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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硕士招生学科简介

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青岛理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2003年开始招生,2006年获安全技术及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现有教授7名,副教授8名,讲师6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5人。
本学科设有安全工程基础、安全人机工程、安全检测与仪表、通风与除尘、防火与防爆等实验室。在工矿灾害预防与控制、通风除尘与热害治理、环境与化工安全防护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近年来,本学科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30余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煤炭工业学会、中国黄金协会、山东省和青岛市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2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被SCI、EI等期刊收录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教材8部。现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等国家课题10项,省部及市级课题10余项,校企合作项目30余项。

青岛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7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青岛理工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37]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工矿灾害预防与控制
02通风除尘与热害管理
03环境与化工安全防护
招生人数: 5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6安全系统工程
备  注: 推免生1人
复试:安全学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安全人机工程学及安全管理学

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专硕介绍

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37)2018级
发布人:王娜时间:2018-10-18浏览:199
 
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37,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一、培养目标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备与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的数学、力学、安全科学、安全系统工程、安全工程技术等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写作能力;掌握坚实的安全科学与工程基本理论和工程技术知识,危险因素控制的实验方法和测试技术,安全工程的计算机模拟和物理模拟方法和技术,以及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优化设计方法;了解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以及国家关于安全工程生产、设计、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从事工矿灾害、通风除尘、环境与化工安全等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或深入工矿企业承担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工矿灾害预防与控制:矿井动力灾害预防与控制、矿井瓦斯灾害防治,矿井动力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结构安全监测与预警、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控制
 
2、通风除尘与热害治理:粉尘扩散传播特性、粉尘爆炸及影响因素、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工业通风与空调、工业环境卫生监测、热害治理技术、地热开发与利用
 
3、环境与化工安全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化工火灾爆炸事故风险评估、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环境固碳保护、安全检测仪表系统设计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见附件1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为2.5~5年。
 
四、培养方式
 
以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指导原则,开展形成以导师为中心、师生互助的指导学习小组,在系统教授本专业学位课程外,积极建立和加强与相近专业方向的交叉联系,促使研究生形成发散性和多元化的学术思维;培养方式注重因材施教,开展自学和对话式、讨论式、报告式教学相结合的多样式教学,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创造性,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应按培养方案要求,按照因材施教原则,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查,经院系领导批准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2.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理想教育相结合,除安排学习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还要加强形势、政策、理想、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社会政治活动。
 
3.研究生的培养应采用理论学习、科研和论文并重,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要加强素质教育,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注意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或独立承担科研、设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方法上,主要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4.研究生的理论教学应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研究生通过自学获取知识的能力,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式,都应该有固定的时间和场所。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经常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引导研究生培养和发展正确的兴趣爱好,强化自身道德修养。
 
五、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1、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学分总数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学位课不得低于16学分,非学位课不得低于10学分);非课程学分包括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1学分,综合能力提升1学分,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共4学分。
 
2、课程设置
 
见附表-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表。
 
3、必修环节
 
学术硕士学位必修环节包括: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1学分,综合能力提升1学分,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审查或考核通过后计入学分。
 
1)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进入论文研究阶段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开题原则上在第2学期完成,最迟在第3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1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主要考核其课程学习情况、导师对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后由学院做出考核意见。
 
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通过后,计入1学分。
 
(2)综合能力提升
 
综合能力提升以“表达能力”、“演讲能力”、“思维能力”、“观察能力”、“知识产权与创新创业能力”、“东西方文化比较”等六项内容,由学院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后,计入1个学分。
 
3)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
 
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完成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学分,包括:
 
①科学技术前沿报告: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公开做1次学术前沿报告;
 
②学术研讨: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参加本专业的学术活动10次以上,且必须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至少1次。
 
由学院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后,计入1个学分。
 
4)社会实践
 
研究生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3周,并撰写总结报告。考核通过后,计入1个学分。
 
六、学术成果
 
为提升研究生专业素养、拓宽学术视野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要采取措施鼓励和帮助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
 
为保证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须在国内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者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研究生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或获得校级以上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1项,均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授权人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青岛理工大学。由于时间原因,论文不能正式出版或发明专利不能获得授权证书,需提交编辑部出具的录用证明材料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七、论文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用不少于1.5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或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选题报告、理论分析、实验研究、撰写论文等。
 
1.论文选题。一般应在研究生第二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范围;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三学期的第四周前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其中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实验手段及时间安排等。论文选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计划,经过教研室专门小组及导师的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选题一般应结合科研项目或生产实际中的课题进行,但要注意课题的深度和广度适当,以应用研究为主,注意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审核通过后,制定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明确论文完成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等。若在执行中有较大变动或调整,必须经导师同意、院系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论文中期检查。论文工作中期,学院会同导师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保证论文进度和质量。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4学期初进行。
 
3.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应有一定深度,字数一般为3~5万。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1)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内容能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预答辩。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在学校要求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审查之前的1个月内,组织研究生进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学生进行改进,对存在重大问题或者远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学生,建议其推迟提交学位论文审查的请求。
 
5.正式答辩。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青岛理工大学授予学位论文工作细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论文评审及答辩,答辩通过者送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再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评。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学校要求的学术成果要求,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标准,可获得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1、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3、本培养方案自2018年入学的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837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北京化工大学为例
本学科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和 “211工程”及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科之一,拥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系统故障预防及监控基础研究实验室”、化工安全教育部工程中心、化工安全与装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石油设备远程诊断技术中心、中石油炼化腐蚀防护技术中心。学科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4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人。  
本学科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注重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渗透,在研究工作与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结合在科学研究全过程的各阶段来培养不同层次的安全技术与工程人才,尤其是培养具有多学科知识融合和创新构思与策划的高层次人才,努力将本学科建设成为我国安全技术与工程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专业点分布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天津理工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中北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20 所,本次参评20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52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A+
2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3 10460 河南理工大学 A-
4 10533 中南大学 A-
5 10704 西安科技大学 A-
6 10003 清华大学 B+
7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B+
8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B+
9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B+
10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11 10147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B
12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B
13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B
14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B-
17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18 10145 东北大学 B-
19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B-
20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B-
21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C+
22 10059 中国民航大学 C+
23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C+
24 10534 湖南科技大学 C+
25 10555 南华大学 C+
26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C+
27 10110 中北大学 C
28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C
29 1014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C
30 10219 黑龙江科技大学 C
31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32 1014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C-
33 10292 常州大学 C-
34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C-
35 10459 郑州大学 C-
36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