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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北京科技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北京科技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北京科技大学考研英语要求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北京科技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北京科技大学考研英语要求。以下即是北京科技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北京科技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66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3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及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满足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6.如为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则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学制内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报考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3)已获学士学位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B.修完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C.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或近三年(从获得奖项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8名、5名)。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与我校招生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骨干人员。
我校全部专业学位类别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
1.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作为技术骨干或技术管理骨干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22年9月1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下文工作经历年限皆从获得相应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已获学士学位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②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之一:
A.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
C.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
D.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单本,非累计)。
二、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定向就业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应转入我校,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注意事项
(1)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
(2)培养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皆应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学习方式
考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2022年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9:00—2022年1月5日1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报名网址:http://yjsy.ustb.edu.cn/ksxt。
(三)报名费用:200元,网上交付。
四、报考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在报名服务系统里上传以下材料,其中学历学位材料(含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的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2.现用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网站本人学位情况查询结果;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
7.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
8.课程成绩单(含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
9.硕士学位论文概要或开题报告;
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5000字左右的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包括题目、导师、目录、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创新性结论;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开题报告;未开题的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概要。
10.外国语能力证明(指专门组织外国语考试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外国语成绩单);
11.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
研究计划或方案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5000字。
12.个人陈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二是详细介绍本人参与科研活动、取得学术成果、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经历、获得荣誉、具备技能等情况;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另外还需包含工作业绩简介。
1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14.拟报考培养单位或导师规定的申请材料;
15.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16.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条件中另外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评议(初试)
报名结束后,培养单位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提交上传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课程成绩、参与各类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情况、学术成果及获奖、攻读博士计划、具备各类技能情况等,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并给出评议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由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创新能力(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材料评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须达到所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分数线方能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环节。
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材料评议结果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复试)考生名单,该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下旬左右于本网站公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六、综合考核(复试)
所有考生(学士直攻博考生除外)均需参加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2年4月23日-28日。各培养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于考前一周左右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本网站或报名服务系统自行查询。
(二)考核内容
包括四部分内容,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除所报考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考试及2门硕士学位课程加试(各学科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三)考核方式
1.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质考核由所报考培养单位党委部门组织实施,通过考生所属单位开具的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质鉴定意见等函调材料进行考查。
2.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由所报考培养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包括面试、笔试、实验、报告、设计、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具体考核形式及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同等学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及2门学位课程加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
(一)我校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议情况、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综合考核成绩等对考生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内按导师分专项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个别专项计划除外,具体以各个培养单位的录取方案为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按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分专项计划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详细录取方案将于2022年5月录取阶段公布。
(二)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作调整(考生报名阶段须慎重填写)。
(三)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于2022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八、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安排
(一)学制
以学士直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学制皆为5年;以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专业学制为3年,其他学科专业学制为4年。
(二)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学年,其中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全额学费。
(三) 奖助学金
录取为我校2022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颁布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同等标准。
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四)住宿安排
根据《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如有修订,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精神,进校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工作单位所在地为京外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3个招生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原件于入校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之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阶段,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的考生;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一流学科专业的考生;5.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涉及的学科专业多于三个,则同一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多于1个。5.上述原则之外的情况,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联合培养
2022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5个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所有事项均按我校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学费由我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我校发放部分奖学金(1万元/学年,按学制发放),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户口自愿迁入我校。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用于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招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在岗在编的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扫描件,原件于入校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之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十、顺德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已入驻顺德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德研究生院研究生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学校本部完全一致,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学历和学位证书。
顺德研究生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安排北京科技大学校本部学生宿舍。第一学年结束至毕业在顺德研究生院随导师开展科研和学习。在顺德研究生院学习和进行科研的研究生除了享受与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专项科研补贴、生活补贴及顺德区相关政策补贴。详细信息查询顺德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特别提示
(一)我招生办对考生的报名信息或报考材料存有任何疑问,皆有权提出质询并要求考生解释说明或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考生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说明或提供证明,逾期未说明或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准考。
(二)应届毕业考生如入学报到之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必须以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与现用信息不相符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一般安排在入学报到之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二、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332484
Email:yzb@ustb.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083)
(二)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本招生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6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其中定向就业考生占10%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
(二)具体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有三种招生方式:学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学或理学门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者推荐免试;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自2019年开始,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届生身份不允许报考。
②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
③已获得学士学位人员。
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另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Ⅰ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Ⅱ 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Ⅲ 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报名结束之日)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一项。
二、学习方式
考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一)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户口(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现培养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应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31日。我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报名网址:http://yjsy1.ustb.edu.cn:8080/zsgl/bswb/。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2.提交材料
