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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 [030101]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
招生年份:2018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刑事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_ 01现代西方法理学 _ 02法律价值理论与法律文化 _ 03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 _ 04立法法理学 _ 05法律语言学 |
招生人数: |
2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法理、宪法、中法史 ④804刑法、民法、经济法 |
备 注: |
|
30101 |
法学理论 |
1.《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
1.《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年。2.《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
2.《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年。 |
2015 年。 |
3.《宪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 年 11 月。 |
|
法学理论 [030101]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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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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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18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刑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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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_ 01现代西方法理学 _ 02法律价值理论与法律文化 _ 03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 _ 04立法法理学 _ 05法律语言学 |
招生人数: |
2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法理、宪法、中法史 ④804刑法、民法、经济法 |
备 注: |
|
法学理论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1
所在单位: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朱继萍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陕西省优势学科,同时多年来一直是司法部和陕西省重点学科。1958年西北政法学院成立之初,理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也随之起步,“文革”停办,1979年复校后学科重建,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西北地区最具综合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的法学理论学科。现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西方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学科方向。马朱炎教授、邵诚教授、王天木教授、严存生教授等历任本学科的带头人,为奠定本学科点在全国法理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杨宗科、李其瑞、朱继萍、杨建军、何柏生、刘治斌、邱昭继、王国龙八位教授,张宏斌、宋瑞兰、张书友、余涛、董青梅和杨锦帆六位副教授)。在硕士研究生导师当中,有9人具有博士学位,2位在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杨宗科、邱昭继、张书友、余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继萍)、南开大学(张宏斌)、南京师范大学(何柏生)、山东大学(杨建军、王国龙)。此外,学科聘请了康奈尔大学的於兴中教授、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作翔教授、浙江大学的葛洪义教授为客座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陈金钊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谢晖教授为兼职教授,常年为研究生开设主题多样的各种讲座。
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3人。本学科多位教师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其中,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1人荣获“司法部优秀教师”,2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1人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1人荣获陕西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
法学理论学科重视优秀法学理论人才培养。自1984年以来已招收研究生30余届,培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其中有6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政法院校或实务部门的理论骨干。
法学理论学科多年来一贯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取得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法理学前沿》、《法学研究与方法论》、《法的一体和多元》等一批重要学术成果;本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率先发起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随后还在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问题等领域的研究方面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且吸引了全国许多学者参与讨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的“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就是主要依托本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学术名栏。
复校以来,本学科教师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8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译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社会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转摘8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奖励29项,学会奖及其他各类奖20余项。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法学创新网”科研论文总数排名统计前十。
法学理论学科特别关注法理学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多项,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本学科是全国最早开展法学导论、法理学两分法教学改革的院校之一。在全国率先创建了立法诊所教学项目、选派优秀青年法学理论教师到基层司法机关担任法官助理,并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到司法机关进行半年实训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目前,本学科教师为本科生开设的法学理论课程有20余门,其中《法理学》、《法学导论》两门课程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教学团队是陕西省省级教学团队。本学科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0余篇,以本学科教师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4项,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的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5项。本学科还开办“西北法学理论网”(http://nwjurisprudence.nwupl.cn/)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网”( www.marxistjuris.com/)两个学术网站,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以及“西北法律理论”“马列主义与法”“法意天地”三个学术公众号,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合办了“法治文化研究”公众号,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
本学科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先后为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讲授法治讲座和普法教育讲课数百场,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参与了《立法法》等数十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参加了关于“法治陕西”“枫桥经验”“一路一带”等法治改革项目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咨询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学科努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承办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和第八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先后与《哲学动态》编辑部合作举办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论坛》、与《法哲学法社会学论丛》编辑部合作举办了“实践哲学视野下的法律观”学术研讨会、与韩国釜庆大学联合举办了东北亚文化学会第24届学术年会等多场学术会议;邀请法兰克福大学托依布纳教授、康奈尔大学施瓦布教授、鲍曼教授、於兴中教授、国际法律语言协会前主席劳伦斯•M•索兰教授、瑞典隆德大学布莱恩•伯德肯教授、日本著名法学家铃木敬夫等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此外,本学科十余教师还赴美国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北阿拉巴马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西悉尼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马赛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中正大学等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本学科未来的学术研究将秉持“基础研究与西部特色相结合”的战略考虑,争取在中国特色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西方法学前沿问题等领域再创新绩,为繁荣我国理论法学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
指导教师
杨宗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主要从事法治理论、立法理论、法学教育、国家安全法治及公安法学等研究;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九项,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一项,主持和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个人专著三部,主编、参编教材十余部,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朱继萍,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立法法理学、基层社会治理,先后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人民法院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文章40余篇;主持或参加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先后获“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名师”“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表彰和奖励。
杨建军,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荣获陕西省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方法、司法理论。代表作《裁判的经验与方法》(专著)、《法律事实的解释》(专著)。
李其瑞,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主编。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及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台港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人民政府参事,甘肃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治文化理论、法学研究方法等。代表作有《法学研究与方法论》(专著)、《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源流、方法与价值》(论文)等。
何柏生,教授,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编审;发表论文、随笔60余篇,其中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复印转载1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4篇,被其它书报刊转摘9篇,共有20多篇文章被转载转摘。获各种科研成果奖17项,其中省部级5项。2008年被评为首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为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文化。代表作《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专著)、《论法律与经验》(专著)。
