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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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学专业介绍

信息 所属院校 山东理工大学
所属学院 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法学[03]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社会学[0303]
相近二级学科 社会学[030300] | 人口学[030302] | 人类学[030303] | 民俗学[030304] | ☆法律社会学[0303Z1] | ☆公共关系学[0303Z1] | ☆老年学[0303Z1] | ☆农村发展管理[0303Z1] | ☆社会工作[0303Z1] | ☆社会文化地理与规划[0303Z1] | ☆社会心理学[0303Z1] |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0303Z2] | ☆社会心理学[0303Z2] | ☆体育社会学[0303Z2] | ☆女性学[0303Z3]
是否为国家重点学科 未知
考试细目 研究方向 (01)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02)应用社会学
(03)社会工作
(04)民俗与社会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6)社会学理论
(869)社会研究方法
相关课程 考研英语 |  考研政治 |  考研数学 |  考研专业课
专业硕士 |  艺术考研 |  VIP高辅
初试参考书
招生人数 专业:10
推荐参考书目
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 社会学综合(西方社会学理论50%、社会工作导论学理论30%与社会学研究方法20%)
竞争力对比 报名人数 7
录取人数 5
报录比及今年走势图  
推免人数 /
专业排名  
分数线及今年总分走势图 315
政治/科目一 42
外语/科目二 42
科目三 63
科目四 63
专业深度解析 学科概况 社会学是以社会变迁为背景,研究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学科。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期,是一门利用经验考察与批判分析来研究人类社会结构与活动的学 科。因其兴起的历史背景,社会学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现代社会中的各种生活实态,或是当代社会如何形成演进以至今日的过程,不但注重描述现况,也不忽 略社会变迁。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广泛,小到几个人面对面的日常互动,大到全球化的社会趋势及潮流。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市场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较坚实的社会学专业理论和方法基础,知识面较宽、创新能力较强,从事社会学专业教学和科研、社会工作和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就业方向 就业前景: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尤其是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专业相比,社会学专业总体上说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专业。此专业从 理论上说就是“独特的视角,另辟蹊径的思维方式”,从应用层面上来说就是“社会调查方法”、“问卷设计与分析”、“spss统计分析应用”等具体的方法。 85%的毕业生毕业后选择进企业,企业的市场部需要的是会市场调查、懂得社会心理学常识的人,而这一点恰好是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特长所在。还有就是进入政 府部门,传统的研究室人员对于作问卷调查可谓一窍不通,这就使得当前机关的研究室对于社会学学生的需求明显。再次是传媒行业,社会学理论可以让传媒选准最 出挑的社会热点,并以最新锐的视角去分析。而就方法而言,国外很多民意调查和社会调查都是媒体进行的,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近年也开始注重、流行搞调查,这就 使得社会学问卷设计与访谈等等这种定性定量调查方法大为吃香。
相关证书:
目前国内社会学专业没有直接相关的资格认证考试,社会工作者证书一般要求社工专业,社会学想考的话属于跨专业考试,目前有个SPSS认证,但国内只有北京上海两个培训点和考点。
相关职位 图书编辑(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类),人机交互项目负责人,SocialScience助理编辑,数据分析人员,节庆文化策划,感觉统合指导教师,(视频)编剧,用户研究专员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30301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社会学是现代社会科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之一,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出发,从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出发,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型和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经培养方案的实施,使研究生达到如下培养目标:
1、 认真学习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学术道德,具有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关注社会的人文精神。
3、能系统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社会调查技术,外语应用能力较强,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能够运用社会学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4、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二、研究方向
根据社会学的学科发展状况、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情况以及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优势,我们设置如下研究方向:
1、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2、应用社会学
3、社会工作
4、民俗与地域文化
研究方向简介见附表1。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在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要求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同意,少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前完成学业,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少应完成不少于26学分的学习任务。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及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经考试成绩及格(不计学分),方可申请答辩。
课程设置详细情况见附表2。
五、必修的培养环节
1、学术交流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6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填写“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核定存档以备核查。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2、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社会实践
教学实践内容:助课,协助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课程论文和实习等,由导师安排并考核。
专业实践内容: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实习基地和协作单位的研究和实践活动,由导师安排并考核。
社会实践内容:包括参加社会调查、行业统计信息、组织会议、联系业务、帮助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等活动,由导师安排并考核。
3、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应通过文献阅读、学术调研,确定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经导师同意后于第三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专业5人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4、中期筛选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在第四学期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中期筛选考核小组确定考核成绩为“合格”者,可以继续完成学位论文;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终止学籍,做研究生肄业处理。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理论分析、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依《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论文开题按如下规范进行:学生申请,导师同意,专家组批准,方可开题;专家组由本学科点硕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学科点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3;须有2/3以上的专家给予肯定性意见,论文的研究方向及其题目方能确立;没有开题或开题不过者,不能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一般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研究成果、附录等。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与指导实践等环节提出一定的新见解。
5、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先进性,应反映出作者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反映出作者综合运用有关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6、学位论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

