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硕士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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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硕士简介正文

 
建筑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名称(代码):  建筑学(0813)  
 
二级学科名称(代码):
 
 
 
一、学科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也是关于建筑设计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需求及审美要求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建筑学是集社会、技术和艺术等多重属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建筑学与力学、光学、声学等自然科学领域,水工、热工、电工等技术工程领域,美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律等人文学科领域有着紧密的联系。 
 
我校建筑学学科2005年起在“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内设“城市设计与理论”方向开展研究生教育,2010年起开展“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2011年被批准为一级学科硕士点,2011年以建筑学等学科为支撑的“城乡规划与管理学”被列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学学科为“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江苏省高等教育(跨专业应用型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苏州市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建筑环境技术重点实验室等教学与研究基地,同时依托学校与地方共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两大研究机构,为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撑。 
 
本学科在“地域建筑设计与理论”、“城市设计与理论”、“绿色建筑设计”“建筑遗产保护”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学科特色和优势。 
 
 
 
二、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具备本学科理论基础、基本知识体系和设计技能,具有良好的创造性思维和学术修养,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历史与现状,具备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研究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有能力使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建筑学职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三、研究方向
 
01 地域建筑设计与理论
 
主要研究建筑的地域历史文化与环境特征、空间形态和风格特征,地域建筑的历史传承与时代性等。
 
02 城市设计与理论
 
突出中微观层面的城市设计研究,以城市片区和城市公共空间为主要对象,涉及城市空间协调发展、城市公共空间形态组织等内容,同时兼顾城市设计方法研究。
 
03绿色建筑设计
 
主要研究建筑设计中的各类绿色适宜技术和设计方法,以及绿色建材、自然生态观引导下的建筑设计研究等。
 
04建筑遗产保护
 
以“建筑遗产”为研究对象,主要针对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涵盖建筑遗产保护理论、技术、规划设计和保护管理等内容。
 
 
 
四、学习年限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自入学到毕业、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休学期计入学习年限。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在毕业前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第一作者。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积极探索和实施学科团队合作培养、校际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国际合作培养等模式。
 
2、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课程设置强调厚基础理论、博前沿知识、重实践应用,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课程相结合。
 
3、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调导师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有关课程、参与实践活动、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研究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完成学位论文。
 
4、在读期间,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意愿,在符合本学科国外合作高校入学要求的条件时,可申请赴国外合作高校就读并申请其硕士学位,同时在满足本校培养要求的情况下取得本校学位。
 
六、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分的基本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且不超过36学分,同时满足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的学分要求;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
 
其中: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选修课不少于23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学术成果要求
 
在提出学位申请时,其相关学术成果须达到如下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论文发表按照《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答辩等环节。论文工作中的各环节须分别按照《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和《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课题,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在充分阅读文献和整理加工信息的基础上,综述研究基础、已有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等;
 
课题研究需具有可行性,工作量和难易度适当;论文的质量须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
 
论文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校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图表公式规范,引用注明来源等,书写必须符合《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及相关要求》。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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