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建筑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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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建筑学学科(Architecture)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精神。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在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或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其中的一个方向有所专长,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理论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3)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4)绿色建筑技术科学与设计
2.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1)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
(4)建筑物理环境
3.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1)中国近、现代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2)地域性建筑与遗产保护
(3)现代建筑理论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型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领域(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前瞻性、技术先进性。选题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导师审定后确定,也可由导师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选题一般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选题应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出发,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
(二)选题必须密切联系实际,解决经济建设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解决社会文化发展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能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力求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选题要根据指导教师的专长、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确定,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必要的实验设备要基本落实,必要的实验条件要基本具备。
(四)选题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使研究生能够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五)论文题目应具学术性,选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时间安
排上要留有余地,应能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60%以上,外文文献应占20%以上。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5万字。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能够明确的表达研究结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在学院认定的正式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包括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
《建筑学基础》考试大纲
1、课程名称:建筑学基础
2、适用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
3、命题原则
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外建筑历史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对现代建筑理论发展动态的掌握状况;运用建筑历史与理论知识对当代建筑文化现象的综合分析能力。
4、命题形式: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
5、命题单位:建筑城规学院
6、考试内容
⑴、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基本知识;
⑵、外国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⑶、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⑷、当代建筑思潮基本知识;
⑸、中国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⑹、中国近、现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⑺、中国当代建筑设计实践与理论发展。
7、参考书目
⑴、陈志华著.外国建筑史(19世纪末叶以前)(第四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⑵、罗小未.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⑶、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⑷、邹德侬等著.中国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⑸、罗小未等编著.外国建筑历史图说[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
⑹、刘敦桢著.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⑺、梁思成著.清式营造则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
⑻、《建筑学报》、《建筑师》、《世界建筑》、《新建筑》、《时代建筑》等相关学术杂志。
建筑学 [08510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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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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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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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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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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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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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建筑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4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基础 ④(552)建筑设计(一)(6小时) |
备 注: |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景观学专业考生报考②不招收其它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
建筑学 [0813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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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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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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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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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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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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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2)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03)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04)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
招生人数: |
2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0)建筑史论 ④(552)建筑设计(一)(6小时) |
备 注: |
不招收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 |
建筑学 [08510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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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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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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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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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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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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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建筑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851 (全日制)建筑学 (授予学位:建筑学硕士) 拟招生计划:52人 可接收推免生数:4人 |
招生人数: |
56 |
考试科目: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学基础 ④建筑设计一(6小时) |
