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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正文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招生管理文件及《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等规定和要求,按照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原则,为做好我校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各学科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 | 学科名称及代码 | 招生计划 |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 3 |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11 |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 0819矿业工程 | 11 |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 0806冶金工程 | 18 |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9 |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 |
交通工程学院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8 |
化学工程学院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1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力学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土木工程 | 6 |
理学院 | 0711系统科学 | 3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10生物学(生科院) | 9 |
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0710生物学(灵长类) | 4 |
医学院 | 0710生物学(医学院) | 1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8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0813建筑学 | 6 |
二、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及合格名单
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为48分,英语水平考核免试考生按67分计入个人成绩。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成绩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要求及安排
1.综合考核采取进校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1年5月21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我校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通知。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用195元,缴费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3.身份核查
考生需带齐考核所需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含英语免试考生)、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报考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进行身份核查,核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按公布的《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各学科综合考核要求》执行。
专业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提前准备好5-10分钟左右的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着重展示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内容。
5.由各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6.综合考核中须包含面试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30分钟。以招生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专家小组成员(不包括记录员和考务秘书)一般不得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平行招生考核专家组。
7.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
8.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四、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10%、20%、7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5.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6.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7.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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