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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考研四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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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培养年限为6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校在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直接攻博:指在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招生学科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招生指标

    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75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在校脱产学习;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时需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六、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为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二年级(2019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

    6.现就读的硕士学科与申请的博士学科相关或相近。

    7.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报告。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报到注册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

    6.至少公开发表1篇CSCD或CSSCI核心期刊论文并达到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学业学术水平等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七、实施程序

    1.考生申请

    2021年2月10日-3月7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3月15日前向学院(学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专家推荐书(两名专家);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论文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学院(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核

    3月15日-19日,学院(学科)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3.确定复试名单

    3月19日之前,各学院(学科)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并根据复试要求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月22日前,各学院(学科)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方案需包含进入复试的要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成员,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等。

    4. 学院(学科)组织复试

    3月22日-31日,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学院在复试考查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招生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复试工作方案,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招生领导小组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3)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5.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1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学费和奖助政策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四)助研津贴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0元/年,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4800元/年。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10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信息公开

    学校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情况、申请材料审查情况、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1.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学校在上报录取库同时,一并将本校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4.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5.招生工作过程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6.学校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7.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如下:

        0731-84638210(研招办     文渊馆218)

        0731-84618683(纪检监察室 行政楼103)


十、特别说明

    1.我校2021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2.我校2021年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实际工作中遇到招生简章未提及的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3.学校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展,调整或顺延相关工作的时间以及方式,学校将在学校主页、研究生招生网、研招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出通知,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0日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培养年限为6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校在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直接攻博:指在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招生学科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招生指标

我校2020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70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时需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六、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为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二年级(2018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

6.现就读的硕士学科与申请的博士学科相关或相近。

7.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①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报告。

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③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报到注册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

6.至少公开发表1篇CSCD或CSSCI核心期刊论文并达到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学业学术水平等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七、实施程序

1.考生申请

2020年2月1日-2月24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月27日前向学院(学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专家推荐书。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论文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学院(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核

2月27日-3月3日,学院(学科)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3.确定复试名单

3月5日之前,各学院(学科)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并根据复试要求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月6日前,各学院(学科)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方案需包含进入复试的要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成员,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等。

4. 学院(学科)组织复试

3月7日-13日,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学院在复试考查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招生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复试工作方案,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招生领导小组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3)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5.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0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学费和奖助政策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四)助研津贴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0元/年,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4800元/年。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10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信息公开

学校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情况、申请材料审查情况、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1.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学校在上报录取库同时,一并将本校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4.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5.招生工作过程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6.学校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7.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如下:

0731-84638210(研招办     文渊馆218)

0731-84618683(纪检监察室行政楼103)


十、特别说明

1.我校2020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2.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从事教学科研的人员外,我校2020年一般不接受其他在职人员报考,各一级学科在职人员录取比例在本学科内不超过20%。

3.学校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展,调整或顺延相关工作的时间以及方式,学校将在学校主页、研究生招生网、研招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出通知,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月31日 首页 > 招生工作 > 博士招生 > 招生简章
2019年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1/15   作者:   点击: 次

一、招生方式、指标和录取类别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二)招生指标

我校2019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0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指标按测算公式分配到招生学院,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分配招生指标的50%。

2019年我校所有列入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均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分别对应脱产攻读和在职攻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4. 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5.我校2019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

6.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外,我校2019年一般不接受其他在职人员报考,且严格控制在职人员录取比例。

7.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

8.其他基本条件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硕博连读

除符合(一)中第1、2、4、5、7各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2.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术型脱产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学位英语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或通过CET-6));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前途;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考生优先录取;

特别提示:详细要求及具体程序详见《湖南农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大[2013]40号)以及《关于做好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农研[2019]2号),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普通招考的初试和复试,但需在网报时间段内完成网报。

(三)“申请考核制”

除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

1.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纪录。

2.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都是全日制学历、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申请考核制”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近五年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SCI(CSSCI)或者一级学报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授权专利、科研成果等)。

