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硕士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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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硕士简介正文

 风景园林学(工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介绍
 
1. 所属学院: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方向代码:          授权时间:2011年
 
2.学科简介
  我院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是在原有观赏园艺硕士点和病虫害防治硕士点基础上,在2011年申报成功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在保留原有农学硕士方向的基础上,加强工学方向的学科建设。结合我院建筑(含室内设计方向)、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齐全的优势,设置三个设计类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及其理论,园林景观设计及其理论,均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3.二级学科硕士点简介
3 .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本学科主要培养建筑学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毕业生不仅能在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环境、居住区、住宅以及室内设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同时将具有进一步的研究及管理能力。在校培养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整体优化的培养模式。同时,依托地缘优势,注重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强化特色教育与研究方向。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毕业生可成为相关建筑开发企业、设计院(公司)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建筑设计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主要研究方向
(1)       公共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室内设计及其理论
(3) 绿色可持续建筑设计
(4) 当代建筑文化与设计思维
3 .2. 城市规划及其理论
本学科主要培养城乡规划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毕业生不仅能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镇新区规划、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同时将具有进一步的研究及管理能力。在校培养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整体优化的培养模式。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规划设计、规划管理等能力。毕业生可成为相关建筑开发企业、规划院(公司)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规划设计、规划管理,规划研究、工程开发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主要研究方向
(1)城市设计及理论
(2)生态城市设计
(3)历史风貌保护规划设计
(4)城镇化与小城镇规划
 
3 .3. 景观园林设计及其理论
本学科主要培养景观设计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毕业生不仅能在大型城市公共景观、居住区景观、旅游区景观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同时将具有进一步的研究及管理能力。在校培养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整体优化的培养模式。同时,依托地缘优势,注重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强化特色教育与研究方向。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毕业生可成为相关建筑开发企业、设计院(公司)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建筑设计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主要研究方向
(1)景观设计及理论
(2)城市生态与景观设计
(3)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
(4)苏州园林与景观都市主义
 
4.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5.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利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利用一年半时间完成。
6.课程设置方案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2学分。跨专业考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二门以上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课程设置方案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75分,非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7.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采取学分制,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必修环节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1)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
文献阅读从第二学期开始,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逐步安排文献资料阅读。每个研究生的文献阅读总量,一般不应少于40篇(必须包括外文阅读)。由导师进行考核。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进行,并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答辩会,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开题报告在第三个学期内完成。
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考核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2)学术交流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8次以上学术报告,个人做一次1小时以上的学术报告。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3)创新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如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撰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专利,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研制新的装置和产品等。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展览、竞赛(须入选)至少一次或直接参与实际项目(独立设计或作品方案中标)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4)工作技术实践
工作技术实践内容可以是本科生的课程教学、实验、实习的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辅导,也可以是相关企业、科研部门、工程单位的生产、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等。工作技术实践的具体实践内容及要求,由导师在制定培养计划时结合硕士生毕业后的基本去向进行确定。工作技术实践完成后,由负责实践的单位(校内为系、所或研究室)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合格者给予2学分;
工作技术实践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在一个学期内进行。集中安排的时间不得少于3周;分散安排的总工作量学时数不得少于100学时。
对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在3年以上,并符合上述时间要求的硕士生,可以申请免修,由学院审查批准。
(5)论文发表
按照《苏州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
 
8.毕业设计与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及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9、论文答辩要求
1)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论文文字部分不少于2万字,且图纸或程序源代码需等效达30个标准版面以上),撰写格式参考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规定。
3)        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阶段报告等满足相关要求。
4)        论文评阅:由3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公共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7天。
5)        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组织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位来自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公共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10、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11.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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