备 注: |
复试笔试科目: 建筑学技术综合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景观学专业考生报考 ②不招收其它专业及同等学力 考生 |
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建筑学技术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
1、建筑构造
(1)熟悉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
(2)熟悉常见建筑构配件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重点部位的节点内容、构造措施及材料做法。
2、建筑物理
(1)了解室内气候及其影响因素,了解传热的基本方式及其特点,熟练掌握稳定条件下平壁的热阻及围护结构最小热阻的计算;掌握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
(2)了解日照的基本原理,掌握采光口的形状、大小和位置对室内光线分布的影响,掌握采光计算图表的应用。
(3)了解建筑声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体形设计方法、混响时间的计算,并能对厅堂的音质做出切合实际的分析。
3、建筑力学与结构
(1)熟悉结构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典型建筑结构形式的构造特征和简化计算方法。
(2)理解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理,熟悉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结构的力学性能、适用范围及结构概念设计方法,了解抗震设计的基本知识。
二、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2、题型结构
(1)建筑构造(30分)
(2)建筑物理(30分)
(3)建筑力学与结构(40分)
三、参考书目
(1)李必瑜等.《建筑构造》( 上、下) 第六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2)柳孝图.《建筑物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3)吕令毅,吕子华.《建筑力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4)宋占海.《建筑结构设计》(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建筑学 [0813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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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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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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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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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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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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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813(全日制) 建筑学 (授予学位:工学硕士)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拟招生计划:31人 可接收推免生数:5人 |
招生人数: |
36 |
考试科目: |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史论 ④建筑设计一(6小 时)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构造与结构选 型 ④建筑设计二(4小时) |
备 注: |
复试笔试科目: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建筑学技术综合 不招收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建筑历史专业综合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建筑学技术综合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报考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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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学(Architecture)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6月经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能独立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解决实际问题和应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3.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4.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学习在1.5年内完成,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撰写在1.5年内完成。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为设计性论文,应着重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为应用研究性论文、设计论文、案例分析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
(1)应用研究性论文
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设计论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图纸外,还应结合该设计,撰写设计论文,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绪论、需求分析、设计依据、设计过程、设计结果及试用效果分析、结论,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设计图纸(不少于六张0号图纸),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建筑学 专业代码:0813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建筑学
专业介绍
北方工业大学为例
学科发展概况
建筑学学科始建于1989年,2006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硕士点获批,并于2007年开始招生。
2011年,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批。同年获准调整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2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开始招生。
截至2013年6月,建筑学学科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人(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60人、建筑学学科14人)。
建筑学一级学科是学校重点建设学科。
硕士生导师队伍
导师队伍概况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建筑学学科现有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17名。
学校还聘请中国工程院孟兆祯院士为荣誉教授,聘请单德启、郭黛姮、栗德祥、秦佑国等教授为北京市特聘讲座教授,聘请朱文一、孙一民等30余位教授为客座教授,客座教授中包括来自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高校的7位外籍教授,他们均以各种形式参与建筑学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为了增强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学校聘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总建筑师薛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杨洲、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祁斌等国内知名设计院的16名教授级高工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直接参与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建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年富力强,学缘背景丰富,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校内和校外导师配合密切,为建筑学研究生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贾东
个人简历
1983年至1988年清华大学建筑学本科毕业,学士
1990年至1993年清华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生毕业,硕士
在甲级设计院有十余年工程设计实践经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1年调入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历任系主任、责任教授、学院书记兼建筑学一级学科带头人
教授课程
建筑设计/中西建筑十五讲/研究生课程
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
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
城市设计与保护更新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服务于首都当今建设的建筑学专业科研知识结构研究
石景山区概念城市设计
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新校区图书馆
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设计
北方工业大学图书信息中心设计
云南摩梭聚落保护研究
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
从生活•土地•材料三个方面看1990-1993的整垛苗寨改建
《第十六届国际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族群/聚落/民族建筑”专题》
整体、发展、和谐:石景山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北京规划建设》
近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
北京市教学名师
北京市师德标兵
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2项
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2项
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
指导学生获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优秀奖(最高奖)多项
学术兼职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
北方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编委
主要论著及教材
主编:《建筑与文化.认知与营造》系列丛书(已出版9册);
