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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是原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四年制学生,期间历经波折,逐步成为我省最为重要的财政、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为地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1997年山西财经学院与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合并办学后,以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和山西经济管理学院金税保系为基础,于2001年由财政学系和金融学系组成财政金融学院,在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由财政金融学院调整为金融学院。学院是学校建设时间最长、建设成效最为显著的教学单位之一。学院目前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特色鲜明,科研成果丰硕,教学设施完备,学术交流广泛,教学效果显著,多次被评为校级教育先进单位和“三育人”先进集体,2005年获得山西省第八届“育人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007年获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获得山西省科教文卫体系统“文明和谐先锋号”和学习型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金融学院现设有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和投资学四个本科专业以及金融工程实验班,其中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第一类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金融工程专业是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专业均是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在山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招收金融学、金融工程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具有金融硕士和保险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点。金融学学科是山西省重点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现有本科生1540人,硕士研究生366人,博士研究生20人。教职工72人,专业教师56人,专职管理人员16人。学院拥有一支功底扎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2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名,山西省模范教师1名。多名教师荣获省部级各类荣誉称号。
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思想观念,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注重科研促进教学,强化教学基本建设,打造特色专业优势,规范课程体系内容,推行先进教学方法,突出实验实践教学,严格教学质量控制,树立优良教风学风,在教学改革与建设过程中取得成效。2005年来承担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其中四项获得山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财政学》课程被评为山西省省级精品课程;金融工程专业积极探索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于2012年推动并配合学校实施了“金融工程实验班”项目。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教学。学院在2003年至2017年连续十五年获得学校“科研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950余篇,其中在《金融研究》、《国际金融研究》、《投资研究》、《经济学动态》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499篇;出版学术著作88部,教材52部;完成课题274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2项,省部级课题191项,横向课题81项;71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师可支配科研经费总计2200余万元。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加强同国内外学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和联系,与悉尼大学、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密苏里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英国哈斯菲尔德大学、德国玛哥德堡大学等相关学院有师生交流;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著名学府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学院从2001年至今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9次,国际交流研讨会1次,教师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260人次,外请专家讲座126人次。
立足于大型精确性基础数据库,以金融宏观评价和微观评估为核心的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开放式的金融评价评估实验室,配备了CSMAR金融数据库以及专业分析软件;通过搭建基础数据库系统、金融评价评估系统、金融教学系统和金融科研平台,为学生实验与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学院资料室现有各种期刊50余种,报纸20余种,专业书籍1.5万余册;同时建立有电子阅览室,为师生提供了充足的教学科研资料和必须的设备。
学院已与省内各家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省市级财政税务部门广泛建立了教师、学生实习基地,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2012年被评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金融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能够独立从事与本学科专业方向有关的科研、教学、行政、企业或社会文化方面的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硕士学位论文力求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一定的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货币运行和资金融通,其中涉及货币理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以及与政府、企业和个人相关的资金融通理论与实务。根据我校学科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计划以金融学专业为依托,设置金融工程研究方向,但按独立专业设置方式管理。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基于以上研究内容,金融学专业开设以下七个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国际金融
5.保险理论与实务
6.金融票号史
7.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证券投资理论、公司金融)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4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1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3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不少于1个学期。
研究生需修满45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6个学分,其他培养环节9个学分。
跨专业选修课区别于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为拓宽研究生个人发展空间,适应研究生个人志向需要,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 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666609 859 金融学 《金融学》精编版(第四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黄达、张杰
431 金融学综合 《金融学》精编版
《财务管理学》(第 8 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黄达
王化成 刘俊彦
金融学 [020204]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西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金融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2]经济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应用经济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金融理论与政策(0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03)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04)票号与金融史(05)保险理论与实务 |
招生人数: |
39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经济学 |
备 注: |
|
保险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经济学、保险学理论知识和业务基础,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保险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能够应用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创新进取精神。
(二)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保险相关职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
(三)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业务工作交流能力。
三、培养方向
1.寿险与健康险
2.非寿险
四、课程设置
保险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践教学3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学生需补修《经济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课程,不计学分。
五、实践要求