附表1:研究方向简介
序号 研究方向 每个研究方向对应的知识域
01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理论与方法是社会学学科的基础。本研究方向侧重研究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与方法问题,积极探索建构社会学本土化的理论和实践。
02 应用社会学 应用社会学是社会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本研究方向是运用社会学理论的原理、原则、观点及方法对具体应用领域(农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教育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进行专题研究,从而获得对社会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03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学二级学科下面的一个方向,主要是运用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对具体应用领域(民政、司法、劳动和杜会保障、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进行专题研究,提升社会调查研究技能、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
04 民俗与地域文化 该研究方向强调从民俗学的视野去考察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现象,广泛吸纳社会学、人类学理论和方法,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民俗与宗教、民间纠纷与法治意识、民俗与旅游、民俗与社会管理、民俗文化与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社团以及乡村发展等。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新村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3-2782143      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联系电话:0533-2781809           联系人:刘老师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13人,副教授23人,博士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外聘教师20余人。其中,“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山东省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人, 1人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人,淄博市十佳社科理论专家和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1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入选山东理工大学“双百工程”二层人才1人、四层次人才1人。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烟台大学原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等为兼职教授。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93年。法学院是山东理工大学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文科学院之一,现设有法律系、行政管理系、社会学系三个教学系,建有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法经济学研究院、企业法律事务研究中心、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科研机构,以及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电子政务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机构,山东省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设在我院。
学院现拥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四个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社会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承担全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学及学科建设。同时举办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第二专业教育,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等。
学院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1400余人,全日制研究生30余人。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创新精神、专门知识、实践能力、健康身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营造勤习慎思的优良学风,全面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8年学生考研率26%,考研成功率达40%,其中近50%考生被985、211高校录取。
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13人,副教授23人,博士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外聘教师20余人。其中,“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山东省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人, 1人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人,淄博市十佳社科理论专家和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1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入选山东理工大学“双百工程”二层人才1人、四层次人才1人。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烟台大学原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等为兼职教授。
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开放办学条件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培养方案,构建面向社会的课程体系,突出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内容,积极探索“学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与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创办山东省首个律师学院,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十二五”以来,学院承担山东省教改项目3项,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1门课程获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获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人,三等奖1人。
学院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科研整体实力位列学校文科学院前列。十二五以来,学院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近6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6项、教育部项目13项;出版专著20余部;发表论文32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00余篇;荣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3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2018年1人当选中国生态伦理研究会副会长,2018年入选山东省首届社科文库成果1项。
围绕学校“开放活校”战略,学院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济南睿扬律师事务所、青岛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等省内外40余家单位建立教学与科研实践基地。与淄博市签署政府法治建设全面合作协议,与淄博市人大建立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共青团淄博市委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淄博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与淄博市民政局联合开展社工人才培训。学院还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法学院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为学生提供在校就读期间多种赴国外交流学习的机会,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海内外高校建立了院际合作关系。2015年6月与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2015年11月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签署“3+1+1”合作办学协议,2018年9月与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2018年10月与俄罗斯米宁大学签署研究生培养合作办学协议。并与上述高校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商法研究所、法律研究中心。2016年以来,先后派出学院师生30余人次先后赴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合作院系开展学术交流和短期学习培训。实现了师生交流、教师科研合作、国际化课程建设等的全面合作。
学院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是,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动力,以建设一流学科、培育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为重点,以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关键,以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努力优化以法学学科为主体,以行政管理学科、社会学学科为两翼的办学格局,全面提升办学层次,力争建成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法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 :法学院
姓名 :马东顺
办公电话:(0533) 2786656
办公地点:2#313东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简介

