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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国家代码:118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拟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
五、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8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
1、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该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6、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8、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设有校考面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我校未设有校考面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9、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六、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公益奖学金”、“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八、学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行业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曾连续14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学校还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进入“中国大学生创业竞争力排行榜500强”。
九、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生/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方向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生/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此外个人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
3、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年。
(以上收费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数据。)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一、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
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1号)精神,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合作高校遴选了广西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作为协作企业,为本试点项目提供实践教学资源及高水平的兼职师资。
一、联合办学高校介绍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国际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曾先后隶属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为中国宇航协会理事单位、广西航空航天学会理事长单位。办学近40年来,学校秉承航天精神,依托航天办学、依托工业兴学,致力于建设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686966.6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融山水人文为一体。校舍总建筑面积288758.77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0993.37平方米。固定总资产47685.11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869.7万元。纸质图书120万余册,数字资源24.35TB。校园网络系统完善,布设超过13500个信息点,全面覆盖了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学校现有教职工1076人,其中专任教师711人,高级职称教师20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73.56%。学校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八桂名师1人、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桂林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称号1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2人、广西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人;2名教师入选“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计划”,10名教师入选“广西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有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1个。
学校是教育部“承担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任务院校”、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无人机生产基地无人机项目研发中心”和“国家减灾中心无人机生产基地遥感遥测人才培养中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近年来,学校通过实施“三大融合、三大工程、三大基地”建设,不断拓展了人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南宁电力学校,始建于1979年,原隶属国家电力工业部,由广西电力工业局直接管理,2001年起划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管理。2004年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是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和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
办学三十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能源电力类专业为主体,多门类专业协调发展,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的综合性新型电力高等职业院校。现有电力工程系、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系等7个专业系,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余人。并设有广西第一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点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机构,提供40多个工种的职业等级证书考证、鉴定及在职职业技能培训。
学院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校区位于南宁市安吉大道,新校区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共占地1200多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91人,校内专任教师37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93人,中级职称教师236人,“双师型”教师13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教师246人。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德国、美国、英国、泰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学术、教学科研等合作关系,并通过学生交换、学者互访研修、专业共建等各种交流合作项目互通有无,培养国际化人才。
二、协作企业介绍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方按61:39股权比例投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远景建设规模为2×600MW+6×1000MW,总容量为7200MW的国内一流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已建成的一期工程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是国家重点电力建设工程,二期工程2×1000MW项目于2016年实现双投。机组投产以来累计发电量579.03亿千瓦时,为“西电东送”主网架提供极为有力的电源支撑,成为广西自治区大型电能基地,成为北部湾开发建设的动力平台和强力引擎。
三、联合培养试点专业说明
1、专业代码:080501
2、专业名称:能源与动力工程
3、学制:全日制四年
4、授予学位门类:工学学士
5、人才培养定位:面向能源发电行业,培养具备热能转化、利用与动力系统研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现代发电技术,具备节能减排理念和新能源应用开发及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6、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试点项目的学生将在两所高校进行学习,同时到协作企业进行实习实践,人才培养过程突出学生应用技术技能的训练。学生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习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个学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
7、人才培养特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在两所高校及企业学习,接受不同育人文化的熏陶。在学校组织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拥有电力企业技术工程师对应的岗位职业能力,可在大型发电企业从事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又具备继续深造的扎实理论基础,可以报考工程硕士、专业硕士或学术硕士。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40人。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本科专业学费标准,4600元/人·学年。
2、学习期间根据在两所学校分配的不同宿舍类型,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人·学年。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五、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执行。
本简章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和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就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方式: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2.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邮政编码:530007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招生网址:http://zsjy2006.gxdlxy.com/
电子信箱:gxdlzjc@163.com
咨询电话:0771-3217882
投诉电话:0771-321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