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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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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8年1月,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建有18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20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留学生52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4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会1人、省级以上人才44人,硕士生导师469名,其中教授99名,副教授185名,博士235名。建有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另有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4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中青年拔尖人才77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5‰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应用心理和公共管理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近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纵向项目128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2010年以来,获得省科技进步奖52项,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十堰市科技进步奖113项,十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9项;获得授权专利45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出版学术著作76部。发表SCI等三大检索论文1377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教授在《Nature》、《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由我校课题组主持完成的调研报告《湖北省健康扶贫调查报告》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由学校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完成的调研报告《关于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学校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先后与丹江口市、房县等政府、骨干生物医药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承担产学研合作项目56项,签订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31项,选送36人次参与省“三区”人才计划,支撑地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建立湖北技术交易所湖北医药学院分站。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5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6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5000张、年门诊量超800万人(次)、住院量达52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1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校另建有50余所临床教学与实习医院,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公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0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报考。拟招生人数17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3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7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8人(含非全日制4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8人(含非全日制5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22人(含非全日制1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第一门科目 第二门科目 第三门科目 第四门科目
学术
学位
基础医学(1001) ▲政治(101) ▲英语(一)(201) 联考西医综合(699)
临床医学(1002)
医学技术(1010)
专业
学位
临床医学(1051) ▲英语(一)(201)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口腔医学(1052) 口腔综合(352)
公共卫生(1053) 卫生综合(353)
护理(1054) 护理综合(308)
药学(1055) ▲英语(二)(204) 药学综合(349)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2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
1、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医学技术1010、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药学1055,全日制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4000-10000元/年/生,研一新生根据初试加复试总成绩进行评定。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在研一评选优秀新生奖,奖学金2000-10000元。学校每年将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兼职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学校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8000元/人/年不等的资助;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2年拟招生450人(其中非全日制计划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3、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4、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8年1月,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建有18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20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留学生52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4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会1人、省级以上人才44人,硕士生导师469名,其中教授99名,副教授185名,博士235名。建有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另有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4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中青年拔尖人才77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近五年科研经费总计10570.845万元。获得省科技进步奖29项,市科技进步奖82项,市社科奖55项;授权专利315项;出版学术专著、译著30余部;发表SCI等三大检索论文1184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教授在《Nature》、《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由我校课题组主持完成的调研报告《湖北省健康扶贫调查报告》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由校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完成的调研报告《关于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学校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先后与丹江口市、房县等政府、骨干生物医药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承担产学研合作项目33项,签订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14项,选送19人次参与省“三区”人才计划,支撑地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建立湖北技术交易所湖北医药学院分站。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目前,学校与美国杜兰大学、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出国(境)访学深造、教学培训、学术交流,组织优秀学生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流学习,先后有5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6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4608张、年门诊量超800万人(次)、住院量达52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1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校另建有50余所临床教学与实习医院,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公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5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21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4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76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34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9人(含非全日制2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0人(含非全日制7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23人(含非全日制1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1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第一门科目 第二门科目 第三门科目
学术型 基础医学(1001) ▲政治(101) ▲英语一(201) 联考西医综合(699)
生物综合(698)
临床医学(1002) 联考西医综合(699)
医学技术(1010) 联考西医综合(699)
生物综合(698)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1051) ▲西医综合(306)
口腔医学(1052) 口腔综合(352)
公共卫生(1053) 卫生综合(353)
考生可任选I型题和Ⅱ型题进行作答,每一部分分值为300分。
1、I型题,即为1-95题(300分),试卷内容结构为《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环境卫生学 》、《劳动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20%。
2、Ⅱ型题,即96-128题(300分),试卷内容结构为《管理学》和《社会医学》各占50%
护理(1054) 护理综合(308)
药学(1055) ▲英语二(204) 药学综合(349)
其中《药物化学》和《药理学》可任选一门考试,分值为150分;《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为必考,分值各占75分。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1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
