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宁夏医科大学保研:宁夏医科大学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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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保研:宁夏医科大学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正文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普通等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学院均应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 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德、智、体面衡量,择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各学院成立学院负责人任组长和教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第一章 推 荐
第五条 我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乱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
(七)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含考试和考查),非外语专业学生英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有科研成果、有社会工作、文艺及体育特长者予以优先考虑。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第六条 推荐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向校内各有关学院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英四、六级证书或分数单、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学院按推荐人数名额进行审核选拔,并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登录“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工作。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推荐。
第二章 接 收
第七条 学校拟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专业一般均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第八条 学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及确认复试通知等工作。
(三)各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统考生复试办法、程序和复试内容适用于推免生的接收。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工作。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不再接收推免生。
第九条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被确定接收的应届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统招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按要求做好本科阶段后期课程的学习、实习等工作,如在此期间出现与推荐条件所规定的条款不符者,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对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生工作进行面监督、监察。
第十三条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学校监察部门和学校研究生院,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对在推免工作中组织不力,管理混乱,学生申诉较多的学院,一经查实,将在明年减少其推免名额。
第十五条对在推免生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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