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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考研四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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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学习形式
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可作为主干课程之一予以替代认定。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6月底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具体参见招生学院复试要求。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会计专硕的学费,可向MBA、MPAcc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办法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每生每年7200元。
2、“三助”津贴。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严家显奖学金。为缅怀前辈鞠育人才的业绩,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研究生而设立的。硕士生每学年评选8名,每生奖励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评选比例100%。
(三)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设立“优秀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等评选活动,举办“研究生科技周”等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到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访学交流。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源,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四)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生二年级可以参加学校硕博连读选拔。
(五)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当年学校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复印、考试参考书目等与招考无关的业务工作。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1年招生情况进行微调后预计的2022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饶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邮箱:fafuyzb804@163.com
本招生章程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专业简介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依托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简称“农区”。福建农林大学是全国最早招收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6个院校之一,其专业前身可追溯到1996年设置的农业推广专业,连续招收3届,授予农学学士学位;1999年农业推广专业调整更新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首次招生并发展至今,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1996年-2013年,专业归属作物科学学院(现为农学院)。2013年3月,福建农林大学进行了新一轮的专业、学科与学院建制调整,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归属到时年新组建的经济学院(海峡乡村建设学院)。2021年1月,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合并,成立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现归属于经济管理学院。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植根海峡西岸,面向全国,聚焦乡村振兴的新理论和新实践,立足产教融合与产创融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多功能农业发展、社区营造与乡村建设、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农村发展的理论、方法和工具,能够阅读和综述农村发展领域的中外文文献,掌握论文写作能力;能够运用农村发展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对农村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具有独立承担农村发展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会规划、善管理、能创新”的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
二十余载砥砺前行,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的依托专业——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持续发展并熠熠生辉: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特色专业;2012年成为福建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随后发展成为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备案),同年开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2013年列入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5新增两个科研训练基地。
同时拥有多个省部级研究平台,介绍详见官网https://mp.weixin.qq.com/s/uQvV3WD​KxJIMq577wtmz0A
拥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选派项目
和学校涉农专业赴台异地实习项目
2016年,成为福建农林大学首批23个品牌专业之一;
2018年,由温铁军老师作为发起人和带头人,开办全国首届乡村振兴班。
目前是全国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教学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单位。
酱紫的专业实力
令多少人望洋兴叹!
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主持的《中国大学评价》,福建农林大学农区专业排名等级稳步上升,目前已处于B+水平。
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推出的《2015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本专业是4星水平,位列全国第二。
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福建农林大学农区专业仅次于全国3所A及A+大学之后,位居B+水平前三甲。
二、师资介绍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师资队伍介绍详见官网https://mp.weixin.qq.com/s/uQvV3WDKxJIMq577wtmz0A。
三、培养及就业情况
福建农林大学农业推广全日制硕士2012年开始招生;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始于2000年,目前设有农村发展专业硕士领域,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机制转变,强化社会服务与职业取向相关联的院地、院企合作。学院为此专门成立农业硕士管理中心,设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
在师资团队、课程教材、实践教学、考核方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创新形式并突显内涵优势,秉持“为学员培养增值”的教育理念和追求,开启了“双导师”的研训模式,至今已经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三农领域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和复合管理型人才。
四、报考条件和报考时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至少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且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报考时间:
①2021的9月底开始网上预报名,10月份进行网上正式报名,11月份左右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学校网站及相关考研网站都会公布或转发具体的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
②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时间一般为2021年12月份的倒数第2个周末。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①初试时间:全国统考时间,为期2天,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②初试科目: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第一天下午《英语》;第二天上午《农业知识综合四》、第二天下午《农村发展概论》。Ps.本专业不考数学哟~
③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复试 :以官方通知为准。
六、考试内容
(一)初试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二)其余考试科目为学校自主命题,专业课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可选同类其他书籍)
陶佩君:《农村发展概论》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ISBN9787109146334。
王雅鹏主编:《现代农业经济学》第三版,中国农业出版社,ISBN:9787109197688。
张培刚,张建华主编:《发展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 9787301145173。
周三多主编,陈传明副主编:《管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7-04-017560-6。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为3年,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Ps.学费远低于一般奖学金噢)。
  一、学习形式
 
  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共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做为主干课程之一。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1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收费办法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0年招生情况进行微调后预计的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联系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邮箱:fafuyzb804@163.com
一、学习形式
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上午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0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9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传真:0591—83769584邮箱:fafuyzb804@163.com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福建农林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自命题考试说明.doc
一、学习形式
2019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9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上午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19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8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19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后重新分配。
(五)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  传真:0591—83769584  邮箱:fafuyzb804@163.com
 
福建农林大学二〇一九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xls
福建农林大学二〇一九年硕士自命题考试说明.doc
一、学习形式
2018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单独招生指标,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
3、我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6个(其中理学、工学和农学学科门类名额为5个,其他学科门类名额为1个)。
4、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水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风景园林学和风景园林外,其他专业均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5、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考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8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已成功网络缴费的除外)。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上午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定。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18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中的“助研”岗位津贴平均每生每月400元,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7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18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后重新分配。
(七)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传真:0591—83769584邮箱:fafuyzb804@163.com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2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硕士自命题考试说明.doc 
一、学习形式
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上午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0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9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传真:0591—83769584邮箱:fafuyzb8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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