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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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正文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上 外”、“SISU”,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 工程”建设的全 国重点大学,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筚路蓝缕,奋发有为, 现已发展成一所培养高端国际型外语人才的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特色大学, 蜚声海内外。
我校有 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下设 38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5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翻译硕士(MTI)、汉 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金融硕士(MF)、法律硕士(JM);2018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949 名(含推免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约 20 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18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 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在招生专业目 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包括推荐免试考生,但不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 供参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各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 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 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的 70%。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 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 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除工商管理专业(MBA)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我 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 情况请见下表: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电话: 021-35373308,021-35373309 网址:http://mba.shisu.edu.cn
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 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业务要求 的人员(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参见附 表一及附表二)。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除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之外,我 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
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
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7〕2 号)有关规定 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 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 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 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除工商管理(MBA)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 收推免生。
我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我部 9 月初网上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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