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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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正文

关于复试
1. 复试人选的确定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及我校各专
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表 1)的考生名单等材料分别发至各
学院,下达招生计划(含推免生、专项计划、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招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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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等)。
表 1 我校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专项计划名称 报考学科满分 单科成绩 总分
援藏计划 500 分 ≥220 分
300 分 ≥132 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00 分 ≥230 分
300 分 ≥138 分
单独考试 500 分
≥30 分(满分=100 分)
≥45 分(满分=150 分) ≥245 分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500 分 ≥220 分
300 分 ≥132 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学科类别 总分
工学、工程类(报考学科代码为 08 开头) ≥260 分
管理类(报考学科代码为 12 开头)
≥300 分(总分满分为 500 分)
≥21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其它 ≥300 分
(2) 第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的
学科专业,学院可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
情况,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为目标,适当提高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但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
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各学院只可按照招生章程中所列的招生学科专业
确定复试分数线,不得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类别确定复试分数线;提高后
的复试分数线方案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实施;除初
试成绩要求以外,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的其他
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有违公平的规定。
同一学院同一学科(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
同的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3) 我校各学科专业对于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均不
进行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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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
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
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符合上述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前(逾期不予办
理)向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审
核。
2. 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学科专业或
者同一类型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相同内容和方式的复试。
已经通过复试的推免生且所在招生学科专业同意不再复试的可以不复试,
但所在招生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由所在学院通知其参加复试。
推免生再次复试成绩仅作为水平评价,不作为录取依据。
(2) 所有被确定为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wjtu.edu.cn)完成注册,并在线提交相关真实资
料。提交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导师意向、学业成果、在线测评等 4 个部分。
提交的资料仅为了顺利开展复试工作,不作为复试依据。
(3)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须有相应的办法和细则,并
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专家组之间要
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确保公平、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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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
料。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
保密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5)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面试(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复
试专家组须认真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成绩统计完
毕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
保管 1 年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试卷、录音录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学院
封存 2 年以备查。各学院及各复试小组要精心准备面试(口试)的人员、
场地、设施等,要充分展示我校的“双严”传统和优良的精神风貌,确保
面试(口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6) 对于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
笔试,每科加试时间为 3 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不能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
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我校相关学院决定,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
确。
相关学院须将加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并将加试科目试卷及答卷至少
保存 2 年以备查。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时须将加试信息一并报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
(7) 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援藏计划”、“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
的考生,须与其他统考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8)各学院应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名单和复试成绩
(打印后的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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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
3. 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
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
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
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核考生的思
想政治、道德品质表现,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
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
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
表现等材料(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全面
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
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强化对考生诚
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
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
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
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各
相关学院决定是否予以拟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
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
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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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
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
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按照 “分
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
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 复试的形式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 100 分,满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
100 分进行计算。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20 分钟,由学院根据考核内
容确定。同一笔试科目必须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场设置要求:严格按
照最多安排 30 名考生设置一个考场进行笔试,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
行排列,相邻两张桌之间应相隔 80 厘米以上;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 名学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作为监考老师,并在考前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确保监
考人员履责到位;参与笔试考试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全程均严禁使用手
机等通讯工具以及相机、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要确保笔试公平公正
和平稳顺利。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满分 100 分,满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 100 分进行计算。
(3) 面试(口试):针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社会实
践、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考
察;每生面试(口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口试)
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满分 100 分,满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 100 分进行计算。
各学科专业在复试过程中要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的考核,对所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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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笔试或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应至少包括笔试和面试(口试)两部分,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各
学科专业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务必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 复试的实施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实施办
法,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研究确定复试的要求、标准、方式、程序及相关科目加试、调剂办法等,
制定本单位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要坚决避
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
后,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招网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且一经公布不
得擅自更改(特殊情况须报学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批准方可更
改)。
(2) 各学院将本单位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
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须经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至 yzb@swjtu.edu.cn)。研招办将在学校研招网
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学校及各学院的复试办法。学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将安排专人监督、检
查、巡视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现场做好记录。经学校监督检查
工作组人员监督、检查、巡视或经该小组同意不进行监督、检查、巡视的
复试方有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
抽查。
(3) 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研究生招生
考试相关政策、业务和保密与廉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向每位参加复试的
工作人员发放一份《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
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
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学术评价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对不
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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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学院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复试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上
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
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
(5) 考生信息采集及身份验证:对于未在我校考点(代码:5102)参加
考试的考生要在复试前进行指纹采集(时间:2019 年 3 月 26 日-4 月 7 日每
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30-4:30,地点:九里校区 4 号教学楼(逸
夫馆)4104 室。研招办将向每位完成指纹采集的考生发放一张带有工作人
员签字章的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持此表参加相应学院的复试),对于在我校
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必再进行指纹采集;所有非我校考点且未进行指纹
采集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一律无效。各笔试考场和面试小组要逐一核查本
组考生的准考证、相貌、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复试信息表中照片等的一致
性,以防考生替考;对于有任何疑问的考生,学院要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进行指纹验证和身份验证。
(6) 资格审查。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之一,审查工作主要由招生学院负责,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
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
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对于非第一
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均要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主管部门等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非应
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学院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
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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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调剂复试
1. 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科一般不接
收考生调剂复试;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或复试后合格考生
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少量考生调剂复试。详细的调剂学科专业
信息及调剂要求由学院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调剂专
业、缺额等信息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统一对外发布。
2. 除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MBA 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和唐山研究生
院外,其余各招生单位非全日制招生均不接收调剂复试。
3. 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
则上应相同,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
业,考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考试
科目为数学三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报考
专业学位类型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类型的学科专业(临床医学除
外)。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
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
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