倪勇,男,教授,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教学情况:

先后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主讲《社会学前沿问题探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方法》、《社会正义论》、《政治学》、《教育学》、《人学》等十几门课程。

科研情况:

先后主持完成国家课题1项、省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3项,独立或主持撰写著作4部,参与撰写著作5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多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次获得省、市、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主要研究方向是社会学理论、社会正义理论、历史哲学,等等。

指导研究生情况:

    2004年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在指导4名研究生,其中,思想政治专业2人,社会学专业2人。

 

 

张连国,男,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一、教学情况

为本科生讲授合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比较政治学、中国政治思想史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东方当哲学与现代化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多次获得优秀,并获山东工程学院教学优秀奖、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教学优秀奖。

二、科研及课题情况

在《社会科学战线》、《江苏社会科学》、《生态经济》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中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命运》(红旗出版社2005年版)《广义循环经济学德生态经济学范式》(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广义循环经济学的科学范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等3部、参著参编著作多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励20余项。

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文化与循环经济),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广义循环经济的复杂科学范式与山东省生态省战略研究),等科研课题多项。

三、指导研究生情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等方向)3人,已指导毕业研究生1人。

 

 

朱伯玉,男,教授,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一、教学情况

为本科生讲授合同法、民法、经济法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经济法专题、法律与现代化研究、社会法律问题研究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多次获得优秀,并获校第二届教学优秀奖。

二、科研及课题情况

在《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循环经济法制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等2部、参著参编著5部;获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励20余项。

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建设研究),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滚动重点课题(新时期学校教育面临的法律问题的研究),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国企公司化改革中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等科研课题10余项;参与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等横向课题多项。

三、指导研究生情况

社会学专业(社会法制与社会治理方向)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等方向)5人。

 

 

张术环,女,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一、教学情况:

主讲:本科生:政府经济学、领导科学等课程。连续7年获得教学质量奖,获得山东理工大学地二届、第三届教学优秀奖,山东理工大学2005年、2007年优秀教师,山东理工大学2006年“三八”红旗手。

二、科研和课题情况:

科研方向: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农地产权制度与农村和谐社会。在河北学刊、毛泽东思想研究、学术论坛、经济纵横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合作出版学术著作多部。获得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课题:主持并在省软科学项目一项、校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一项。

三 、指导研究生情况

研究生教育:给研究生主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经济理论基本问题、国际关系与中国现代化专题研究等课程。

现指导研究生6:其中,一年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2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1人;、二年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1人;三年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2人。

 

 

刘海鹰,女,副教授,社会学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教学情况:主要讲授课程有《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发展心理学》等。

发表论文情况:近年来发表科研论文二十余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主要有《鼓励求异,张扬个性》,山东教育科研,2001年第7期;《中学生创新意识的激发》,山东教育科研,2001年第9期;《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内容的创新》,中国成人教育,2001年第4期;《网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初中阶段独生子女亲子关系调查研究》,当代教育科学,2004年第17期;《论亲子关系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当代教育科学,2006年第23期;《大学阶段独生子女心理不安状况研究报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心理学,2000年第9期;《小学阶段独生子女焦虑倾向的调查分析》,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心理学,2001年第8期。

科研获奖情况:多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作为首位的获奖项目主要有:2001

9月,论文“大学阶段独生子女心理不安状况研究报告”获淄博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一等奖;200010月,论文“小学阶段独生子女焦虑倾向调查分析”获第二届

山东省心理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29月,论文“小学阶段独生子女焦虑倾向调

查分析获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512月,论文“初中阶段独

生子女亲子关系调查研究获山东省社会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512月,论文“中

小学独生子女同伴关系调查获第六届山东省心理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7月,

论文“论亲子关系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获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78月,全国教育规划课题“中小学独生子女人际交往研究与训练”研究报告获

淄博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课题情况:主持完成一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中小学独生子女人际交往研究与训练》,主持一项山东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消费心理与行为研究》,主持多项校级课题,参与两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两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校级科研课题。

指导研究生情况:指导2007级社会学专业研究生一名。

 

