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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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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0703化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或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核前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22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bsszs1/zsjz/zszy_xsx_.htm。招生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dlut.edu.cn/)查询。

三、报考类别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2022年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五、报名

2022年我校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8.65.123:8080/bswb/bswb/index.aspx)。

2、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材料在申请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2)格式要求按顺序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3、网报信息审核

报考导师审核是否同意报考;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网报信息及(2)-(12)项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语是否免试。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第(1)项材料上传网报系统。

4、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或邮寄到报考院系(报考院系联系人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55.htm)。申请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并上传系统)。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非同一人,则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期间的导师(硕士导师职称不受限制)撰写。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9、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10、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各专项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模板)。

1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

备注:

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

仅限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外语各种考试成绩证明时间以2015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其中,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七、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全日制博士学费为1万元/年。

2、奖学金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助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基本标准为225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最高可达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第一学年标准为15000元/人·年;第二学年根据科研业绩等情况动态调整后,一等为18000元/人·年,二等为15000元/人·年。

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研究生到国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九、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


http://gs.dlut.edu.cn/yjszs.htm

2、研究方向及专业目录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
3、外语考试大纲下载: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18.htm

十、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应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4、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标记。少民骨干计划的报名和考核具体要求以《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当依法予以撤销。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116024)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 jiangzq@dlut.edu.cn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材料模板.doc】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0703化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或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核前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22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bsszs1/zsjz/zszy_xsx_.htm。招生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dlut.edu.cn/)查询。
三、报考类别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2022年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五、报名
2022年我校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8.65.123:8080/bswb/bswb/index.aspx)。
2、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材料在申请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2)格式要求按顺序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3、网报信息审核
报考导师审核是否同意报考;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网报信息及(2)-(12)项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语是否免试。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第(1)项材料上传网报系统。
4、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或邮寄到报考院系(报考院系联系人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55.htm)。申请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并上传系统)。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非同一人,则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期间的导师(硕士导师职称不受限制)撰写。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9、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10、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各专项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模板)。
1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
备注:
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
仅限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外语各种考试成绩证明时间以2015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其中,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七、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全日制博士学费为1万元/年。
2、奖学金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助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基本标准为225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最高可达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第一学年标准为15000元/人·年;第二学年根据科研业绩等情况动态调整后,一等为18000元/人·年,二等为15000元/人·年。
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研究生到国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九、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

http://gs.dlut.edu.cn/yjszs.htm
2、研究方向及专业目录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
3、外语考试大纲下载: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18.htm
十、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应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4、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标记。少民骨干计划的报名和考核具体要求以《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当依法予以撤销。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116024)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 jiangzq@dlut.edu.cn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材料模板.doc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0703化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或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核前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22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bsszs1/zsjz/zszy_xsx_.htm。招生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dlut.edu.cn/)查询。
三、报考类别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2022年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五、报名
2022年我校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8.65.123:8080/bswb/bswb/index.aspx)。
2、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材料在申请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2)格式要求按顺序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3、网报信息审核
报考导师审核是否同意报考;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网报信息及(2)-(12)项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语是否免试。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第(1)项材料上传网报系统。
4、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或邮寄到报考院系(报考院系联系人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55.htm)。申请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并上传系统)。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非同一人,则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期间的导师(硕士导师职称不受限制)撰写。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9、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10、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各专项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模板)。
1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
备注:
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
仅限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外语各种考试成绩证明时间以2015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其中,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七、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全日制博士学费为1万元/年。
2、奖学金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助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基本标准为225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最高可达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第一学年标准为15000元/人·年;第二学年根据科研业绩等情况动态调整后,一等为18000元/人·年,二等为15000元/人·年。
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研究生到国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九、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http://gs.dlut.edu.cn/yjszs.htm
2、研究方向及专业目录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
3、外语考试大纲下载: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18.htm
十、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应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4、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标记。少民骨干计划的报名和考核具体要求以《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当依法予以撤销。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116024)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 jiangzq@dlut.edu.cn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相应增加或减少;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及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xsx_.htm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zyxwx_.htm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专业),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元/月,三等助学金500元/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专业)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1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2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1870.htm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传 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相应增加或减少;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xsx_.htm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zyxwx_.htm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MEM),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MEM)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0年10月2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办理相关手续。各类考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逾期将无法办理。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505.htm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相应增加或减少;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908/20190819/1814387434.html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调剂等事宜详见2020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xsx_.htm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zyxwx_.htm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MEM),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MEM)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9085.htm),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传 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相应增加或减少;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908/20190819/1814387434.html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调剂等事宜详见2020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xsx_.htm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zyxwx_.htm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MEM),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MEM)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9085.htm),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传 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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