考生务必按要求真实、全面、及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9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考生须同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生证复印件(仅在读学生提交);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硕士阶段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皆应提交,其中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⑤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
⑥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博连读一年级考生可不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
⑦硕士学位论文概要;
硕士学位论文概要约5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研究方法和创新性结论;
应届硕士考生、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开题报告;未开题的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
⑧硕士学位论文评议(阅)书(仅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
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不少于5000字);
研究计划或方案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⑩自我介绍(含科研经历,科研经历应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⑪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发表论文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⑫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科研能力的材料。
3.材料审核
考生须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地址详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培养单位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五、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时间:
2019年4月8日-12日。各培养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于考前一周左右于本网站公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
所有考生(学士直攻博考生除外)均需参加考核,考核由所报考培养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包括面试、笔试、实验、报告、设计等多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具体考核形式及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①学术水平考核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参考考生申请材料,通过多种考核形式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
②外语水平考核
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通过多种考核形式考察考生的外国语水平及利用外文查阅文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多种考核形式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试(笔试)
仅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任何学科专业,皆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考试。
3.加试(笔试)
仅同等学历考生参加。除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及所报考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硕士学位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笔试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三)体检
考核期间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地点为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及要求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六、录取
(一)我校将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作调整(考生报名阶段须慎重填写)。
(三)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于2019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学科专业,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以学士直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
七、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3个招生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于2019年1月10日之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单独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录取阶段,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二是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三是优先理工类、应用型专业。
(二)联合培养
2019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所有事项均按我校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我校助学金政策,学费及奖学金等政策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户口迁移按我校规定执行。
(三)2011专项
教育部专项支持“2011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支持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及其它协同单位共建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要招收来自于大型钢铁企业的考生。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用于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招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在岗在编的定向就业考生。
八、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学年,其中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全额学费。
(二) 奖助学金
录取为我校2019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同等标准。
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九、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住宿安排管理办法(校发[2011]36号)》(如有修订,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精神,进校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非京籍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合作培养
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7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攻读学位意向的考生,经所报导师同意,在入学考试报名时提出申请。入学后,达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推荐,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在2019年派出。未派出的考生作为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申请条件和相关实施细则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派留学”栏目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十一、顺德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将于2018年正式投入运行,机械工程(080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等学科(专业)的部分导师,将入驻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导师名单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顺德研究生院研究生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学校本部完全一致,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学历和学位证书。
顺德研究生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安排北京科技大学校本部学生宿舍。第一学年结束至毕业在顺德研究生院随导师开展科研和学习,安排顺德研究生院学生宿舍,博士生单人间,套内面积约18平方米。
在顺德研究生院学习和进行科研的研究生除了享受与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专项科研补贴、生活补贴及顺德区相关政策补贴。专项科研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待顺德研究生院后续公布。
十二、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及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位、学历、学籍信息,上述信息存疑者应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存疑但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对在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其作弊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我校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年度的招生考试。
十三、专业目录说明
1.带★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
2.带△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
3.带▲的二级学科为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的博士学科。
4.带★的一级学科为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带★的二级学科为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5.带☆的一级学科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带☆的二级学科为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2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2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和单独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附件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55100翻译、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35200社会工作、125300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 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备注,避免错误填报。因错误填报专业而造成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在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3. 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加试科目见附件5。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2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2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22名,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招收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生招生专业目录》,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全国统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010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085705 | 矿业工程 | 全日制 |
010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03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040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 | 机械工程 | 全日制 |
050 | 自动化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 | 全日制 |
060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060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 |
100 | 文法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0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单位以外的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复试前,还应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八、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最终确认方式以我校公布的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相关证明材料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时间前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不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9.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1.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2022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2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3.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对我校考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予以配合。
4. 初试成绩一般在2022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十、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
2. 2022年我校材料学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招生,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专业)招生计划单列,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 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至4月中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4. 2022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将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5. 2022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6.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7.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6)。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五、合作培养
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七、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定向委培单位”栏内注明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处)名称。
2.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3. 顺德研究生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工作,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研究生院负责(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顺德研究生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时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研究生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八、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栏目https://yzxc.ustb.edu.cn/lxwm/index.htm查看。
