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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生培养方案正文
社会保障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合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掌握社会保障的现代理念和管理技能,能够研究和解决社会保障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到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以及金融保险行业,从事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及保险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及技术工作,或者到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及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中外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演进、现实状况及未来走向;把握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形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新要求;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具有从事社会保障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社会保障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运用该语种写作论文摘要。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属于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设有以下研究方向:
1.政府规制与社会保障政策
立足于政府规制理论,从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研究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为政府与社会提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建议,研究成果紧跟国情的需要而变化,尤其强调其实用性、政策建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运营
面向中国社会,运用科学方法,围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改革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探索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与投资、支付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精算方法,为国家有关部门献计献策。
3.养老服务业研究
适应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借鉴国际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探索养老服务业管理与运营的客观规律,丰富养老服务理论成果,为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4.住房社会保障
运用住房保障的相关理论,借鉴西方国家住房保障的经验,立足国情,探讨我国住房改革以来所产生的住房保障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国家制定科学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建议。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在校学习的基本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及考核方式(具体内容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制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申请论文答辩。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数为36学分。
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补修课、实践课程、学术讲座。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为学位课,为26学分;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为非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实践课程1学分;学术讲座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1.学位公共课(共计4门,8学分)
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两门课程。
政治理论课程(2门,3学分)。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开设1门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占2学分;1门选修课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占1学分。
外国语课程(2门,5学分)。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必修课程“英语精读”(3学分)和“英语听说”(2学分)。
2.学位基础课(共计3门,9学分)
学位基础课是指某学科门类中各个学科(专业)硕士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课程包括:中级微观经济学、管理研究方法、现代管理专题研究。每门3个学分,共计9学分。
3.学位必修课(共计3门,9学分)
学位必修课是指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专业知识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课程包括: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数量方法与软件应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每门3学分,共计9学分。
4.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6学分)
专业选修课是指本学科(专业)硕士生选修的专业课。专业选修课是必修课程核心基础的延伸,要充分体现该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特点。课程包括: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研究、社会保障国际前沿专题、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住房保障研究、养老服务管理与运营、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企业年金研究。至少修满6学分。
5. 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门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
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交叉性和边缘化发展情况和趋势,可开设一些跨学科或跨专业的课程,课程包括:政府规制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应至少选修1门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
6.实践课程(1学分)
实践课程包括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等,计1学分。社会实践包括进行社会调查,到实际部门实习等。教学实践包括授课、指导本科生作业和科研,参加教学方法、内容、改革等教学实践项目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各种实践完成后需提交书面实践报告,经指导老师评价合格后方可取得学分。
7.学术讲座(1学分)
学术讲座包括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共不少于8次,计1学分。
8.补修课
补修课是指跨一级学科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学科(专业)相关本科阶段的专业核心课程,一般2门左右。补修课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学分。
五、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六、实践环节
1.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包括授课、指导本科生作业和科研,参加教学方法、内容、改革等教学实践项目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
2.社会实践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包括进行社会调查,到实际部门实习等。结合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建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聘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作为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增强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该能够反映出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务进行。论文应有新见解,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中外文献资料确定研究的课题,了解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写作计划。研究生要在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在由本学科导师参加的论证会上,就选题的研究意义和价值、研究现状及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论文写作。开题报告书等资料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
2.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应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进度、论文内容、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中期检查应在第五学期初完成。
3.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由研究生院和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隐名评审及组织公开答辩。
八、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研究生培养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九、本学科、专业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一)主要经典著作:
[1]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辩,商务印书馆,2000
[2]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理念、目标与行动方案,人民出版社,2008
[3] 郑功成等,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总论卷),人民出版社,2011
[4] 邓大松、刘昌平,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回顾评估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5] 邓大松、向运华,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保障国际论坛,人们出版社,2009
[6] 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7]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8] 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9]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10] 侯文若,社会保险,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11] 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12] 蒋月、王建东,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13] 常凯,劳动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14] 钟仁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15] 王乐夫、蔡立辉,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6] 黄有光,福祉经济学——一个趋于更全面分析的尝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17] 姚明霞,福利经济学,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
[18] 郝书辰等,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19] 张红凤,西方规制经济学的变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0] 李中斌等,人力资源战略管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21] 张红凤,西方国家政府规制变迁与中国政府规制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2]曾湘泉,劳动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3]威廉姆H.怀特科、罗纳德C.费德里科著,解俊杰译,郑秉文校,当今世界的社会福利,法律出版社,2003
[24]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5][美]R.科斯 A.阿尔钦 D.诺斯等,财产权利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6][美]唐·埃思里奇,应用经济学研究方法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7]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8]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9]乔·B.史蒂文斯 著,杨晓维等译,集体选择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0][美]保罗·海恩 等,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世界图书出版社,2008
(二)主要专业学术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研究、财政研究、社会保障研究、公共管理学报、国外社会学、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国外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社会保障制度(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sdufe/yanjiushengyuan_285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