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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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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刑法学


(学科代码:030104     )




、培养目标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实事求是,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学术道德。
掌握坚实的刑法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具性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刑法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1. 中国刑法学
中国刑法学方向是以中国刑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与实务、刑法立法、刑法解释等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科方向。本研究方向以中国刑法为研究对象,重点开展中国刑法基础理论和司法实务两个方面的研究。
2. 犯罪学
犯罪学方向是以系统研究犯罪的原因及生成规律、探讨预防犯罪的对策及措施体系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科方向。本研究方向重点开展犯罪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防控问题、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
 3.犯罪心理学
本方向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剖析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阐明犯罪心理学在刑事司法实践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原理,为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学依据和方法。


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经批准休学创新创业的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于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生,经本人申请,全面考核批准后,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注册学籍后)不得少于2年。


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见附表)


每16学时计1学分;完成学业至少修满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硕士生导师负责指导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和选课。允许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择1~2门课程作为本学科的选修课;对于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生,要求自行补修相应专业本科核心课程至少3门,但不计学分。
硕士生进入论文阶段,需要学习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业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自学某些课程。


五、必修环节


硕士生必修环节包含四大部分,要求硕士生分别完成以下内容:
1.入学教育:内容包括学校、学院、专业介绍、素质拓展教育、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等,硕士生全程参加入学教育活动,通过考试。完成后获得1学分。
2.社会实践: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等进行社会调查,或辅助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写出总结报告,同时实习或调查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报学院备案。完成者获得1学分。
3.学术活动:为了提高硕士生学术交流能力,拓宽硕士生的知识面,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校内外学术活动并作1次学术报告(开题报告除外)。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提交《研究生学术报告总结》等材料交导师考核认定并报学院检查备案,获得1学分。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要求硕士生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阅读本学科前沿国内外文献6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3篇以上,写出4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报告;综述报告应提出值得研究和解决的学术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应的开题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后,将材料报所在学院检查备案,获得1学分。


六、学位论文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有一定价值;应有必要的理论分析以及新见解;应能体现研究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在学科研究方向范围内确定选题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对涉密硕士生论文应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论文工作。
1.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时间: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在学科研究方向范围内确定课题方向,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学院从第三学期开始接受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
(2)开题报告方式: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在学科导师组或以上范围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须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评组,并作出考评意见。
(3)开题报告内容:依据《开题报告表》的要求,做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会后,及时完成《开题报告表》,交学院检查备案。
(4)开题报告未通过者,3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两次开题报告不过者,列入下次硕士生开题范围。
(5)因正当原因改变选题,须按上述要求重做开题报告。
(6)论文开题通过1年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期间应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硕士生到校外单位做学位论文,要经导师、学院批准,并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按时完成论文工作。
3中期检查
在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开始论文工作半年以后),学院组织检查小组(3~5 名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学生应做一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检查小组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现场给出评定意见。通过中期检查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未通过者,限期整改,3个月后才能申请重新中期检查,或另行选题,重新开题。
4.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应对硕士生学位论文严格审查,把好质量关。
5预答辩
硕士生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正式答辩之前5个月应进行一次预答辩。预答辩须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评组,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对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决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辩,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的质量。通过预答辩者,完善论文后准予进入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环节。未通过者,限期整改,3个月后才能申请重新预答辩。两次预答辩不过者,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6.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非涉密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接受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涉密论文由导师把关,防止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1)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25%、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25%的可安排论文送审。
(2)25%<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50%、25%<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按时间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如达到送审要求可安排论文送审;复检后如果仍未达到送审要求,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要求继续修改,6个月以后根据学院安排重新进行预答辩。
(3)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50%或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7.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2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学位论文评阅采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论文最迟在答辩前2个月送达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者,可以进入后续环节;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最终评阅结果如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继续完善论文。
评阅意见是同意修改后答辩的,应与导师讨论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确定修改内容,完成论文修改,并填写《对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回复及修改说明》,经导师确认后,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可申请答辩,如未通过检测,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8.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应进行公告。
答辩委员会意见是修改后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委员会所提意见与导师讨论,按要求进行修改,经导师确认后,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核,如检测未通过,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审核未通过,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答辩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后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再次答辩;检测未通过或再次答辩不过者,应报学校批准终止其硕士学业。


七、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1. 毕业要求
硕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者须获得毕业资格,在校期间无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学位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满足学位标准规定的外语及科研成果要求,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可获得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因未满足学位标准规定的外语或科研成果要求而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资格者,若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达到要求,可再申请硕士学位。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030107     )