保险硕士培养过程突出保险实践导向,注重实践研究、案例分析、团队教学、现场研究、模拟训练,适时安排实践实训,学生应当在保险、金融机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实习不少于半年。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毕业)论文要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鼓励采取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业务规划设计、产品设计等多种形式。
学位(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包括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既要体现科学研究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又要体现论文写作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
1.规范性要求: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2014版)》,字数2-3万字。
2.质量要求: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践问题,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论文的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经济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论文能够运用基本理论阐述并研究、解决与保险实践相关的问题;论文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力求创新,严禁抄袭。论文的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附表:
保险硕士课程设置表(专业学位)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课程归属 |
备注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第1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学分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6 |
外国语 |
2 |
48 |
第1学期 |
经贸外语学院 |
专业基础课 |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
2 |
32 |
第1学期 |
经济学院 |
6学分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2 |
32 |
财政金融学院 |
合同法 |
2 |
32 |
法学院 |
专业课 |
风险管理与保险 |
2 |
32 |
第1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6学分 |
保险法律制度与政策解读 |
2 |
32 |
保险财务分析 |
2 |
32 |
选修课 |
指定选修课 |
财产与责任保险专题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4学分 |
人寿与健康保险专题 |
2 |
32 |
运输保险专题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任选1门,2学分 |
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计划 |
2 |
32 |
任意选修课 |
保险精算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任选5门课,10学分 |
保险核保核赔实务 |
2 |
32 |
保险产品设计与营销实务 |
2 |
32 |
再保险专题 |
2 |
32 |
运输保险专题 |
2 |
32 |
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计划 |
2 |
32 |
保险中介专题 |
2 |
32 |
社会保险专题 |
2 |
32 |
实践环节 |
实习实践 |
3 |
半年 |
第3、第4学期 |
3学分 |
总学分 |
|
36学 |
金融学学科简介 |
|
|
山西省重点学科——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立的金融学学科之一,也是新中国建立最早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金融学学科创建于1951年,199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相关本科专业为金融学、保险、金融工程,其中金融学专业2005年被评为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2007年被评为国家第一类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长时间的精心培养和教学科研实践锻炼,金融学学科涌现出一批在国内享有广泛影响的专家学者,造就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年富力强的学术梯队。金融学学科目前共有教师5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4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人数的64%;博士11人,在读博士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人数的88%;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5人,金融学导师团队2007年被评为山西省首届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
金融学学科教师2001年至2009年在国家和省部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60余部,教材10余部;在国内一些有广泛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40余篇;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完成省部级及横向课题60余项,在研40余项。有10余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在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配备较少的情况下,我校金融学学科教师2001年以来取得科研项目经费达430余万元。
金融学学科长期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与省内高校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与国内著名学府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与国内外金融领域同行及相关学科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并积极组织主办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金融学学科具备山西省省级示范实验室——金融实验室、金融评价评估实验室和与太谷县孔祥熙宅园金融货币博物馆合作建立的金融学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基地;与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广泛建立了师生实习基地。
金融学学科立足山西,面向全国,对明清山西票号、山西商人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添补了中国经济金融史的空白,以金融资源为研究对象构建了金融资源理论研究框架,形成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问题的完整理论体系,为推动金融学学科理论发展、我国经济改革和地方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
金融学 [020204]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西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金融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2]经济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应用经济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金融理论与政策(0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03)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 (04)票号与金融史 (05)保险理论与实务
|
招生人数: |
47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经济学 |
备 注: |
|
|
金融硕士培养方案 |
|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业务工作交流能力。
4.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学习、工作的需要。
三、培养方向
1.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2.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3.金融投资
四、课程设置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为42学分,其中:必修课20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践教学6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见附表。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学生需补修《经济学原理》和《会计学》两门课程,不计学分。
五、实践要求
要求研究生在校内完成ERP实训课程,并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的基本形式主要有:案例分析、产品设计与金融实践问题解决方案、调研报告或基于实际问题分析的政策建议报告等。
学位(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包括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既要体现科学研究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又要体现论文写作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
1.规范性要求: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2014版)》,字数3-5万字。
2.质量要求: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践问题,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论文的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经济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论文能够运用基本理论阐述并研究、解决与金融实践相关的问题;论文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力求创新,严禁抄袭。论文的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具体内容可参看全国金融专硕教指委2012年下发的《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引》。