5.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有一项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水平,包括:TOEFL(72分)、雅思(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笔试50分、口语3分)等。

②在英语语言国家有过一年以上学习或科研经历。

6.“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特别提示:详细要求及具体程序详见《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2017]5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不参加普通招考的初试和复试,但需在网报时间段内完成网报,并且到研招办提交申请材料。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3月15日。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限2008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

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

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和报名号。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需网上支付报名费350元/人。

普通招考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考生未网上支付报名费的,录取数据上报审核不予通过;“申请考核制”考生未网上支付报名费的,不得参加考核,“申请考核制”考生还想参加我校普通招考考试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

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16日。

2.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综合实验大楼一区12教222室。

3.报名要求: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缴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硕士)、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及相关复印件,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缴验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及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之前邮寄证件复印件、报考材料,考前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验证原件。

(四)报考材料要求

1.普通招考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下材料:

①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盖章(在职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③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招生栏目http://yjszs.hunau.edu.cn/bszs/xgxz_1588/)下载。

2.硕博连读

除了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需提交的第③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湖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申请表》;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考生,其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填写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和《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样表可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下载);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读单位研究生院(处)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和研究生证;

③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④从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已就业人员加盖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⑥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⑧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考试

(一)普通招考

1. 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2.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①初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1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③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3.复试、体检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不参加普通招考方式的初试和复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和学费

1.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元)。


六、学制、毕业与就业

学制一般为四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毕业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四)助研津贴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0元/年,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4800元/年。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10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报名前尽量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5.如考生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8.招生政策和办法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9.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10.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招生说明的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128  

联系电话:0731-84638210。

网    址: http://yjsy.hunau.edu.cn/yjszs/
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0名,以上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8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翻译、材料与化工只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农业硕士中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生物资源利用方向只招收非全日制,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
二、学制
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
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三、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含直博生)。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或学校单独命题。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外,我校其他各学科专业可组织在职人员单独招生考试,单独考试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的具体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新生报到注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0年12月以前且2022年新生报到注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科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以及学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
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且必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zb@hunau.net),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名参加单考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南农业大学考点(4307)并在备用信息2中填写“单独考试”,考生若在报考时出现部分专业不能报考的情况,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二)缴纳报名费
缴费方式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考生需按各报考点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以及时间缴纳报考费,未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无效。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需要退费的,由考生本人根据考点的要求及程序进行办理。
(三)信息确认(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信息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一般为11月上旬,信息确认方式以及程序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信息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选择湖南省考点的未毕业自考生还须提交本人考籍卡(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7.单考考生信息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设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100分。
我校各招生学科的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下考试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相同,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或学校单独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安排。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与学校公告。
七、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2年3-4月。具体时间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具体可查看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证件证书的考生(包括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成教本科)在复试时需提交按期获得相应证件证书的承诺书。拟录取的考生若在2022年新生报到注册前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证件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九、学费及奖助
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收取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类型 全日制(元/生年) 非全日制(元/生年) 备注
学术学位硕士 8000   按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收取。
金融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14000 16000
体育硕士
农业硕士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10000 12000
工程类硕士 12000 14000
翻译硕士 13000 13000
工商管理硕士 20000 20000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选。
2.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为每人20000元/年。
(二)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C三类,覆盖面90%左右。推荐免试录取、生源地为“双一流”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金额以申请当年学校文件为准。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为学校发展、研究生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具体奖励金额以申请当年学校文件为准,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四)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在基本学制内,硕士研究生每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学校另设有多个校友、学院、学科、行业、企业等奖助学金以及各级各类竞赛的配套奖励。
十、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组考、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各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文渊馆218);
0731—84618683(校纪检监察室,行政楼一楼)
 
学校简介
建于1920年,是白俄罗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
位于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
在白俄罗斯所有高校中,为理工类排名第一,综合类排名第二院校