、培养目标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实事求是,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学术道德。
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具性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经济法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1. 企业与公司法
主要研究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登记法律制度、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理论和实践、企业法人资本制度和法人治理理论和实践、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关联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破产和企业重整法律制度、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企业并购法律制度与实践、企业公司投融资法律制度与实践、企业公司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与实践等。
2. 市场秩序法
主要研究在承认并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干预与市场自由、自治间的法治边界问题,即市场秩序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以及如何用法律规制市场秩序。内容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秩序法、市场经营秩序法、市场竞争秩序法,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弱势市场主体特别保护、质量、价格、标准化、信息表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立法、执法和司法问题。


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经批准休学创新创业的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于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生,经本人申请,全面考核批准后,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注册学籍后)不得少于2年。


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见附表)


每16学时计1学分;完成学业至少修满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硕士生导师负责指导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和选课。允许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择1~2门课程作为本学科的选修课;对于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生,要求自行补修相应专业本科核心课程至少3门,但不计学分。
硕士生进入论文阶段,需要学习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业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自学某些课程。


五、必修环节


硕士生必修环节包含四大部分,要求硕士生分别完成以下内容:
1.入学教育:内容包括学校、学院、专业介绍、素质拓展教育、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等,硕士生全程参加入学教育活动,通过考试。完成后获得1学分。
2.社会实践: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等进行社会调查,或辅助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写出总结报告,同时实习或调查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报学院备案。完成者获得1学分。
3.学术活动:为了提高硕士生学术交流能力,拓宽硕士生的知识面,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校内外学术活动并作1次学术报告(开题报告除外)。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提交《研究生学术报告总结》等材料交导师考核认定并报学院检查备案,获得1学分。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要求硕士生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阅读本学科前沿国内外文献6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3篇以上,写出4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报告;综述报告应提出值得研究和解决的学术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应的开题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后,将材料报所在学院检查备案,获得1学分。


六、学位论文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有一定价值;应有必要的理论分析以及新见解;应能体现研究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在学科研究方向范围内确定选题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对涉密硕士生论文应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论文工作。
1.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时间: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在学科研究方向范围内确定课题方向,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学院从第三学期开始接受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
(2)开题报告方式: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在学科导师组或以上范围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须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评组,并作出考评意见。
(3)开题报告内容:依据《开题报告表》的要求,做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会后,及时完成《开题报告表》,交学院检查备案。
(4)开题报告未通过者,3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两次开题报告不过者,列入下次硕士生开题范围。
(5)因正当原因改变选题,须按上述要求重做开题报告。
(6)论文开题通过1年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期间应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硕士生到校外单位做学位论文,要经导师、学院批准,并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按时完成论文工作。
3中期检查
在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开始论文工作半年以后),学院组织检查小组(3~5 名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学生应做一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检查小组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现场给出评定意见。通过中期检查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未通过者,限期整改,3个月后才能申请重新中期检查,或另行选题,重新开题。
4.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应对硕士生学位论文严格审查,把好质量关。
5预答辩
硕士生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正式答辩之前5个月应进行一次预答辩。预答辩须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评组,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对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决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辩,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的质量。通过预答辩者,完善论文后准予进入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环节。未通过者,限期整改,3个月后才能申请重新预答辩。两次预答辩不过者,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6.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非涉密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接受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涉密论文由导师把关,防止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1)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25%、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25%的可安排论文送审。
(2)25%<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50%、25%<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按时间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如达到送审要求可安排论文送审;复检后如果仍未达到送审要求,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要求继续修改,6个月以后根据学院安排重新进行预答辩。
(3)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50%或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7.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2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学位论文评阅采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论文最迟在答辩前2个月送达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者,可以进入后续环节;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最终评阅结果如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继续完善论文。
评阅意见是同意修改后答辩的,应与导师讨论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确定修改内容,完成论文修改,并填写《对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回复及修改说明》,经导师确认后,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可申请答辩,如未通过检测,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8.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应进行公告。
答辩委员会意见是修改后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委员会所提意见与导师讨论,按要求进行修改,经导师确认后,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核,如检测未通过,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审核未通过,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答辩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后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再次答辩;检测未通过或再次答辩不过者,应报学校批准终止其硕士学业。