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
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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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
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
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
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
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
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 我校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代码:085213)、电气工程(专业代码
085207)、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5201)可接收少量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到我校该项计划复试。调剂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为:在我校调入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10 分、单科成绩要求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
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各学院确定的相应学科专业的
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且该学科专业可接受考生调剂复试。符合条件的可
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若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调剂考生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
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名额由学校根据调
剂申请情况统筹下达相关学院。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即总分≥305 分,满分为 100 分的单科≥43 分,满分超过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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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科≥129 分)。
为确保生源质量,确保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各学
院可在上述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调剂复试要求并在网上公布,但务必要坚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
高质量生源的工作原则。
4.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各学院的调剂要求和工作办法,
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培养、奖助、就业等
政策区别。
5.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
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
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该系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
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登录。未通过该
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
理。
6.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相关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后台管理
系统公布接收调剂复试考生的学科专业和调剂复试缺额等信息,设置接收
考生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
于 12 个小时。
第二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
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 ,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志愿。
第三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swjtu.edu.cn)注册并提交个人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学习研究
计划、大学期间所获的各种奖励、参加的各类实践项目等,并完成在线评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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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相关学院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管理系统对申
请调剂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遴选拟复试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
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学习工作经
历、学业表现、获奖情况、实践活动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第五步: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复核后,学院
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
按相关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七步:经相关学院复试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后(附件八的格
式)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我校调剂要求对拟录取的调剂考
生进行审核,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资格,对应的招生计划将不再用于所
在学院,同时酌情扣减该学院下一年的招生计划。
第九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后则完
成调剂复试及录取。
第十步:若“调剂服务系统”支持,学校通过系统向拒绝待录取的考
生发放确认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确认拒绝待录取(若未在规定时
间内再次确认则视为自动确认)。
6.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
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
报其他志愿。
7. 我校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或各学院网页通知。
8. 因学校招生计划调整,相关学院可再次组织相关学科的调剂复试,
但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要求和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
9.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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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进调剂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相关学院要进一步强化
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切实改进工作
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加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调剂工作程序。相关学院要以质量为核
心,严格按照国家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
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
必须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予以体现。开放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必须提前公
布。
(3)提升调剂工作效率,强化调剂工作监管。充分利用“调剂服务系
统”及时发布调剂复试缺额信息、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尽快反馈受理结果,
方便考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避免盲目报考。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及时在
“调剂服务系统”中答复热点共性问题,安排专人值守电话(联系电话要
在复试细则中予以公布),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准确、完整、
畅通。加强对调剂工作巡查与监督,对于调剂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
问题,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体格检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各招
生学科专业可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为方便考生,学
校集中安排的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如下表(考生可选择在我校
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程序:
第 一 步 : 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swjtu.edu.cn)上下载《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本
次体检只须进行表格中所列的项目,表格中未列项目不做要求) 、填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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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信息后用 A4 纸(单页)打印一份并粘贴照片。
第二步:选择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在网上交纳体检费(交费办
法及程序详见“缴费说明”)。
第三步:考生持打印的网上交费凭据和《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
检查表》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第四步:体检完成后考生到相应学院参加复试并将加盖医院体检专用
章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交至学院。
六、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1. 收费标准:
(1)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
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
规定,参加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元/
人。
(2) 根据四川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费为 57.2
元/人。
2.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缴费说明”。
七、关于拟录取
1. 各学院 2019 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能突破学校下达的本
单位招生总规模,其中拟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能突破学校下
达的本单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可调
整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使用,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得调整
到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使用;全日制招生指标与非全日制招生指标不得相
互调整使用。
对于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
章程公布的拟招生人数的学科专业不得调减招生计划,对于符合国家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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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要求或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拟招生人数的学科
专业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学院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不能
挪用。
2. 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不能更改专业。
3. 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汉
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 10%”,若经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后合格考生中
汉族在职考生的人数大于我校该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的 10%,则由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对所有复试合格汉族在职考生加试一门英语科目考
试,以加试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4. 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
名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
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
取得本科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 复试成绩应由笔试、面试(口试)成绩等组成,各项测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各项测试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不低于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7. 拟录取总成绩中复试成绩所占权重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由
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
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8. 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类排名,从高分
到低分进行拟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择优拟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若遇复试成绩亦相同,
则录取笔试高分考生。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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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择优拟录取。
9.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各门加试成绩
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10. 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
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
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1. 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拟录取名
单,并按照附件八的格式在线打印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信息按
照附件五的格式)连同附件的统计表一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
须经本单位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
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
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
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及调剂录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期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
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5 个工作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数据后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
和教育部 “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
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
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
核。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
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
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2. 学院须及时将拟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13.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要及时确定其导师,且对于校外兼职导师,相应
学院必须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合作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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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对于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各
相关学院不得再进行补录;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核
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15. 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单独考试和少民骨
干计划只能录取为定向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
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由研招办统一印制)一
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单位留存、另外两份交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6.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
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7.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我校预计于 2019 年 6 月底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8.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
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的应届本
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须
取得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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