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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导师介绍:温世扬

   ►个人简介
  温世扬,教授,男,1964年生,江西大余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5年8月任教于江西赣州地委党校。198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1988)、讲师(1991)、副教授(1995)、教授(2000)、博士生导师(2001),并先后兼任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副院长,199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教育背景
  本科,西南政法大学(1980--1984)
  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1985--1988)
  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1993--1996)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物权法、保险法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代表性论文
  1、略论我国国家赔偿的立法原则,《法学评论》1988/3;
  2、职务侵权损害与国家赔偿,《中国法学》1989/4;
  3、略论中国民法物权体系,《法学》1997/6;
  4、取得时效立法研究,《法学研究》2002/2;
  5、财产支配权论要,《中国法学》2005/5;
  6、给付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制度构造,《中国法学》2010/2。

  ►代表性著作
  1、《物权法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2、《保险法》,法律出版社,2003/2007;
  3、《物权法通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4、《物权法要义》,法律出版社,2007;
  5、《物权的理论探索与立法探讨》,法律出版社2010。

  ►荣誉奖项
  1、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物权法要论》,2001.10)
  2、全国JM(法律硕士)优秀教学管理奖(2006)
  3、中国法学会征文奖,(《物权法占有章琐议》,2006.8)
  4、首批“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2006)
  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8)
  6、第三届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保险法》,2009)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专业排名

民商法专业考研学校排名 学校名称
1 中国政法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3 北京大学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 西南政法大学
6 清华大学
7 华东政法大学
8 武汉大学
9 吉林大学
10 复旦大学
11 郑州大学
12 上海交通大学
13 湘潭大学
14 大连海事大学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7 厦门大学
18 黑龙江大学
19 重庆大学
20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初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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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全日制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备注
030105民商法学          
01 (全日制)民商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①民商法学(01,02)    
02 (全日制)外国与比较民商法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②面试(01,02)
  ③623法学基础A(含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④824法学基础B(含刑法学、民法学、国际公法学)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考研专业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评估结果
1 中国人民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3 北京大学 A
4 清华大学 A
5 华东政法大学 A
6 武汉大学 A
7 西南政法大学 A
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吉林大学 A-
10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南京大学 A-
12 浙江大学 A-
13 厦门大学 A-
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6 北京师范大学 B+
17 南开大学 B+
18 辽宁大学 B+
19 复旦大学 B+
20 苏州大学 B+
21 南京师范大学 B+
22 山东大学 B+
23 湘潭大学 B+
24 中南大学 B+
25 中山大学 B+
26 四川大学 B+
27 重庆大学 B+
28 西北政法大学 B+
29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黑龙江大学 B
33 同济大学 B
34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安徽大学 B
36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郑州大学 B
39 湖南大学 B
40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海南大学 B
42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烟台大学 B
44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福州大学 B-
47 河南大学 B-
48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暨南大学 B-
50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深圳大学 B-
5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云南大学 B-
54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兰州大学 B-
5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河北大学 C+
61 山西大学 C+
62 内蒙古大学 C+
63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上海大学 C+
66 华侨大学 C+
67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贵州大学 C+
69 新疆大学 C+
70 广州大学 C+
71 宁波大学 C+
7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河海大学 C
81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扬州大学 C
87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广西大学 C-
98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青岛大学 C-
100 浙江财经大学 C-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导师介绍:孟勤国

   ►个人简介
  孟勤国,教授,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1985年分配到广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1995年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

  ►教育背景
  本科1978年至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1982年至198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博士2000年,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

  ►研究领域
  物权法、民事立法与司法、国企改革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代表性论文
  1、《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8/6;
  2、《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93/4;
  3、《英美法上物上负担制度及其借鉴价值》,环球法学评论,2009/10。

  ►代表性著作
  1、《物权二元结构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2、《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3、《中国物权法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00

  ►荣誉奖项
  1、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1993年被选入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1995年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被确定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十四大代表。2006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第二届)、2008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
  2、《物权二元结构论》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2005)、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2004)
  3、《私人密码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和作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9-2002)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030105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民商法学 [030105]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武汉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 (全日制)民商法学
02 (全日制)外国与比较民商法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23法学基础A(含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④824法学基础B(含刑法学、民法学、国际公法学)
备  注: 复试科目:
①民商法学(01,02)
②面试(01,02)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导师介绍:余立力

   ►个人简介
  余立力,男,1974年生。2003年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执教,期间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助教,2004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讲师,现为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93·9至1997·7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本科
  1997·9至2000·7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2000·9至2003·7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婚姻家庭法

  ►代表性论文
  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基础理论重构》,法学评论,独著,2008;
  2、《论一般保证期间的性质》,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独著,2007;
  3、《论信赖利益损害的民法救济》,现代法学,独著,2006。

  ►代表性著作
  1、《信赖利益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独著,2009;
  2、《民法典专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参编,2004。

  ►荣誉奖项
  武汉市法学会第六次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5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导师介绍:张素华

    ►个人简介
  张素华,女,1976年生,湖北宜昌人。2004年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法学院教授。

  ►教育背景
  1994年至199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98年至200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2001年至200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博士学位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
  《法学评论》民商法编辑
  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秘书

  ►代表性论文
  1、《论国资委法律地位的再定位》,求索,2009/12;
  2、《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学术界,2009/12;
  3、《债的起源及其本质》,珞珈法学论坛,2008/12。
  4、《房屋强制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法学评论2012年第3期。

  ►代表性著作
  1、《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网络金融法原理与国际规则》(第三作者),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3、《中国物权法100问》,人民法学院出版社,2007。
  4《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及请求权体系的重构——以债法总则的存废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导师介绍:李国庆

   ►个人简介
  李国庆,讲师,男,汉族,1967年生于河南新乡。1991年9月在河南省新乡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参加工作,1996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执教。

  ►教育背景
  本科,1986年至199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硕士,1993年至1999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

  ►代表性论文
  1、《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讨》,法学评论,2006/2;
  2、《知识产权研究》,法学评论,2006年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③628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
④829民商法学
专业名称:民商法学     专业代码:030105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一)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单位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例:
01亲属法
02物权法、合同法
03民法总论、物权法
04民法总论
(四)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301 法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民商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中国人民大学 A+ 8 黑龙江大学 A 15 华中师范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山东大学 A 16 四川大学 A
3 西南政法大学 A+ 10 复旦大学 A 17 上海海事大学 A
4 吉林大学 A+ 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18 华东政法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清华大学 A 19 重庆大学 A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3 宁波大学 A 20 暨南大学 A
7 北京大学 A 14 厦门大学 A      
 
B+等(30个):西北政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湖南大学、西南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商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延边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扬州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山西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大学、河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
 
 
B等(30个):福建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同济大学、河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海南大学、西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内蒙古大学、安徽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河海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华侨大学、长春税务学院
 
 
C等(20个):名单略

    2015-2016年民商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47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47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47
4 北京大学 5★ 147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47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 147
7 武汉大学 5★ 147
8 吉林大学 5★ 147
9 清华大学 4★ 147
10 郑州大学 4★ 147
11 复旦大学 4★ 147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147
1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147
14 上海交通大学 4★ 147
15 厦门大学 4★ 147
16 湘潭大学 4★ 147
17 大连海事大学 4★ 147
18 重庆大学 4★ 147
19 黑龙江大学 4★ 147
20 西南财经大学 4★ 147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民商法学考研参考书:
701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801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5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就业方向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它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