七、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1. 毕业要求
硕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者须获得毕业资格,在校期间无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学位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满足学位标准规定的外语及科研成果要求,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可获得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因未满足学位标准规定的外语或科研成果要求而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资格者,若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达到要求,可再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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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4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四川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获得者1人。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有2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人才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2%,其中博士21人,在读博士5人。聘请张建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所长)为特聘教授。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电话:0816-6089611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法学院设有法学、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77人,研究生267人,共计1644人。学院坚持以本科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继续教育,努力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艰苦奋斗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4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四川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获得者1人。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有2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人才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2%,其中博士21人,在读博士5人。聘请张建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所长)为特聘教授。
法学院是四川省首批立项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按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学院不断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倡案例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现已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10余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在实践教学方面,学院现有法律诊所实验室、模拟法庭实验室、物证技术实验室、知识产权实验室、心理测量测评实验室、心理学生物反馈实验室、行为观察室、团体辅导室等12个专业实验室,设备总价值1000余万元。有研究生专用多媒体教室1个,研究生专业学习室5个,研究生案例讨论室2个,有标准化的模拟法庭1个,法律硕士报告厅1个。同时,学院依托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学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工作;依托省级十佳志愿服务社团——“为乐”志愿服务与研究中心,深入绵阳市周边社区及乡镇,常年开展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服务等,良好的基础条件,为学生搭建了宽广的实践技能培训平台。
在实践基地建设方面,省政法委和省教育厅将法学院的共建单位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四川省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将绵阳市司法局、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此外,学院还在省内其他各级行政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30多家校外实践基地,每年可提供法学、知识产权、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实习岗位近500个,让学生在不同类型岗位上获得全方位能力提升。依托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学院积极推动落实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已选派多名教师赴绵阳市法院系统挂职锻炼,已选聘40余名司法实务部门专家担任兼职教师,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学院注重加强学科平台建设,2002年成立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中心2007年被批准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社会法制教育普及基地在学院挂牌。2013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授牌并挂靠法学院。2014年绵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研究)中心成立;2015年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成立;2019年,四川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研究与辅导中心成立。
学院重视科研工作,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以科研促教学。学院设有拉美法律研究团队、群体性纠纷解决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团队、社会管理与心理危机干预研究团队、市场法律主体研究团队、刑罚制度研究团队5个科研团队。教师研究成果突出,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成果曾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及教育厅、绵阳市级科研成果奖30余项。学院教师主持和主研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部(省)级科研项目。学院成功举办了“中国犯罪学年会暨中日犯罪防治与和谐社会构建研讨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建设研讨会”、“海峡两岸刑事司法发展趋势研讨会”、“亚太地区“灾后心理援助(PIAD)”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学院开设有“天府人文讲坛—法学名家西南科技大学专场”、“绵州讲坛—法学名家”、“道融民舟法学名家讲坛”系列,先后有10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我院讲学。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有多位教师参加了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等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学院重视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服务于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和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大力开展“携手共建法治绵阳,共同塑造阳光心灵”活动,组织师生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同时,积极在四川地震灾区开展心理援助与心理危机干预、灾后重建法律纠纷解决等,为地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通过读书月、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实现本科课堂教学向课后的延伸,学院特别注重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组织实施了“3331教育模式”、“立德修身9+1”学生成长计划。学院重点培育和打造了具有法学院特色的“辩论文化”,组织开展了师生辩论赛、辩论式学习、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与学院师生论辩赛等;组队参加了全国大学生环境模拟法庭竞赛、观摩了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2013年,学院承办了“四川省首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得圆满成功;同时,学院牵头组织建设了西南科技大学首支学生辩论队,初步构建了以学院为基础,面向全校的“辩论文化”素质教育大平台,让学生在一场场精彩的辩论中感受了思想的魅力、思辨的魅力、语言的魅力、成长的魅力。同时,学院重视学生科技活动开展,创新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提升实际动手能力,近年来,学生参与“挑战杯”获四川省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银奖1项、四川省金奖1项、银奖1项;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全国二等奖3项、全国大学生知识产权论文大赛全国二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环境模拟竞赛亚军;四川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亚军。近三年来,学院学生考研录取率一直保持20%以上,司法考试通过率50%左右。大批学生通过公务员考试、参加选调生等在法律实务部门和基层党政机关等单位工作。
目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西部办学特色、在四川乃至全国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学院。展望未来,法学院全体师生将进一步团结奋进,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联系方式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联系方式: 冉老师 20886384@qq.com 0816-6089623 东7A座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