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21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一般为10月25日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日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及时掌握统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1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和单独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见附件2和附件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086000生物与医药、055100翻译、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35200社会工作、125300会计、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备注,避免错误填报。因错误填报专业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应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3. 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加试科目见附件5。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1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18名,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招收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生招生专业目录》,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35名,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根据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单位以外的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复试前,还应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八、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最终确认方式以我校公布的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向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备案。相关证明材料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报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9.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1.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3.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对我校考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予以配合。
4. 初试成绩一般在2021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十、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
2. 2021年我校材料学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招生,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材料工程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单列,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4. 2021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将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5. 2021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6.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7.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
5.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6)。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 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五、合作培养
2021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七、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定向委培单位”栏内注明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处)名称。
2.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顺德研究生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研究生院负责(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顺德研究生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时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研究生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八、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看。
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简章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2019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一般为10月25日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日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19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国防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类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为准;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复试科目见附件3。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院与招生专业详见《2019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2. 报考条件不低于“四”中各项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2015年9月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2017年9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或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为“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为“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6)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7),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18名,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35名,学习方式可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根据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18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尽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相关认证报告和证明文件还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2.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
3.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考生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单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转移档案的,所造成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5.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单考生还须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6)、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境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备案。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 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3. 初试成绩一般在2019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九、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流程见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
2.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将根据达到国家少民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4. 2019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体检时间同复试时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计划名额分配、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等情况确定。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与个人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书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十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三、合作培养
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四、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定向委培单位和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区、市民族教育厅(处)名称。
2.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5.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将正式投入使用,我校部分培养单位的部分导师,将入驻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单列。导师指导的部分2019级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顺德研究生院安排住宿(学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毕业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驻顺德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及研究生人数见附件5,如有变化,将在复试前另行网上公示。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六、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lxwm/4615.htm查看。
附件下载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2018年我校有75个学科、专业及20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翻译、文物与博物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共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0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2018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非推免考生,可于报考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018年我校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国防生除外),非全日制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类考生。
二、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 条件不低于“四”中各项要求,并须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科目与统考科目相同。
4.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现场确认时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七、专项计划
我校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
1. 所有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须按教育部时间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该网站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stb.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
3.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转移档案的,所造成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5.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习和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根据所在省份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要求,至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等现场确认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现场确认时间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 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九、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http://yzxc.ustb.edu.cn/)。
3.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 体检时间同复试时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与个人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均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十一、学制
我校研究生学制2-2.5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2-5年,详细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以公示内容为准。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8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及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请在报名时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cjwt/5169.htm。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 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4.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内容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为准。
十三、合作培养
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四、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安排复试录取阶段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五、其他说明
1.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区、市民族教育厅(处)名称。
3.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4.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5.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将正式投入运行,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204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学院(080200机械工程、085201机械工程、1305L1设计艺术学)、自动化学院(仪085203器仪表工程、085210控制工程)、计算机与通信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研究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204材料工程)等培养单位的部分导师,将入驻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应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单列。导师指导的部分2018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毕业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上述学院和培养单位入驻顺德研究生院的具体专业、导师名单及研究生规模,将在复试前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六、我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lxwm/4615.htm查看。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于6月23日-7月11日报名,考生登录按照说明和要求网上报名。
2.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仅限与企业合作办班生源报考,不接受个人报名。
2.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仅限与企业合作办班生源报考,不接受个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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