专著:《中西建筑十五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1:徒手线条表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2:设计工作模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3:设计学习过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导师团队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室内设计等,在公共建筑与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实践方面成果突出,在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方面注重综合技术及实践研究,在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工程设计中特色突出,在老年人社区与建筑设计方面注重国内外对比研究,与社会发展与跨学科研究联系紧密,注重前沿研究。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贾 东
高级
林文洁
副高级
卜德清
副高级
王小斌
副高级
蒋 玲
副高级
2、建筑历史与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中国传统建筑、现代建筑理论、建筑文化比较等研究方向,在建筑文化普及教育方面特色突出。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历史与理论
张 勃
高级
王又佳
副高级
吴正旺
副高级
潘明率
副高级
3、建筑技术科学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建筑物理学、建筑构造和绿色建筑节能等研究方向,其中独轨交通与城市物流新技术研究特色突出,学科交叉特色鲜明,注重前沿研究,注重实践创新。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技术科学团队
胡应平
高级
李海英
副高级
张宏然
副高级
马 欣
副高级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校园设计实践、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传统聚落更新等研究方向,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方面与京西石景山区域建设及首钢转型实践结合紧密,在传统聚落更新方面与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结合紧密。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张伟一
高级
于海漪
副高级
梁玮男
副高级
许 方
副高级
人才培养特色
以学科交融为基础的大平台多方向培养体系
培养体系框架综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学校学院实际情况,以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为指导,结合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本科、硕士教育体系完备的优势,充分发挥师资优势与本科基础优势,确立了以学科交融为基础的大平台多方向培养体系。
培养体系在课程建设上落实为三类课程群:学科交融基础课程群;专业设计综合训练课程群;专题研讨选修课程群。
培养体系在教学进程上体现为理论拓展、设计实践、研究方法和课题深入有序递进。
培养体系方面突出了“一个主干、两个平台、一个拓展”的4个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即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主干)、建筑历史与理论(平台)、建筑技术科学(平台)、城市设计及其理论(拓展),此外,还结合我校科研实力来建设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及其理论学科方向。
以导师责任为中心的多维度互动式培养过程
建筑学学科在研究生培养中,发挥地缘优势,充分利用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密集的行业企业资源,聘请业界知名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外学者作为名誉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并在各大设计机构聘请校外导师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副导师,实行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另外建筑系引进的博士讲师也可以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副导师。多维度的复合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的设计创新能力,达到培养健康的人文品格、完备的知识结构、突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综合素质的人才目标。
校内导师在多维度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承担根本责任。从研究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到专业技能培养,从理论知识学习到科研项目实践再到论文写作训练,都以校内导师的职责为核心进行。
院系为建筑学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体系。在学术上,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院学位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和系学术委员会为日常工作程序的学术指导体系。在研究生管理上,学院设有研究生办公室,有专职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和教辅人员从事研究生的学籍、选课、纪律、作业、考试及成绩等日常管理工作。在生活上,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党支部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社会实践乃至心理辅导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的专门实践型人才培养方向
以提升研究生的设计研究能力为核心,在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研究方向上形成了文化与教育建筑设计、城镇发展与城市设计、独轨交通与城市物流新技术等设计实践方向,切实提高研究生的设计实践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形成了大量的工程实践和论文研究成果。
以专题研究为拓展,在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建筑技术科学等研究方向上建立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西山文化与西山空间、城市立体农场研究等富有特色、在一定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的专题研究体系。
以实践研究为提高,突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了若干地域特征鲜明的教学培养方向和教学成果。石景山概念城市设计与景观体系研究体现了建筑学学科融贯的培养特色;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与实践体现了历史建筑和保护理论与京西石景山区域建设及首钢转型实践的紧密结合;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的系列研究课题则体现了学科培养中对城镇发展的国情的把握和对专业综合能力的重视。
以国际视野为特色,在教学培养中关注国内外设计思潮和理论热点,强调国际交流的重要性。聘请多名国外学者讲学、参与设计课程教学并担任客座教授。学院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等国外院校合作培养建筑学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院还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国际联合设计教学、赴欧洲多国进行学习和设计课题实践。学院与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的暑期联合项目的获奖体现了国际联合教学良好的学术效果和国际影响。此外,建筑学专业已开始了外国研究生留学生培养的筹备工作。
人才培养效果
通过教育培养,建筑学研究生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取得综合进步,成长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
研究生思想品德状况优秀,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涌现出很多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的优秀事迹,充分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面貌。2011年12月27日,建筑学学科研究生陈治邦热心救助意外受伤、素不相识的段瑞娟,伤者本人及其家人向学校发来感谢信,表示由衷的感谢。
研究生专业水平优秀,建筑设计能力、建筑师业务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强。研究生撰写的多篇论文发表于建筑学报(增刊)、华中建筑、小城镇建设、建筑知识、建筑史及全国建筑与规划研究生年会论文集等重要的期刊会刊上。
研究生综合素质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除了导师和设计院的设计工程实践外,还积极参与中国建筑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担任志愿者,受到了中国建筑学会等有关部门的表彰。
研究生毕业后能从事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建筑技术、城市设计、古建筑保护、室内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截至2012年6月,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共有毕业生89人,其中45人被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高水平省部级设计院和研究设计机构录用,部分研究生就职于高校和出版社等事业单位。就业的研究生在工作中态度务实进取、专业能力突出,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此外,还有部分研究生考取了清华大学、法国国立图卢兹应用科学学院等国内外院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总之,建筑学硕士培养效果,体现为学生品德好、学术好、素质好、专业好、就业好,并把这些凝聚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科研实践
建筑学学科重视科研实践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对应于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四个基本方向,并积极推进具有学科交叉特色的方向研究。
近年来,建筑学学科形成了建筑营造体系、建筑新技术、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发展与遗产保护四个主体科研团队,研究方向清晰并具有很好的学科交融特色。
近年来,建筑学学科教师主持及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科学研究项目2项,承担北京市纵向科研项目9项,完成各类科研项目经费1223万元,获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3项,出版专著、译著及教材43部,在《建筑学报》、《世界建筑》等各类刊物与国际会议正式文集上发表论文179篇。
建筑学学科积极开展学生科技实验与实践活动.近年来,获得中国绿色生态住宅设计大赛优秀奖1项、WA—万科—可能性住宅设计竞赛优秀奖1项、中国世界建筑博览园国际建筑设计大赛三等奖1项、“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鼓励奖1项、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总体规划概念设计纪念奖1项、北京市高校结构联赛建筑组一等奖1项、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1项。