金融硕士课程设置表(专业学位)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课程归属 |
备注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第1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学分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6 |
外国语 |
2 |
48 |
第1学期 |
经外学院 |
专业基础课 |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
2 |
32 |
第1学期 |
经济学院 |
2学分 |
专业课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3 |
48 |
第1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12学分 |
金融机构与市场 |
3 |
48 |
投资学 |
3 |
48 |
财务报表分析 |
3 |
48 |
选修课 |
指定选修课 |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选修2学分 |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
2 |
32 |
第2学期 |
公司金融 |
2 |
32 |
第2学期 |
任意选修课 |
衍生金融工具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选修14学分 |
产品与服务流程创新设计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固定收益证券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服务营销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财富管理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基金投资与管理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监管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行为金融学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史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外汇理论与实务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量化投资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数据分析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企业战略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伦理与职业道德 |
2 |
32 |
第2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实践
环节 |
ERP实训 |
2 |
32 |
第3学期 |
|
6学分 |
专业实习 |
4 |
3个月 |
第3学期 |
|
总学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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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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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204 门类/类别:经济学 学科/类别:应用经济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沈阳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以天津商业大学为例,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它对各国和全球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先进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大大丰富和扩展了我国金融新兴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在各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在本科金融专业下设有金融理论教研室和应用金融教研室,拥有一批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师资,并且在相关学科,如会计学、企业管理设有硕士点,在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等本科专业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从而为相关课程的开设和本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现从事金融专业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共有19人,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其余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有3位教师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3位教师担任过相关专业与金融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好的硕士生培养经验。近年来,金融专业教师发表了百余篇科研论文。
培养目标:
本学科之旨在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原理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具体工作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具体工作和中高层次的金融管理实务工作。
研究方向:
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1、 公司金融
2、 金融市场与金融管理
此专业大学排名:
0202 应用经济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202 应用经济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8 |
中山大学 |
A |
15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2 |
北京大学 |
A+ |
9 |
厦门大学 |
A |
16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3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0 |
暨南大学 |
A |
17 |
南京大学 |
A |
4 |
南开大学 |
A+ |
11 |
湖南大学 |
A |
18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5 |
复旦大学 |
A+ |
12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19 |
清华大学 |
A |
6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13 |
武汉大学 |
A |
20 |
同济大学 |
A |
7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14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
|
|
B+等(30个):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华大学、苏州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西南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广东商学院、河南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广西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
|
B等(30个):宁波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青岛大学、深圳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云南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兰州商学院、郑州大学、安徽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北大学
|
C等(20个):名单略 |
2015-2016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 名
|
学校名称
|
星 级
|
开此专业学校数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5★ |
181 |
2 |
西南财经大学 |
5★ |
181 |
3 |
中央财经大学 |
5★ |
181 |
4 |
南开大学 |
5★ |
181 |
5 |
厦门大学 |
5★ |
181 |
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 |
181 |
7 |
复旦大学 |
5★ |
181 |
8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181 |
9 |
上海财经大学 |
5★ |
181 |
10 |
武汉大学 |
4★ |
181 |
11 |
东北财经大学 |
4★ |
181 |
12 |
暨南大学 |
4★ |
181 |
13 |
北京大学 |
4★ |
181 |
14 |
天津财经大学 |
4★ |
181 |
15 |
吉林大学 |
4★ |
181 |
16 |
中山大学 |
4★ |
181 |
17 |
辽宁大学 |
4★ |
181 |
18 |
上海交通大学 |
4★ |
181 |
19 |
浙江工商大学 |
4★ |
181 |
20 |
西安交通大学 |
4★ |
181
|
金融学专业考研科目:
政治 英语 数学或者专业课。这个看各个学校决议金融学专业课的初试考的比例多,就掌权势巨子性最高的金融联考来说就要考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有的学校还要考据券投资学以及保险学,但一般大部分数照旧考前三项加考据券以及保险的学校比例少!专业课方面详细科目还要看考什么学校详细而定。必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另外从2011年起开始取消金融联考,开始各学校单独命题,得看你具体报考什么学校才知道金融的专业课考什么。
金融学考研参考书:
金融学分为专业硕士和科学硕士,科学硕士的参考书较多,西方经济学参考书与往年一样,即:
1.《微观经济学》(第六版) (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宏观经济学》(第七版)(美)多恩布什、费希尔、斯塔兹著,范家骧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金融学部分为:
1、黄达《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黄燕君、何嗣江:《新编国际金融》(第2版),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戴志敏:《证券投资学--理论、实践与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专业硕士只需看第一本即可,但是西方经济学一样。
金融学不考国际经济学。
金融学研究生就业方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