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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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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目录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在录取阶段,学校可能根据计划下达和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招生院系有物理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具体实施办法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校研〔2021〕13号)、《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依次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顺序投放,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只招收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只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应由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1年12月份。“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交费。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通知。
2.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按照招生院系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提交材料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3.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考试或选拔。
、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业务课参考书目见附件2。
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培养和毕业
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2021]7号)。
、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在考试前进行,复审在录取前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报名交费成功后,无论考生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4.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5.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6.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doc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附件4-1-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附件4-2-物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附件4-3-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或“(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2. 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报考时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19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 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四、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六、注意事项

1.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4.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的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院。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单位代码:10094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电话:0311-80786777

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因国家未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供参考,我校年招生数为 1次。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

2.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同等学力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2,国家级排名前5)。

3.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报考时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18年12月份,请考生关注http://yjsy.hebtu.edu.cn/,届时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有关报考材料届时从http://yjsy.hebtu.edu.cn/下载):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须交相关证明材料;

(6)高校辅导员还须提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4月,具体时间届时请登录http://yjsy.hebtu.edu.cn/查看。


四、学制和毕业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4—6年。

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4000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六、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详情届时请登录http://yjsy.hebtu.edu.cn/ 查询。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

3.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有关信息。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硕士研究生计划共计1948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759人,非全日制计划189人。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12人;推免计划中“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为40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及“推免生”计划均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计划内,实际接收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
7.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9.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我校研招办)。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一般为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3.3万元,教育硕士全程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翻译硕士全程3.6万元,按学年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十、奖助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
十二、其他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pdf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pdf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pdf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招生专业目录共计公布硕士研究生计划1864,其中全日制计划1695,非全日制计划169。我校2021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预计为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接收“硕师计划”的专业见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实际接收“推免生”、“硕师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2021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为:045101教育管理、045115小学教育、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6个专业。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其他专业考生须根据个人实际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的专业及要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2021年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已在专业目录特殊说明中注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我校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学院代码011)并参加501、502、503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501、502、503科目考试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7. 特别提醒: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特殊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5.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501、502、503美术专业测试科目。
其中,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的美术学、美术(专业学位)专业的501、502、503专业测试科目于2020年12月28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3.3万元,教育硕士全程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翻译硕士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全程不超过3.6万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十、奖助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查询。
(三)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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