考场维修,2020年部分考生可能安排中山北路校区考试,具体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20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0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我校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20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十一、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https://yjszs.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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