 

刘冠生,男,教授,社会学、管理学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刘冠生, , 山东淄博人,生于19584月,博士,教授。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企业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10余项,其中主持山东省重点社科规划课题2项,山东省软科学课题1项,山东省教育厅课题1项。还承担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教学研究课题7项,其中主持3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近20 部,获奖成果10余项。还承担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教学研究课题7项,其中主持3项。

重视社会服务工作,为淄博市城市执法局、张店区团委等党政机关,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淄博市福利彩票中心等事业单位、以及金福通家具有限公司、圣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担任天泰金店珠宝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德润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山东民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企管办主任,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目前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发展、农业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

E-mail:guansheng@sdut.edu.cn Tel:0533-2781918

 

 

秦克寅,男,副教授,社会学硕士生导师,主要成就:

主要讲授课程:《社会政策概论》、《社会福利思想》、《法律社会学》、《公共政策分析》(本科)、城乡社会保障研究(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法律社会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发展。

科研情况:近年来,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4篇:《高等学校两证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可诉性研究》,《理论探讨》,2006.1;《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滥用的社会学探析》,《商场现代化》,2006.6;《“通用们”的用心与“奇瑞们”的无奈》,《职业时空》,2006.9;《青少年越轨行为的预控与社会工作的介入》,《东北师大学报(社科版)》(增刊),2006.6。主持各类课题4项:学校社会工作在青少年越轨行为预控与矫治中的应用研究,山东省“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经费8000元;学校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山东理工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经费4000元;实验室环境下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山东理工大学教研课题,经费2000元;《社会政策》课程建设,山东理工大学教研课题,经费2000元。参与省部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3项。科研获奖情况:社团活动与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山东省高校工委/三等奖,2004.12;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的社会学探析,山东省社会学学会/二等奖,200611

现指导硕士研究生1名:孙雪娇,女,社会学2007级。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导师张子礼


  姓名: 张子礼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2年8月
  职务:法学院院长
  职称及任职时间:教授,2001年10月
  指导层次:硕士
  指导一级学科:社会学
  学历/学位:法学硕士
  毕业院校及时间:1998年1月
  教学、科研、课题情况及指导研究生情况简介
  1、学术简历
  1987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获哲学学士学位;1998年1月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11月晋升副教授;2001年10月晋升教授。自担任研究生导师以来,先后指导研究生16名,其中13名已毕业。
  2、教学情况
  2007年以来,先后给本科生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政治思想史、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教学效果优良;给研究生讲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等课程,受到学生欢迎。
  3、主要教学科研成果
  先后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4部,参编著作6部;在《社会主义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齐鲁学刊》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省“精品工程”图书入选作品奖2项,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奖10余项。主持完成山东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山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规划项目1项,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重点项目1项,参与完成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
  代表性论文及获奖:
  (1)《马克思的社会结构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第1位),《齐鲁学刊》2012年第3期。
  (2)《宪法演变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政变迁》(第1位),《理论月刊》2011年第11期。 
  (3)《论犯罪化的原则》(第1位),《河北法学》2011年第4期。
  (4)《从权利到价值: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理念的批判与重建》(第1位),《东岳论丛》2010年第6期。2011年8月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等奖。 
  (5)《风险社会风险的成因与治理》(第1位),《齐鲁学刊》2010年第6期。 
  (6)《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第1位),《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年第1期。 
  (7)《马克思集体思想的文本探究》(第1位),《东岳论丛》2009年第5期。2010年8月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
  (8)《理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组织实施创新研究与实践》(第1位),《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年第6期。 
  (9)《邓小平关于全局与局部的辩证思想》(第1位),《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年第6期。2009年9月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等奖。 
  (10)《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观在当代中国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第1位),《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10期。
  (11)《“人的感性活动”视域中的“有”“无”之辩》(第1位),《齐鲁学刊》2008年第1期。 
  (12)《邓小平社会发展观的体系架构和理论意义》(第1位),《毛泽东思想研究》2007年第5期。2008年12月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
  代表性专著及获奖:
  (1)《程序宪政比较研究》(第1位),红旗出版社2007年9月版。2009年11月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
  (2)《邓小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思想导论》(第1位),红旗出版社2005年5月版。2006年10月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等奖;2007年7月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
  (3)研究报告:《理工类为主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组织实施创新研究与实践》,2009年5月获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2等奖。
  (4)《法律基础》(第1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8月版。
  科研课题:
  (1)主持完成《宪政视域下党的执政模式研究》(09CZZZ15),2009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2011年6月结项。
  (2)主持完成《政治文明视野中的程序宪政建构研究》(05JDF05),200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地项目。2007年11月结项。
  (3)主持完成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山东省淄博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调查及对策研究》(105ZZ91),2002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004年12月结项。
  (4)主持完成《理工类为主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体系组织创新研究》(C05045),2005年山东省教学改革重点项目。
  4.主要社会兼职
  兼任山东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政治学学会常务理事,淄博市哲学学会副会长,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政治文明科研团队负责人,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淄博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淄博市十佳社科理论专家;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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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导师倪勇

