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1 编辑:考研派小莉
闽江学院关于报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
学姐微信
为你答疑,送资源
为你答疑,送资源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2闽江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 [闽江学院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2]] [闽江学院王牌专业排名] [闽江学院考研难吗] [闽江学院研究生院] [闽江学院考研群] [闽江学院研究生学费] 闽江学院考研调剂2022最新信息 [闽江学院研究生辅导] [考研国家线[2006-2022]] [2023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闽江学院关于报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正文
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精神第五十九条,国家政策性加分情况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考生以“姓名+初试总分+加分类型”为邮件主题,附上加分佐证材料,于3月15日前发送至yjsc@mju.edu.cn邮箱。因逾期而错失复试机会,责任自负。
添加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考研分数线、报录比、考研群、学姐微信、考研真题、专业目录、排名、保研、公众号、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考研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mjxy/yjsy_822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