1、全日制学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全日制)、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生,研一新生全覆盖,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在研一评选优秀新生奖,奖学金2000-10000元/年/生。学校每年将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6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学校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2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可获得相应的津贴;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8000元/人/年不等的资助;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1年拟招生49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18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20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留学生52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20人。教授169人,副教授549人,博士298人(含附属医院)。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百人计划”4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5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百人计划”1人、楚天学者17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368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截止2019年6月,学校共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00多项,SCI、EI、ISTP收录956篇,其中影响因子≥5.0的SCI收录论文95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博士在《Natur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 Murad教授、美国四院院士钱煦教授在内的5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引进了英国伦敦帝国大学马大青教授等10名海外学者,其中8名获批为湖北省“楚天学者”讲座教授。聘请了新加坡国立大学Violeta Lopez教授、美国休斯顿大学胡明教授分别担任护理学院和药学院外籍院长,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4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7650张、年门诊量近600万人(次)、住院量达36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19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15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6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允许全日制临床医学(五年制)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103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允许全日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12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0人(含非全日制3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22人(含非全日制14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2人(含非全日制1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将于2019年11月6日-10日,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020年,十堰市报考我校的考生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须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第一门科目 第二门科目 第三门科目
学术型 基础医学(1001) ▲政治(101) ▲英语一(201) 联考西医综合(699)
生物综合(698)
临床医学(1002) 联考西医综合(699)
医学技术(1010) 联考西医综合(699)
生物综合(698)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1051) ▲西医综合(306)
口腔医学(1052) 口腔综合(352)
公共卫生(1053) 卫生综合(353)
考生可任选I型题和Ⅱ型题进行作答,每一部分分值为300分。
1、I型题,即为1-95题(300分),试卷内容结构为《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环境卫生学 》、《劳动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20%。
2、Ⅱ型题,即96-134题(300分),试卷内容结构为《管理学》和《社会医学》各占50%
护理(1054) 护理综合(308)
药学(1055) ▲英语二(204) 药学综合(349)
其中《药物化学》和《药理学》可任选一门考试,分值为150分;《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为必考,分值各占75分。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0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
1、全日制学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全日制)、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生,研一新生全覆盖,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在研一评选优秀新生奖,奖学金2000-10000元/年/生。学校每年将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6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学校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2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可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8000元/人/年不等的资助;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0年拟招生2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国普通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建有14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9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3人。教授144人,副教授406人,博士221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端外国”项目1人、“百人计划”5人、湖北省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省“新世纪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楚天学者17人,研究生导师247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国优秀教师”“湖北讲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科的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7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00多项,SCI、EI、ISTP收录956篇,其中影响因子≥5.0的SCI收录论文95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博士在《Natur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度关注。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 Murad教授、美国四院院士钱煦教授在内的5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请了新加坡国立大学Violeta Lopez教授、美国休斯顿大学胡明教授分别担任护理学院和药学院外籍院长,邀请海内外著名、学者来校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3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5所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5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6000张、年门诊量近600万人(次)、住院量达36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32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22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不少于6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允许日制临床医学(五年制)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85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允许日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10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拟招生人数10人(含非日制4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8人(含非日制10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7人(含非日制2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校学生指日制普通本专科(含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2019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所有考生均须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将于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医药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9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科目代码306);
  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医学技术(1010):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联考西医综合(科目代码:699),考生答题有两种选择,不得有其他组合:
  (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病理学》、《诊断学》
  (I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细胞生物学》、《分子遗传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口腔(科目代码:352);内容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约5%;口腔组织病理学约5%;牙周病学15%;口腔黏膜病学10%;牙体牙髓病学15%;口腔颌面外科学约20%;口腔修复学约15%;口腔正畸学约10%;口腔预防医学5%。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包括:《流行病学》20%、《卫生统计学 》20%、《环境卫生学 》20%、《劳动卫生与职业医学》20%、《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0%。
  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护理综合(科目代码:308);
  药学专业学位(1055):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内容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其中《药物化学》和《药理学》可任选一门考试,分值为150分;《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为合卷,分值150分,各占75分)。
  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19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录取。
  以德智体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费
  1、日制学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日制)、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非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终批文为准)。
  八、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4000-8000元/年/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被我校录取的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6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可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助研津贴发放标准;
  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人/年不等的生活补助;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19年拟招生20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生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的方针,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院及办学方式