2012年,以建筑学学科导师和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者、由建筑工程学院与丽江和墨规划设计院合作的《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获云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科研实践成果:CRD西南片区景观建设
科研实践成果: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
科研实践成果: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设计
科研实践成果:丽江古城水畔-纳西的田园
科研实践成果:北京市房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科研实践成果:玉龙雪山观景台
科研实践成果:北方工业大学图书馆
科研实践成果: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
对外交流
建筑学学科注重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长期坚持举办系列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并已聘请多名国内外学者担任讲座教授,参与教学。教学效果良好,获得了我系师生的好评。学科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学术研讨会,并于2008年主办了“老年人建筑环境国际交流研讨会”、“建筑构造技术教学研讨会”等学术会议。
建筑系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单位,积极参与中国建筑学会活动,积极务实,配合学会工作,在参会学生的组织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建筑系与国外十余所大学的建筑院系建立了合作关系及合作意向,每年向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美国南方州立理工大学、劳伦斯理工大学、德国达姆施塔特大学等对应院校派出交换生多人,并按计划学成毕业。近年来,先后有十余名教师去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对应院校作3-6个月的访问学者,并多次派老师去美国、欧洲、日本、香港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同时也接收了多批国外院校的学生来我系进行暑期实践教学。2013年,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等国外院校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正式启动。
2011年,建筑工程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合作的暑期联合项目获得了美国规划师协会(AICP)杰出学术奖。
科研与教学环境
建筑学学科教学及辅助教学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系实验中心实验设备和建筑系办公及辅助教学设备,能够满足建筑学学科教学需要。此外,学校、学院相关实验室也为建筑学专业教学提供了相应的场地和设备器材。
建筑学学科图书、期刊等资料,实行学校建筑阅览室、学院建筑资料室两级管理。建筑学类专业图书总量为37818册,中文期刊48种,外文期刊56种。专业期刊和图书资料共有10种语言文字。此外,学校图书馆还设有艺术图书阅览室,现有美术、工业设计等相关中外文图书33621册,相关中外文期刊67种。
专业点分布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华侨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湖南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陆军勤务学院
专业院校排名
0813 建筑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6 所,本次参评16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5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2 |
10286 |
东南大学 |
A+ |
3 |
10056 |
天津大学 |
A- |
4 |
10247 |
同济大学 |
A- |
5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A- |
6 |
102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B+ |
7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9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0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B+ |
11 |
10016 |
北京建筑大学 |
B |
12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13 |
10153 |
沈阳建筑大学 |
B |
14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15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6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17 |
10005 |
北京工业大学 |
B- |
18 |
10359 |
合肥工业大学 |
B- |
19 |
10430 |
山东建筑大学 |
B- |
20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21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B- |
22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C+ |
23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C+ |
24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25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26 |
10429 |
青岛理工大学 |
C+ |
27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28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学 |
C+ |
29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30 |
10191 |
吉林建筑大学 |
C |
31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3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33 |
1012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C- |
34 |
10332 |
苏州科技大学 |
C- |
35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36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C- |
37 |
10710 |
长安大学 |
C- |
建筑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
③355 建筑学基础
④501 建筑设计与表达(6 小时)
(以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为例,不同院校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建筑学专业基本信息:
生在报考专业前一定要非常了解自己报考的专业以及学校,越考考研网在这边搜集了专业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专业名称:建筑学 专业代码:0813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建筑学
建筑学考研参考书:
(以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为例,不同院校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355 建筑学基础:
(一)建筑学通识基础知识部分
(1).《建筑设计原理》、周波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8;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3).《建筑构造》(上册),裴刚主编,2008,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4).《城市规划原理》同济大学 李德华主编,2001年6月第三版,建筑工业出版社;
(5).《中国建筑史》,潘谷西主编,2009(第六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中国古代建筑历史图说》,侯幼彬编著,2002(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刘先觉,汪晓茜主编. 外国建筑简史[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二)专业知识部分
1.建筑历史
(1).《中国建筑史》,潘谷西主编,2009(第六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外国建筑史(十九世纪末叶以前)》,陈志华著,2004(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罗小未主编,2004(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中国古代建筑历史图说》,侯幼彬编著,2002(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外国建筑历史图说》罗小未、蔡琬英著,1986(第一版),同济大学出版社。
2.建筑构造
(1)《建筑构造》(上),裴刚等主编,2008(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建筑构造》(上),李必瑜等主编,2013(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建筑构造》(下),安艳华等主编,2010(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4)《建筑构造》(下),刘建荣等主编,2013(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01 建筑设计与表达:
1.《快速建筑设计》,黎志涛,2001年1月1日,第1版,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建筑设计规范大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年11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建筑设计资料集》,《建筑设计资料集》编委会, 2006年4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主要有四个方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建筑行业的设计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物的设计和有关建筑的研究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居多)留在高校研究和任教;一部分同学考取公务员在城建部门从事管理规划工作也是不错的;另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建筑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参加工作后可以参加国家建设部的一级和二级的注册建筑师的考试。若考试合格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注册、备案,获得注册建筑师的职业资格。这样,就可以在相应等级的建筑设计书上具有签字的权力了,这也就相当于手中掌握了建筑设计的“生杀大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