  姓名:  倪勇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2.4
  哲学博士,教授,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山东省社会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山东理工大学136人才。
  教学情况:
  
先后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主讲《社会学前沿问题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方法》、《社会正义论》、《政治学》、《教育学》、《人学》等十几门课程。
  科研情况:
  
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项、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现正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项,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独立或主持撰写著作4部,参与撰写著作5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多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次获得省、市、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理论、社会正义理论、历史哲学,等等。
  指导研究生情况:
  
自2004年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指导8名研究生,其中,毕业2人,在读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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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导师朱伯玉


  姓名:朱伯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10
  职务:副院长
  职称及任职时间:教授,2007.01.01
  指导层次:硕士
  指导一级学科:社会学
  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
  毕业院校及时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0.07
  所学专业:法律
  教学、科研、课题情况及指导研究生情况简介:
  1、学术简历
  现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美国University of Minnesota高级访问学者。研究领域包括社会法制与社会治理、应用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主持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参与完成中国—欧盟基金项目1项;发表中英文论文5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著作10余部;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合作)等科研奖励20余项。2012年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教学情况
   为本科生讲授民法、合同法等,为研究生开设社会法律问题研究、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专题等课程。连续多次获教学质量奖并获学校第二届教学优秀奖。
  3、研究生培养情况
     自2005年起担任硕士生导师,在我校和外校共培养20余名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作为我校申报并获授权的社会学硕士学位点的三个研究方向带头人之一,被聘为社会学专业第一批硕士生导师,现指导社会学专业研究生4名。指导的每名研究生都取得多项成果,指导的2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人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4、主要教学科研成果
  [1]主持或参与科研情况
  已结题的项目主要有:
  (1)“ 文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问题与对策研究”,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项目,排名第1
  (2) “新形势下学校教育面临的法律问题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滚动重点课题,排名第1
  (3)“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排名第1
  (4)“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排名第1
  (5)“ 山东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建设研究”,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排名第1
  (6)“中国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公众意识与执业人员素养提升”,中国—欧盟基金项目,参与
       在研项目主要有:
  (1)“地方院校文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对策研究”,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项目,排名第1
  (2)“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排名第1
  (3)“理工类高校文科专业的定位及其课程建设研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排名第3
  [2]获奖情况
  (1)“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
  (2)“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法律研究”,淄博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独立
  (3)“论公证债权文书的功能扩张与可诉性”,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
  (4)“循环经济丛书”(副主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3
      [3]论文著作(独著或首位)发表出版情况
  (1)专著《农村社会与社会法制》,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版。
  (2)专著《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专著《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
  (4)专著《循环经济法制论》,人民出版社2007版。
  (5)专著《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
  (6)专著《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书籍出版社2011版。
   (7)编著《合同法学》,群众出版社2011年版。
  (8)主编《稷下社科研究文丛》,线装书局2012年版。
  (9)论文《论公证债权文书的功能扩张与可诉性》,载《东疆学刊》2011年第4期。 CSSCI.
  (10)论文"Further Discussion on Exploita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nd Its Legal Regulations",Energy Procedia.Vol.5, 2011. EI收录.
  5、主要学术及社会任职
  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副主任,山东理工大学企业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职律师、仲裁员等。

     
  6、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担任法律顾问的项目获“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铜奖、省特等奖。指导的毕业论文获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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