项目介绍
1、基本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1年,英语授课 学费4300美元/年,折合人民币仅约2.8万元,学杂费约6千元;校内宿舍约500元/月,项目申请费2万元
2、学期安排
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校园
秋季入学:每年9月至次年6月
春季入学:每年3月至次年2月
3、入读条件
四年制本科毕业具有双证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运用英语学习的能力
通过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线上面试
4、招生专业
科学教育实践;经济学;世界经济;
管理学;商务工程;生态学;
机械制造与创新科技;仪表制造业;系统分析、信息加工与管理;
冶金学与创新科技;质量工程;体育运动方式及设备保障;建筑工程

项目优势
学制短|费用低|含金量高|学历认证|无雅思托福要求|一带一路国家
联系方式
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授权中心:端深教育集团
Lily老师手机/微信:13059106699
 
项目详情
湖南农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0名,以上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8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翻译、材料与化工只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农业硕士中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生物资源利用方向只招收非全日制,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
二、学制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全日制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2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类硕士(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
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三、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含直博生)。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学校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外,我校其他各学科专业可组织在职人员单独招生考试,单独考试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的具体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且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科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以及学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
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且必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zb@hunau.net),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名参加单考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南农业大学考点(4307)并在备用信息2中填写“单独考试”,考生若在报考时出现部分专业不能报考的情况,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二)缴纳报名费
缴费方式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考生需按各报考点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以及时间缴纳报考费,未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无效。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需要退费的,由考生本人根据考点的要求及程序进行办理。
(三)信息确认(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信息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一般为11月上旬,信息确认方式以及程序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信息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选择湖南省考点的未毕业自考生还须提交本人考籍卡(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7.单考考生信息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设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100分。
我校各招生学科的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以下考试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由学校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安排。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与学校公告。
七、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具体可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证件证书的考生(包括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成教本科)在复试时需提交按期获得相应证件证书的承诺书。拟录取的考生若在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前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证件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九、学费及奖助
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收取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4%,硕士研究生为每人20000元/年。
(二)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6000元/年、4000元/年和2000元/年,覆盖面90%以上。推荐免试录取、优秀生源奖获得者及生源地为985及211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1500元。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为学校发展、研究生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每人2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四)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10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五)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在培养年限内,硕士研究生每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六)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七)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学校另设有多个校友、学院、学科、行业、企业等奖助学金以及各级各类竞赛的配套奖励。
十、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组考、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各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文渊馆218);
0731—84618683(校纪检监察室,行政楼一楼)。
  湖南农业大学办学历史悠久,由毛泽东主席亲自题写校名。湖南农业大学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拥有多个国家重点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3个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4个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39人,省级人才353人。一直以来,学校秉承“朴诚、奋勉、求实、创新”的校训和“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经济学院学科实力雄厚,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有农业硕士(农村发展)和金融硕士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6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1人,博士40人,硕士生导师28人,博士生导师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教育部农林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学院恪守“笃实厚德,经邦济世”的院训,秉承“学术立院,人才强院,发展兴院”的办学宗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努力把经济学院建成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而不懈努力。

  一、招生的类别及领域

  我院2021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的学位类别有农业硕士和金融硕士,其中农业硕士招生的专业领域为农村发展,专业领域代码:095138,金融硕士招生的专业领域代码为:025100。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且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者(从毕业后到2021年新生报到注册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20年10月中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2.现场确认

  202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四、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中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下旬。(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考试科目

  (一)初试。

  1.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第二单元:204-英语二(100分)。

  3.第三单元:农业硕士考农业知识综合四(342)(自主命题,150分);金融硕士统考数学三(303)。

  4.第四单元:农业硕士考西方经济学(830)(自主命题,150分);金融硕士考金融学综合(431)(自主命题,150分)。

  (二)复试

  时间:2021年3-4月份。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面试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

  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九、学费

  1.农业硕士:学费共计36000元。(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金融硕士:学费共计48000元。(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定为准)十、学习成果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查合格后授予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报名地点与联系电话

  咨询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第10教学楼北206室)

  联系人:范老师:13548977858黄老师:13548979361唐老师:15874014280

  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61877384673630QQ:583525827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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