第三条 学院名称:湖北医药学院;国标代码:10929;办学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开设有19个本科专业。拥有医、理、工、管等学科门类;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改革学院招生体制机制;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91093

纪委监察处电话: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www.hbmu.edu.cn

第四章录取条件

第八条学院录取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生物科学、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精神医学、儿科学、中药学等专业均不录取色弱、色盲、嗅觉迟钝或丧失、听觉全失的考生,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有上述身体缺陷的考生,学院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或经考生本人同意将其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就读。
   第十条我院不限应试语种,但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各专业均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划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资格线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湖北省招录批次为本科第一批、第二批以及本科技能高考。
   第十三条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院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完成。如有同分,则理科考生参考其理科综合成绩,文科考生参考其文科综合成绩。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其录取规则做以下说明: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录取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对原无志愿但经调剂进档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安排。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向学院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严格按湖北省有关文件要求,并经十堰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酌情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奖助办法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助学金由学院严格按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当年报考我院的高分考生。学院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4%,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二十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院建立完备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和通畅的“绿色通道”,还有勤工助学、阳光成长工程、新生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冬季御寒补助、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等全方位助困帮扶措施。

第八章 就业与深造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发放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三条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单位落实就业。学院每年举办两场大型校园招聘会和数十次供需见面会,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推荐我院毕业生就业。按“双向选择”原则,努力帮助毕业生在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单位落实就业。

   第二十四条湖北省专科(高职)应届毕业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参加本省和本院共同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而进入本院相应本科专业深造。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院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院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院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院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坐落于湖北省十堰市,是鄂渝陕豫毗邻地区2600多万人口分布区域内,以及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国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结论。2013年获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批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558人(含药护学院),设有12个本科专业。包含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学校现有5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开放总床位数达10740张,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3人。其中教授144人,副教授406人;博士221人。教师中有省“百人计划”、“111工程”和“新世纪人才工程”人才8人、省高端外国专家1人、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楚天学者15人,硕士生导师202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和护理学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6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3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及1个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近年来,共承担和参与包括湖北省“2011计划”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700多项,其中国家级科技项目71项,以及。SCI、EI、ISTP收录论文558篇,统计源以上中文核心收录论文10169篇,其中在《Nature》、《Cell Metabolism》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出版专著、教材483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55项、市厅级科研奖励150项,鉴定科技成果202项,获得发明专利188项。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英国德蒙福特大学、诺森比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韩国尚志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2016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所有考生均须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将于2015年11月7日-11月11日完成,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医药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考试录取
1、初试。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2、复试。复试预计在2016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3、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每年不低于2000元,录取考生均可获得,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
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人/年不等的生活补助;给予3000元/人/年的科研津贴用于支持参加学术交流。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六、其他事项
1、2016年拟招生80人,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gzc.hbmu.edu.cn/structure/index.htm>;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联系邮箱:hbmuyjs@163.com <mailto:hbmuyjs@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建有14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9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3人。教授144人,副教授406人,博士221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人、“百人计划”5人、湖北省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楚天学者17人,研究生导师247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7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00多项,SCI、EI、ISTP收录956篇,其中影响因子≥5.0的SCI收录论文95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博士在《Natur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Murad教授、美国四院院士钱煦教授在内的5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请了新加坡国立大学VioletaLopez教授、美国休斯顿大学胡明教授分别担任护理学院和药学院外籍院长,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3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5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5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6000张、年门诊量近600万人(次)、住院量达36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32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22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拟招生人数不少于6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允许全日制临床医学(五年制)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85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允许全日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10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拟招生人数10人(含非全日制4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8人(含非全日制10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7人(含非全日制2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2019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所有考生均须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将于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医药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科目代码306);

  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医学技术(1010):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联考西医综合(科目代码:699),考生答题有两种选择,不得有其他组合:

  (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病理学》、《诊断学》

  (I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细胞生物学》、《分子遗传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口腔(科目代码:352);内容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约5%;口腔组织病理学约5%;牙周病学15%;口腔黏膜病学10%;牙体牙髓病学15%;口腔颌面外科学约20%;口腔修复学约15%;口腔正畸学约10%;口腔预防医学5%。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包括:《流行病学》20%、《卫生统计学》20%、《环境卫生学》20%、《劳动卫生与职业医学》20%、《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0%。

  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护理综合(科目代码:308);

  药学专业学位(1055):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业务课一使用我校自主命题的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内容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其中《药物化学》和《药理学》可任选一门考试,分值为150分;《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为合卷,分值150分,各占75分)。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19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费

  1、全日制学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全日制)、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八、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4000-8000元/年/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6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可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

  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人/年不等的生活补助;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19年拟招生20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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