王国龙,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0)和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3),山东大学法学博士(2010),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3),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博士后(2017),“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长安青年学者”、“基层司法与现代社会治理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研究所副所长”。研究领域:基层司法研究和法律方法论。先后出版个人专著《守法主义与能动司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2部;参编《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等法学教材3部;截止目前,在《法学》、《法律科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共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共30余篇,先后有18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光明日报》、《检察日报》等全文或者部分转载;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等共7项;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首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提名奖、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优秀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西安市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和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优秀科研工作者奖”等多项科研奖励。
邱昭继,教授,法理教研室主任;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留校任教;2009年起兼任《法学教育研究》刊物编辑。2011-2015受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访问副教授,2013和2015年先后在康奈尔大学做访问学者。出版专(译)著5部,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代表作《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治》(专著)、《法理学:理论与语境》(译著)、《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论文)。
张宏斌,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1988),南开大学历史学硕士(1993)、博士(2000),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副会长;主编、参编《法理学教程》、《法学导论》、《比较法导论》、《中国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在《南开学报》、《人文杂志》、《南昌大学学报》、《华侨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近20篇。主持、参与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9年获国家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多次获得获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2003、2007二等奖,2009特等奖、2013年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思想、法律文化。代表作《试论周人的复古精神与政治原则》(论文)、《论墨子的宗教神学与人的理性自觉》(论文)、《司马迁与狭义精神》(论文)。
宋瑞兰,副教授,法学硕士,1989年毕业参加工作留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至今为止,已为本科生与研究生讲授过《法学导论》、《法学原理》、《法理学》、《法理学专题研究》、《司法制度研究》等多门课程。在《法律科学》、《新疆社会科学》、《法律方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河北法学》、《山西财经大学学报》、《贵州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近30篇,有的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与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转载,其中《论一国两制条件下的香港法律体系》一文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同时参编教材多部。承担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陕西省社科联课题1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课题1项。获得过校级及学院优秀教师称号。
张书友,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5)、博士(2010);研究领域为西方法理学、法律学说史、法律与文学;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有:《动静之间——凯尔森论法律的结构》(《东方法学》2012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9期全文转载)、《法律实证主义与规范理论——规范性的三个难题》(《北方法学》2013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4年第2期全文转载)、《凯尔森与纯粹法理论》(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法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法律要义——自然法与民约法》(译著)。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2015-2017,项目批准号14ZDC023)子课题“中国法律叙事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法律学说史。
董青梅,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1)、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3)、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学术意趣:法律文化、法律信息学。在《齐鲁学刊》、《西北大学学报》、《法学杂志》、《理论导刊》、《法律方法》等刊物上发表文章40余篇,同时参编多部教材。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参与民政部项目1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项目1项。代表作:《中医哲学对现代法律的启示》(论文)、《“枫桥经验”中的多元法治图景》(论文)。
杨锦帆,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0),法学硕士(2006),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法律与社会、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代表作《试论超越法律霸权主义的德政智慧—— 一种普遍合作的法律哲学》(论文)、《论法律自然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自然法思想的重构》(论文)。
余涛,副研究员,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2)、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2012)。2005年硕士毕业后即留校在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现为《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研究领域为法学教育、地方法制理论、西方法理学。出版专著1部,参编法学著作2部。先后在《法学杂志》、《法律方法》、《理论月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法制日报》、《法治周末》、《解放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随笔3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全文转载。主持了中国法学会、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西安市法学会等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陕西省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三等奖、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三等奖。代表作《后实证主义语境下的法概念研究》(专著)、《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小制度”》(论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论文)。
法学理论 [030101]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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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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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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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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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刑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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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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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02)法的价值与文化 (03)立法法理学 (04)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 (05)基层社会治理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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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2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6)宪法、刑法、民法、中国法律史、国际公法 ④(821)法理学 |
备 注: |
|
专业名称:法学理论 专业代码:030101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1、学科概况
法理理论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等,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依法治国实践,探索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现象、本质、作用、内容、形式、制定、实施、法律监督、以及和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等问题。作为一门理论法学,它既从应用法学中概括和抽象出来,又用于指导应用法学,在法学的各分支学科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种特殊的重要性表现为,人类社会自古以来探讨的各种法律问题,如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西方古代的法与正义、法与自然、法与政体的关系等问题,从本质上来看,都可以归结为法理学问题;人类社会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种考察法律的方法,都可以说主要是从法理学研究中首先突破并发展起来的方法。 2、研究方向
(1)司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司法制度是在我国的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受到广泛关注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问题,因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相继将司法改革列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该方向主要研究如何将关于司法、司法权、司法机关、司法体系的一般理论与中国的司法改革实践联系起来,以解决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现实问题,寻找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各种对策。
(2)法律文化的比较 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是比较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方向主要是通过对各种不同法律制度,以及在其背后隐藏的法律文化进行对比性分析,揭示法律现象的共性与个性、各个民族法律衍生的社会文化环境、法律观念、法律传统、法律的终极目的等的差异,并通过对这些差异性进行比较,吸取中国历史上的和其他民族法律文化的精华,以推动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3、培养目标 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应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能够独立从事本学科研究与应用的高级科技人才。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
法学理论研究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法学理论考研参考书:
751法学基础理论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就业:
1、就业方向
在法学类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经济法学。主要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学生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2、就业前景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